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金融债券
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华夏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76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0〕第188号),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12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