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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关于股东因误操作原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5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因误操作原因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3日下午,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毛中吾先生关于因操作失误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信,毛中吾先生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因误操作原因超额度违规减持公司股份9.67万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违规减持股份前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股东毛中吾先生拟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505万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该减持计划实施前,毛中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485,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

2020年7月2日至7月9日,毛中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2.54万股;具体内容详细2020年7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0)。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2020年9月3日,毛中吾先生因误操作原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2.13万股,成交均价23.73元/股,成交金额5,272.08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毛中吾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14.67万股,超出减持计划 9.67 万股。毛中吾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违规减持。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毛中吾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目前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2,058,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四)其他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8日期间,毛中吾先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通过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简称“光大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27.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2015年7月30日,毛中吾先生通过光大资管计划增持0.5万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细则”)第二条规定,大股东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适用于减持细则。2020年7月3日,毛中吾先生通过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资管计划28万股,该部分减持不计入本次减持计划。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处理

毛中吾先生发现上述失误操作后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出具了本次违规情况的致歉信,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对毛中吾先生违规行为决定处以30万元人民币罚款。

公司要求全体董监高、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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