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已事前获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经认真审阅后,我们发表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直租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吴振平
董 方
程名望
孙 浩
魏喆妍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