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在北京中信证券大厦10层2号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非执行董事宋康乐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忠惠先生、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以电话/视频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将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