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后,在北京瑞城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Ⅰ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职工监事李宁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预案:
1、提名张长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为张长义先生办理相关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张长义先生简历如下:
张长义先生,52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先生于2018年加入公司。张先生曾于1989年8月至1997年6月担任建设部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于1997年6月至2001年4月担任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二秘(副处级)、副处长、一秘兼副处长(正处级),于2001年4月至2018年8月担任国务院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副局级秘书、正局级秘书。张先生于1989年获西北建工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获哈尔滨建筑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
张长义先生已接受出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的提名,但其任职尚需经股东大会选
举、取得相关任职资格。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为张长义先生办理相关任职资格申请手续。张长义先生作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在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取得相关任职资格后正式上任,其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同意《关于推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同意在公司监事会主席空缺期间,推举公司职工监事李宁先生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会议;
2、前述任职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之日时终止。
李宁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