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股份”)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A股普通股1,280,117,123股,东方股份的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持有本公司A股普通股35,000,000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持有本公司A股和H股普通股2,148,793,436股。东方股份与华夏人寿于2016年6月2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于2018年12月2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东方有限与华夏人寿于2018年12月2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和华夏人寿持有本公司可行使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3,463,910,5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91%。
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及华夏人寿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201,269,488股(含本次),占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和华夏人寿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4.6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4%。
近日,本公司接到东方股份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东方股份 |
本次解质股份数量(股) | 76,8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22%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18% |
解质时间 | 2020年8月27日 |
持股数量(股) | 3,463,910,559 |
持股比例 | 7.91%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1,201,269,48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4.68%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74% |
注:持股数量为东方股份、东方有限和华夏人寿合计数。
本次相关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如本次解质股份用于后续质押,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