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