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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7

股票代码:600030 股票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时代背景下,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以及证券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为证券行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也对证券公司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证券行业的盈利模式正发生深刻变革,未来证券公司将更多依靠资本实力、风险定价能力、业务协同能力和金融科技能力来实现盈利。随着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双向开放,头部券商将直面外资机构的竞争,同时本土头部券商也在加速国际化步伐,服务中国资本和中国投资者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为积极抓住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机遇,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通过配股方式扩大资本规模、夯实资本实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也为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改革作出自身贡献。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具体情况为: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
1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190亿元
2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不超过50亿元
3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30亿元
4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10亿元
合计不超过280亿元

次配股方案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向,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一)响应国家战略,打造“航母级”券商

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新时代背景下,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以及证券行业的供给侧改革为证券行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2019年9月,中国证监会提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十二条”政策,旨在建立一个高质量与高效率的市场体系。资本市场发展需要具有风险定价能力的专业机构、丰富的金融产品、良好的市场流动性和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也需要券商发挥“融资安排者”、“财富管理者”、“交易服务和流动性提供者”、“市场重要投资者”和“风险管理者”职能,证券行业迎来全面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53号(财税金融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将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推动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公司作为证券行业龙头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战略,不断夯实自身资本实力,抓住资本市场以及证券行业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

(二)应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双向开放,国内券商直面外资机构的竞争,外资机构以其全球视野、标准化交易和清算系统、全球丰富的产品链,在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客户服务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在中国展业必然对本土券商形成业务挤压。同时,本土头部券商也在加速国际化步伐,服务中国资本和中国投资者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证券行业将通过供给侧改革实现优胜劣汰,财富管理转型、注册制改革、资产管理去通道和衍生品业务的马太效应加速了证券行业集中度的提升,资本实力雄厚、经营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将占据行业发展的制高点。

近年来,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主要业务排名及财务指标持续排名国内证券公司首位。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在新一轮的行业竞争中增强资本优势。

(三)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助力公司“成为全球客户最为信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中国投资银行”

公司以“成为全球客户最为信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中国投资银行”为发展愿景,力争主要业务排名持续在国内行业居领先地位,并跻身亚太地区前列,全方位完善与提升业务布局、管理架构、运行机制、考核体系。公司将继续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投行,正视差距、勇于赶超,促进业务更加多元化、客户更加广泛、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更加充分。

由于证券行业的资本密集型特点,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与资本实力息息相关,资本规模直接决定了业务规模。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夯实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有效抓住市场机遇,为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资本保障。

(四)降低流动性风险,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对证券公司的成功运作至关重要。2016年6月和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资本实力提出更高要求。2020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提出全面风险管理,促进证券公司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此外,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首批开展并表监管工作,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十分注重风险控制机制的建设,规范经营、稳健发展,资产质量优良,各项财务及业务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建立了动态风险控制指标的监控系统,实现了风险控制指标的实时、动态监控和自动预警。同时已建立净资本补足机制,保证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持续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密切关注和日常管理,一方面确保流动性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标准,另一方面,通过进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评估极端情况下的流动性压力,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公司流动性的安全。

通过增加长期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有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在现有监管政策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趋严的背景下,公司需要保持与资产规模相匹配的长期资本,以持续满足监管需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效的风险实时监控系统,具有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导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15条意见。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原则上“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6年6月和2020年1月,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完善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控指标体系,提升对证券公司资本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证券行业持续稳健发展。

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公告《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53号(财税金融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表示将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兴业务的持续扩张,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求以及监管要求,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是公司顺应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投向

(一)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90亿元拟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资本中介业务是公司利用自身资产负债表,通过产品设计满足客户投融资需求的一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收益互换、股权衍生品、大宗商品衍生品、做市交易、跨境交易等业务。资本中介业务依赖于公司的资本实力、交易定价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随着金融供给侧改革和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进程提速,客户在风险管理、全球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等方面的需求迅速增长,资本中介业务成为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重要载体。资本中介业务具有客户广泛、产品丰富、利差稳定、风险可控的特征,是公司近年来重点培育的业务方向,公司在资本中介业务领域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业务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收益互换、股权衍生品等创新型资本中介业务已成为公司重要的业务增长点。资本中介业务是资本消耗型业务,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依赖于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供给,公司拟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增加对资本中介业务的投入,更好满足各项风控指标要求,保障资本中介业务规模的合理增长。

(二)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50亿元拟用于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目前公司全资拥有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等一级子公司,控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正在筹备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为推动公司集团化发展,打造公司品牌,增强母子公司协同效应,公司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通过多元化方式向中信证券国际等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增强子公司资本实力,丰富公司多元化收入,优化业务结构,推动公司协调发展。

(三)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0亿元拟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水平。

信息系统是证券市场运行的重要载体,对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金融科技正在与证券业加速融合,证券公司持续加大科技投入,互联网企业不断加强布局智能投顾、资产管理等领域,凭借数字

化和科技能力优势对证券公司展业形成新挑战,科技正在逐步催生金融领域的商业模式变革。与此同时,监管部门日益重视证券公司对信息技术建设的投入。中国证监会2020年最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中,将信息技术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作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重要的加分项之一。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建设对于应对竞争形势变化和推动业务模式转型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持续增加在信息技术方面的资源投入,加大相关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强化金融科技平台的开发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为此,公司拟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水平和科技金融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能力。

(四)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10亿元拟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实际经营情况,合理配置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及时补充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保障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

五、结论

我国证券行业正迎来全面发展的历史性机遇,资本实力是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综合竞争力、稳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夯实资本实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与此同时,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因此,本次配股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更优回报。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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