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0年6月12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董事5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预案:
1、拟同意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补充修订;
2、本次补充修订内容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合并,形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形成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0年在北京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佑君先生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