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孙日东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孙日东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孙日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吕铭先生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张润生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润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