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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公司代码:600011 公司简称:华能国际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刘吉臻因其他事务徐孟洲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华能国际600011-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902-
ADR纽约证券交易所-HNP-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朝全朱韬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
电话010(63226999)010(66086750)
电子信箱cq_huang@hpi.com.cnzhutao@hpi.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公司主要在中国全国范围内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大型发电厂,是中国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可控发电装机容量113,357兆瓦,权益发电装机容量98,948兆瓦,天然气、水电、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了20.60%。公司中国境内电厂广泛分布在二十六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司在新加坡全资拥有一家营运电力公司,在巴基斯坦投资一家营运电力公司。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利用国内外资金,在国内外开发、建设和运营大型燃煤、燃气发电厂、新能源发电项目及配套港口、航运、增量配电网等设施,为社会提供电力、热力及综合能源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产品销售收入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2.04%。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期业绩和发展潜力。公司发电量和供热量受到国家整体经济形势、公司装机容量、区域布局、装机结构、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2020年公司中国境内各运行电厂按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4,040.1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24%;供热量累计完成2.63亿吉焦,同比增长11.18%。电价和燃料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影响。2020年公司中国境内各运行电厂平均上网结算电价为413.63元/兆瓦时,同比下降0.81%(按经重述的上年数据计算,同比下降

0.83%);2020年公司境内电厂售电单位燃料成本为209.07元/兆瓦时,同比下降6.34%。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报告,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消费需求前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随着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推进以及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逐步加大,二季度起电力消费增速总体回升。2020年第一产业及居民用电量持续保持正增长,四季度气温因素对拉动用电量增长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全年全社会用电量 7.51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1%,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均保持较快增长,跨区、跨省送电量实现同比增长。截至 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2.0亿千瓦,比上年底增长 9.5%,其中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9.55亿千瓦,比上年增长16%,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44.8%,比上年底提高 2.8个百分点。2020年6000千瓦及以上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3758 小时,比上年降低 70 小时。

2021年国民经济将保持总体平稳复苏的态势,在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考虑到2020年用电量低基数,预计 2021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比2020年增长 6%-7%。预计2021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8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1.4亿千瓦左右。预计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约23.7亿千瓦,增长7.7%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7.3%,比2020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左右。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8年
总资产438,205,752,374414,999,055,7495.59403,441,456,827
营业收入169,439,187,471173,583,125,512-2.39169,861,164,8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4,989,8631,565,963,763191.511,438,881,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4,397,686,931780,116,451463.721,420,307,539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698,538,28098,597,171,80423.4383,234,629,2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049,806,39637,320,950,56012.6728,891,889,2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06200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06200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11.20增加2.61个百分点1.88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40,351,319,16838,770,384,95642,701,695,63647,615,787,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0,247,5683,672,673,1393,400,535,943-4,568,466,7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56,171,9823,419,202,1243,376,130,264-4,453,817,4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29,437,3337,750,419,17811,360,223,26814,809,726,617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3,62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02,61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状态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5,066,662,11832.28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885,6404,105,225,52226.15境外法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1,555,124,5499.91国有法人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27,548,9463.36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92,186,5043.14国有法人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472,000,0003.01境外法人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416,500,0002.65国有法人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4,204,9991.81国有法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1,814,1851.60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67,680,3171.07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6华能011364792016年6月13日2021年6月13日3,000,000,0003.48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16华能021364802016年6月13日2026年6月13日1,200,000,0003.98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7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5+N年期)17华能Y21439192017年9月25日2022年9月25日2,500,000,0005.17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3年期)18华能011435042018年4月4日2021年4月4日1,500,000,0004.90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10年期)18华能031437982018年9月10日2028年9月10日5,000,000,0005.0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年19 华1553572019年2029年2,300,000,0004.70利息每上海证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0年期)能014月23日4月23日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券交易所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3年期)19华能021555142019年7月9日2022年7月9日1,000,000,0003.5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3+N年期)20华能Y11639322020年3月23日2023年3月23日2,000,000,0003.58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5+N年期)20华能Y21639332020年3月23日2025年3月23日1,000,000,0003.8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3+N年期)20华能Y31634702020年4月23日2023年4月23日2,500,000,0003.09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20华能Y51751292020年9月10日2023年9月10日3,000,000,0004.38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
期公司债券(3+N年期)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20年4月14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696号)综合评定,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20年9月1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888号)综合评定,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20年5月19日出具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272号),评定本公司发行的“16华能01”、“16华能02”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项评级为AAA。

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2020年5月19日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0]942号),评定本公司发行的“17华能Y1”、“17华能Y2”、“17华能01”、“18华能01”、“18华能03”、“19华能01”、“20华能Y1”和“20华能Y2”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主体评级均为AAA,不存在差异情况。

5.3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67.7171.72-5.59
EBITDA全部债务比0.12970.11988.26
利息保障倍数1.951.4336.36

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颁布了以下于2020年1月1日或其各自生效日起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监管规定: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19]22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会[2019]21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2、变更的主要影响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或其相应生效日起执行下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监管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取得的组合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作为该组合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不再以“具备了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作为判断条件,并引入可选的集中度测试以简化判断。该会计政策变更影响了对交易是否构成企业合并的认定,按照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适用本政策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

(2)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企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或者自愿注销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所使用配额或注销配额的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取得、使用或自愿注销时均不作账务处理。出售时,根据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该项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适用本政策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详情请见财务报告附注七、75。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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