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 中国石化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2021年20-F报告。监事会认为2021年20-F报告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地监管规定。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8票。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