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华电大厦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公司董事长王绪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公司12名董事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女士、彭兴宇先生、袁亚男女士、马敬安先生和查剑秋先生全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包括:
一、 聘任张戈临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连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批准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季报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有关要求酌情修改并及时发布。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