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19年4月29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泰鼎石”)2019年度拟与本公司发生的各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测算,概要如下:

2019年拟与本公司信用卡中心开展清收服务,预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总额为33.16亿元人民币。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鸿泰鼎石2019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对鸿泰鼎石2019年度拟与本公司发生的各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测算,概要如下:

2019年拟与本公司信用卡中心开展清收服务,预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总额为33.16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资本净额比例为0.64%,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81%,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2019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经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由本公司信用卡中心工会、民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于2015年3月正式注册成立鸿泰鼎石,注册资金5,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根据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鸿泰鼎石为本公司关联企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鸿泰鼎石实现报表口径主营业务收入2.77亿,实现净利润-13,661万元,与信用卡中心开展清收服务共实现回款24.17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鸿泰鼎石2019年度拟与本公司发生的各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测算,概要如下:

2019年拟与本公司信用卡中心开展清收服务,预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总额为33.16亿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标准执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鸿泰鼎石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