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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有关规定,2019年,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地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董事王铁军先生、董事王辉先生、董事冯可先生、独立董事陈荫三先生、独立董事马恒运先生、独立董事赵虎林先生7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李华杰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市监管规定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19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关于暂估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收费权经营期限的议案。

(二)2019年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公司总经理关于2018年度经营及投融资活动情况汇报;2、公司总会计师汇报公司2018年度财务情况、会计部汇报母公司的财务情况、子公司汇报2018年度财务情况;3、年审会计师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及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问题的汇报;4、公司审计部经理汇报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检查报告;

5、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

(三)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年审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2、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3、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2019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2、审计部本年度内部控制检查报告;

3、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6、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

(六)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公司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七)2019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八)2019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关于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改造专项工程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

(十)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 2018年

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价工作方案,并督促方案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2018年年度报告期间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严格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在公司编制2018年度报告期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就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认为公司所有交易均已记录,交易事项真实,资料完整,会计政策选用恰当,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2、2019年度其他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半年度财务报告和第三季度会计报表,未发现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充分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为上述报告客观有效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人员,贯穿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健全且有效发挥了各自的职能。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对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改造专项工程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提出建议;切实有效地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有效提高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在不断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等工作质量提高的同时,重点根据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依据《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内部控制检查等工作的督导,确保公司合法合规有效运行,促进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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