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
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1、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2年9月15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张秀美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吕冬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学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注:(1)董事长李军先生通过公司股东青岛丰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青岛鼎盛全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677,500股,占公司股本的65.11%。
(2)董事?总经理李伟先生通过公司股东青岛鼎盛全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862,500股,占公司股本的4.46%。
3、监事会主席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刘政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2年9月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的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二、对于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吕冬梅女士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对于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总监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王学良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