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有关公司拟聘任田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我们已事先审阅了田超先生的个人资料,并就公司董事会有关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基于独立判断,没有发现田超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董事会聘任田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提名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同意上述议案,同意聘任田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聘任田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张松声
黄伟德
李润生
赵劲松
王祖温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