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融资计划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计划融资总金额10亿元,详见公司2019年4月2日发布的《拟开展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9-011)。
根据项目推进实际需要,现将债权融资计划变更如下:
融资金额由“总金额10亿元,首发3亿。”变更为“总金额10亿元,首发6亿。”。
主承销商由农业银行变更为浙商银行。
发行期限、方式由“不超过3年,农行仅作为通道。”变更为“不超过3年。”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