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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收取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9-01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收取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计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

度将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及债券发行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需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按照签署担保合同金额的0.5%年费率支付担保费,预计支付担保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公司过去12个月内

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关类别的关联交易已按程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山钢集团作为公司股东,长期以来一直全力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和项目建设,为体现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继续为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并按照签署担保合同金额的0.5%年费率收取担保费。公司2018年度共向山钢集团支付担保费人民币5473.5万元,预计公司2019年度将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及债券发行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需由山钢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支付担保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费用在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缴纳,以公司与山钢集团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和期限为准,不足1年的担保业务按实际担保时间折算支付。

山钢集团为公司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201.67亿元,本次交易额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关类别的关联交易已按程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钢集团是本公司的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2.40%的股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山钢集团是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国有产权划转而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17日,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注册资本111.93亿元。法定代表人侯军,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非融资性担保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黑色金属冶

炼、压延、加工;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球团、焦炭及焦

化产品、炼钢副产品、建筑材料、水泥及制品、水渣、铸锻件、铸铁件、标准件、铝合金、保温材料、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制造,机械加工;建筑安装;集团所属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所需设备、原料经营及进出口(涉及经营许可制度的凭证经营);冶金废渣、废气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房屋、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销售;书、报刊及其他出版物的印刷。

(三)关联方最近二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 目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9月
资产总额2652.802986.552919.14
负债总额2239.392525.532463.04
所有者权益413.41461.02456.10
营业总收入1025.371352.331124.08
净 利 润-27.5717.5716.56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本公司向山钢集团支付2019年度担保

费。

(二)定价依据:参照山钢集团《关于内部担保实行市场

化管理的通知》的文件,按照市场化原则执行。

(三)结算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四)生效条件: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

以与山钢集团签署担保合同的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公司2019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对外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确保资金链条的安全接续。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该

关联交易事项,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陶登奎、陈向阳、罗登武、薄涛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全部同意,该事项获表决通过。独立董事王国

栋、徐金梧、胡元木、刘冰、马建春对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做

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们详细阅读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同时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条件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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