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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仅对资产负债表期初项目列报产生影响。

一、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所有涉及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需要视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确定其初始分类和计量属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的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等要求。

4.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资产负债表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别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资产负债表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分别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3.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仅对资产负债表期初项目列报产生影响,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314,326,982.33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309,526,660.64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454,045,341.58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0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449,390,868.00元。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 ))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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