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剥离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99.03%股份和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01%股权后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核发的《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1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1、鉴于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修订了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相关内容。
2、鉴于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删除了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审批风险”以及“第十二节本次交易的风险因素”之“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审批风险”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