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中国石化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简称“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中国石化全资附属公司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简称“中科炼化”)与中国石化控股公司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湛江东兴”)一体化资产重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整合中科炼化和湛江东兴,可实现两家企业总体统筹、资源共享和一体化运营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中国石化驻粤炼化
企业整体竞争实力。本次资产重组公平、公正,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8票。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国北京,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