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人同意公司聘任胡稚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本人同意公司聘任林建海先生、黄晔先生、王旭先
生、张敏求先生和董卫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邵百俭先
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三、本人同意公司聘任黄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名:何万篷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8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人同意公司聘任胡稚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本人同意公司聘任林建海先生、黄晔先生、王旭先
生、张敏求先生和董卫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邵百俭先
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三、本人同意公司聘任黄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名:尤建新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8日
独立董事意见函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相关资料,本人经过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该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人同意公司聘任胡稚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本人同意公司聘任林建海先生、黄晔先生、王旭先
生、张敏求先生和董卫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邵百俭先
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三、本人同意公司聘任黄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名:李颖琦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