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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披露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实施期限为自2019年1月23日起的6个月内。

? 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7月22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6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81%,增持金额3001.4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关于增持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国家电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自2019年1月23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7月22日,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6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81%,增持金额3001.4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国家电投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90,518,21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49%;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63,292,16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88%;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615,6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381%。综上,国家电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57,425,9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51%。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出具了核查意见: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或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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