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变更公告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国家电投集团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国家电投集团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