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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6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98,956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6号)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7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7,709,9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9,999,969.45元,扣除承销和保荐等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5,329,969.59元。截至2018年10月10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8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截至2021年3月1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广东谢岗燃机项目(800MW)360,000.00104,000.0052,315.82
2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300MW)564,815.00174,231.84145,469.44
3河南渑池凤凰山风电项目(100MW)85,381.8524,614.5618,921.74
4安徽龙池风电项目(100MW)85,622.0021,686.6017,798.18
合计1,095,818.85324,533.00234,505.17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元,含利息)
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81600001040016760990,723,084.94
2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63407055451841,212.96
3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53787207768610,137.83
4华能渑池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1702020529020113582187,452.93
5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曙光支行(注)121830010400363751,404,844.09
6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府支行46050100223600000474销户
7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赣县支行14033101040017938销户
8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浦金浦支行267530156721销户
合计992,366,732.75
注:因银行改制的原因,开户行由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曙光支行,账号不变。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95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95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8,956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意见

华能国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布了明确同意意见。华能国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华能国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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