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分别于2021年10月15日和2021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永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发布本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