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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首创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9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1、2标段)(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 投资金额和比例调整内容:

1.项目测算由原投资额约人民币106,293.38万元(除非特别说明,以下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调整至90,417.92万元,最终投资额以审计为准。

2.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原注册资本为31,888万元,其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股份”)出资16,262.88万元,持股51%;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道桥”)出资12,436.32万元,持股39%;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城城投”)出资3,188.8万元,持股10%。因合作方自身条件变化,首创股份拟收购城建道桥所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后持股90%,共出资28,699.2万元。

3.因项目总投资减少,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1,888万元减少至27,130万元,其中首创股份出资从28,699.2万元调整到24,417万元,减资完成后首创股份及水城城投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 特别风险提示:污泥处置风险。

一、对外投资调整基本概述

(一)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的议案》:1.同意公司投资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项目规模9.55万吨/日,其中

1标段处理规模5.25万吨/日,2标段处理规模4.3万吨/日。总投资人民币106,293万元(以最终审计决算金额为准),其中1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55,272万元,2标段投资额约人民币51,021万元;2.同意公司与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6,262.88万元,持有其51%股权,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2,436.32万元,持有其39%股权,水城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3,188.8万元,持有其10%股权。由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

因规划调整,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而后,城建道桥因自身条件变化拟转让其所持项目公司3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其实际出资额12,436.32万元;首创股份受让城建道桥股权后,股权比例将从原来的51%增加到90%。同时,因项目投资总额减少,水城县政府同意首创股份收购城建道桥股份后对项目公司进行减资。

(二)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调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项目进展

项目公司设立情况:项目公司已成立,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水城县首诚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1日

3、法定代表人:王军

4、注册资本:31,888万元

5、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6、股东信息:公司持股51%、城建道桥持股39%、水城城投持股10%。

截至目前,本项目中心城区及11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有序进行中;各款项按合同计划支付。

三、 对外投资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内容

1.《特许经营协议》(1、2标段)变更

由于项目可研内容发生变化,相应条件需要政企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此次变更涉及的主要核心条款包括:

(1)建设内容等调整。原合同约定:项目远期规模9.55万吨/日,近期建设规模为8.05万吨/日,包括新建2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约890km,出水标准全部为一级B标,估算总投资106,293.38万元;现调整为:项目规模为

2.27万吨/日,包括新建2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管网约443km,8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17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一级B标,估算总投资90,417.92万元。(上述总投资已考虑定额下浮3%,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2)项目公司仅负责管网施工。管网工程完工验收后将直接移交政府方,社会资本方不再负责管网维护工作。

(3)付费模式调整。原合同约定项目污水处理费由可用性服务费、污水运营维护服务费及管网运营维护服务费三部分组成;由于社会资本方不再负责管网运营工作,污水处理费现变更为由可用性服务费及污水运营维护服务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可用性服务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污水运营维护费由保底水量核算变更为成本加成核算。

(4)增加绩效考核。政府方将按照《水城县城镇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付费(30%与绩效挂钩)。

(5)污泥运输。运输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变更为均由政府方负责。

(6)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含1年建设期),由于规划变动需对项目可研进行调整,最终致使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各子项运营期仍为24年。

2.股权变更

城建道桥转让其所持项目公司3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其实际出资额124,36.32万元。首创股份受让城建道桥股权后,股权比例将从原来的51%增加到90%。首创股份分两次向城建道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3.股权变更后的减资

首创股份受让城建道桥股权后,对项目公司进行减资。减资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1,888万元调整为27,130万元,其中,首创股份出资24,417万元,持股90%;水城城投出资2,713万元,持股10%。

(二)投资预算调整方案及资金筹措

根据变更后内容测算,项目建设资金为90,417.92万元,来源于注册资本和银行贷款。其中,注册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为27,13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

四、对外投资调整的主要原因

1.因规划调整,需对项目建设内容、设计规模、处理标准、项目总投资进行调整。

2.城建道桥因自身情况变化拟转让其所持项目公司39%的股权,转让价款为其实际出资额124,36.32万元;首创股份受让城建道桥股权后,股权比例将从原来的51%增加到90%。

3.因项目投资总额减少,水城县政府同意首创股份收购城建道桥股份后对项目公司进行减资;减资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31,888万元调整为27,130万元。

五、对外投资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后,经财务测算分析,项目收益率有所提高,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项目同时入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项目库,为贵州省第三批次示范项目,且项目地属于贵州省GDP排名前列的地级市中心县城,具有较高的战略意义;本项目系公司在贵州省第一个全县(含所有乡镇)打包污水处理PPP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贵州省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水务市场,示范效应明

显;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及运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贵州省传统水务市场的业务规模及影响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

污泥处置风险:根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运输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均由政府方负责。但政府方在补充协议中尚未明确污泥处置单位。解决对策:项目公司后续将继续与政府积极沟通,督促政府方尽快确认污泥处置方,确保污泥出路畅通,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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