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华夏银行大厦三层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10人,实到监事9人,王立英监事因故未能参加会议,委托孙彤军监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0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孙彤军监事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指导性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对17名董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对11名监事2018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第一、三、四、五、十、十一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