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2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董事发出表决票17份,收回17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修订《中国民生银行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1年度案防工作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2年度案防及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金融诈骗工作安排》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1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