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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 料

2021年7月

目 录

1、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 2

2、关于发行2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 7

3、关于开展工商银行非标准化代理债券投资类永续债业务的议案 ...... 10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2

1、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为打通融资渠道,满足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缓解偿债压力,包钢股份拟开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形成议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发行主体: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销商选定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期限及品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六)债券利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预计不高于6.5%/年。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随本清。

(七)担保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较为灵活,可用于偿还包钢股份的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九)发行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十)回售条款: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二)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债券,承销费率预计为实际发行金额的千分之四。

(十三)挂牌转让场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具体挂牌转让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挂牌交易。

(十四)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十五)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十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否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挂牌转让地点等与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开展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还本付息事宜。

4、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内容需逐项审议通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

2、关于发行2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发行20亿元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融资计划项目背景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指定交易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创新推出了“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提供了新的产品补充。债权融资计划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是一种新兴推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二、债权融资计划的特点

债权融资计划在融资规模、资金用途、主体评级以及行业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相比其他融资渠道更加宽松、灵活。

(一)融资规模方面,发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融资实际需求,自行确定发债额度,更具自主性。

(二)资金用途方面,募集到的资金用途更加灵活,不仅可以用于长期项目资金和短期流动资金,还可以用于归还借款等。

(三)主体评级方面,对于信用主体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发行人、投资人以及中介机构自行判断风险(外部评级结果可作为发行人、投资人以及中介机构的风险判断依据,外部评级越高融资难度越小,融资成本越低,包钢股份外部评级为AAA级,评级较高)。

(四)行业方面,在符合国家政策方针的前提下,放宽了项目准入标准,可灵活调整。

总体来说,债权融资计划具有资金用途灵活、项目准入相对宽松、资金使用期限灵活,可以满足各类企业多样融资需求。

三、包钢股份债权融资计划方案

融资金额:总金额20亿元

外部评级:由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进行外部评级,主体评级AAA级,评级展望:稳定

主承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承销1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承销10亿元。

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

增信情况:广发银行承销的10亿元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浙商银行承销的10亿元无担保。

融资总成本:定向工具的发行价格综合成本不超过6%。不包括:法律意见书(由发行人自行寻找律师事务所出具),北金所挂牌费用0.1%(一次性收取)。具体成本以实际成本为准。

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方式为销售方式为余额包销,暂定广发银行为本期债权融资计划的投资者。

募集资金用途:包钢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经营周转、或置换包钢股份及其子公司以日常经营周转为用途的金融机构借款或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等符合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现行规定的用途。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

3、关于开展工商银行非标准化代理债券投

资类永续债业务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偿债压力,拟开展工商银行非标准化代理债券投资类永续债业务,具体计划如下:

一、业务开展方案及流程

发行主体: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15亿元

发行期限:3+N年

利率品种:固定利率

发行利率:6.0%-6.5%/年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随本清

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非标准化代理债券投资类永续债业务业务优势

设立立

兑付

投资兑付

本次非标准化代理债券投资类永续债业务无需提供担保,业务批复流程较债券发行有所简化,回款资金可用于偿还包钢股份前期债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动原因,翟金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经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雪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下简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资质的审核,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

李雪峰先生简历

李雪峰,男,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合资合作管理处业务主办,包钢(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经营处业务主管,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主管、副部长等职。现任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部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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