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04月
2025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开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奉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华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及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可能存在业绩成长及市场需求变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或紧缺风险、人才流失和技术失密的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毛利率波动风险、应收账款坏账风险、项目投资及新增产能消化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三)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215,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50
第五节重要事项 ...... 66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8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5年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长联科技、发行人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联汇投资 | 指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员工持股平台企业 |
| 富海新材 | 指 | 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中瑞智慧 | 指 | 中瑞智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 惠州长联 | 指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中润科技 | 指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惠州惠联 | 指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 江西明宇 | 指 | 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江西阪桥 | 指 | 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系江西明宇的全资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东会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 《公司章程》 | 指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61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 | 指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国浩律所 | 指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 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国众联资产评估 | 指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油墨 | 指 | 将颜料粒子均匀分散在连接料中并具有一定黏性的流体物质,广泛应用于包装、标签、纺织服装、电子等领域。 |
| 印花 | 指 | 使染料或涂料在织物上形成图案的过程。按照印花时使用的材料和方法,主要可分为:水浆印花、胶浆印花、热固油墨印花、转移印花、数码印花等。 |
| 水性印花胶浆 | 指 | 通用型白胶浆、通用型透明胶浆、功能型印花胶浆、数码胶浆等的统称。通常情况下,可与颜料混合组成印花预备浆,通过丝网印刷方式作用于织物表面,经烘烤干燥后形成一层包裹颜料的薄膜紧密覆盖在纤维上,以达到印花着色的目的。通常把应用在纺织印花工艺的水性油墨称为“胶浆”。 |
| 透明胶浆 | 指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的简称,主要是由水性树脂、助剂、去离子水、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半透明或浅色糊状浆体,不具有遮盖力。 |
| 白胶浆 | 指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的简称,主要是由水性树脂、钛白粉、二氧化硅、助剂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白色糊状浆体。 |
| 颜料 | 指 | 能使物体染上颜色,在水、油脂、树脂、有机溶剂等介质中不溶解,但能均匀地在这些介质中分散并能使介质着色,而又具有一定的遮盖力的物质,主要应用于涂料、油墨、印染、塑料制品等行业。 |
| 染料 | 指 | 溶解于媒介中(如:水、溶剂、塑料或高分子等),对纺织品有亲和力,可以被纤维分子吸附、固着,从而对纺织品进行染色。 |
| 丝网印花 | 指 | 用丝网作为版基,并通过感光制版,制成带有图文的丝网印版,再通过制好的丝网印版直接将图文部分印制到承印物上的方法。 |
数码印花
| 数码印花 | 指 | 一种无网版、非接触式印花方法,将花型图案通过数字形式输入到计算机,经过计算机处理后,并在计算机的控制下通过喷头将印花墨水精准喷射到承印物表面特定位置,从而印制出所需图案的方法。 |
| 涂料墨水 | 指 | 以不溶于水的颜料颗粒作为着色剂分散在水性树脂中制成的用于喷墨印花的墨水。与染料墨水相比,涂料墨水具有对承印物通用性强、耐光色牢度好等优点。 |
| 染料墨水 | 指 | 主要包括活性染料墨水、分散染料墨水、酸性染料墨水等。将染料溶解或分散在水中,并添加相应的助剂配制而成的用于喷墨印花的墨水。由于染料是以分子状态扩散到承印物中去,染料墨水具有很强的色彩表现力,印制的图案细腻、逼真。但染料墨水对承印物的上染具有选择性,不同的承印物需要不同的染料墨水进行着色。 |
| 活性染料墨水 | 指 | 以反应型活性染料作为着色剂制成的用于喷印印花的墨水,由于活性染料分子中含有化学性活泼的基团,能在水溶液中与特定纤维反应形成牢固的共价键,具有较好的牢度,主要应用于丝绸、麻、棉、羊毛、羊绒等材质。 |
| 分散墨水 | 指 | 以不含强水溶性基团,在染色过程中呈分散状态进行染色的一类非离子型的分散染料作为着色剂制成的用于喷印印花的墨水。主要应用于涤纶及其混纺织物等。 |
| 酸性染料墨水 | 指 | 由酸性染料作为着色剂制成的用于喷印印花的墨水,酸性染料分子中含有酸性基团,能与蛋白质纤维分子中的氨基以离子键相结合,在酸性或中性条件下适用,主要应用于真丝、毛织物、尼龙、涤纶等面料。 |
| 椭圆机 | 指 | 采用并行模块组合设计,可根据用户的要求在原有的机器上任意添加印刷头的丝网印花设备。因其形状为椭圆形,因此称为椭圆印花机或椭圆机。主要用于胶浆、水浆、热固油墨等印花材料的印制,适用范围较广。 |
| 水性树脂 | 指 | 以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树脂体系。与水融合,形成溶液,待水挥发后,可形成树脂膜材料,是影响印花产品质量最重要的因素。 |
| 丙烯酸树脂 | 指 | 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及其衍生物经引发聚合得到的聚合物的总称。公司使用的丙烯酸树脂是以水为分散介质,以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酯和甲基丙烯酸甲酯等为原料,通过聚合反应制取的高分子聚合物,也称丙烯酸乳液、聚丙烯酸酯乳液,是水性印花胶浆中最常用的水性树脂品种之一。 |
| 聚氨酯 | 指 | 全名为聚氨基甲酸酯,英文名称为Polyurethane(简称PU),是一种高分子化合物。公司使用的聚氨酯是以水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聚氨酯体系,也称聚氨酯水分散体,是水性印花胶浆中最常用的水性树脂品种之一,广泛应用于印花胶浆中,具有环保安全可靠,机械性能优良,相容性好等优点。 |
| 单体 | 指 | 不饱和的、环状的,或含有两个或多个官能团的低分子化合物,可以用来进行加成聚合反应或缩合聚合反应的一类小分子的统称。公司使用的主要单体是公司合成丙烯酸树脂的主要原料。 |
| 生物基 | 指 | 组成单元全部或部分来自生物质。 |
| 耐洗牢度 | 指 | 印花纺织品洗涤后,印花胶膜耐受变化的能力。 |
| 耐摩擦色牢度 | 指 | 指纺织品的颜色耐摩擦的能力,分为干摩擦和湿摩擦。 |
| 弹性 | 指 | 印花胶膜受力形变后的拉裂程度,以及在外力消除后能恢复原来大小和形状的性质。 |
| 不挥发物 | 指 | 在特定的情况下,物质中的液体或固体不能蒸发或升华变为气体排出的部分。 |
| 粘度 | 指 | 施加于流体的应力和由此产生的变形速率以一定的关系联系起来的流体的一种宏观属性,表现为流体的内摩擦。按照国际通用的检测方法,衡量产品稀稠度大小的指标。 |
| D90粒径 | 指 | 分布曲线中累积分布为90%时的最大颗粒的等效直径。用来衡量涂料墨水粒径大小的指标。 |
| ZDHC | 指 | ZeroDischargeofHazardousChemicals的缩写,即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ZDHC由adidas、BURBERRY、C&A、ESPRIT、GAP、H&M、INDITEX、LEVI'S、李宁、M&S、NIKE、PUMA、PVH等服装及鞋类行业品牌和零售商共同制定,致力于引导供应链使用更安全的化学品。 |
| ECOPASSPORTbyOEKO-TEX? | 指 | ECOPASSPORTbyOEKO-TEX?标准认证是世界上影响力较大的纺织品生态标签。该标签确认了整个纺织价值链中各个生产阶段的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对人体和生态的安全性。 |
| REACH | 指 | 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concerningthe |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 ||
| PCB干膜 | 指 | 印制电路板(PrintedCircuitBoard,PCB)生产过程中用于图形转移的感光干膜,是PCB制造的核心材料之一,主要起抗蚀刻、抗电镀保护作用。 |
| LDI干膜 | 指 | 适用于激光直接成像(LaserDirectImaging,LDI)曝光工艺的感光干膜,具有高灵敏度、高分辨率、高精度等特点,可满足精细线路制作需求。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股票简称 | 长联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618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联科技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DongguanChanglianNewMaterialsTechnology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LT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卢开平 |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400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5年9月2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变更为当前地址 |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400 | ||
| 公司网址 | http://www.dgclt.com | ||
| 电子信箱 | Dongmiban@dg-clt.com |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幸勇 | 李红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1号楼 |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1号楼 |
| 电话 | 0769-83269886 | 0769-83269886 |
| 传真 | 0769-83215608 | 0769-83215608 |
| 电子信箱 | Dongmiban@dg-clt.com | Dongmiban@dg-clt.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贺春海、温龙标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 变更前:姚根发、王辉变更后:张倩、唐少奇 | 2024年9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3年 | |
| 营业收入(元) | 568,138,218.61 | 553,156,211.51 | 2.71% | 529,931,440.2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645,234.37 | 70,031,646.80 | -41.96% | 82,510,593.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4,845,866.37 | 66,454,085.08 | -47.56% | 80,069,167.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723,944.02 | 49,733,163.33 | -18.12% | 107,727,835.3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05 | 0.9554 | -52.85% | 1.219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05 | 0.9554 | -52.85% | 1.219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3% | 10.17% | -5.84% | 15.21%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资产总额(元) | 1,213,343,402.37 | 1,169,176,819.18 | 3.78% | 794,439,128.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41,775,742.04 | 931,417,260.67 | 1.11% | 584,173,748.5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营业收入 | 135,751,952.94 | 136,541,232.99 | 130,621,007.30 | 165,224,025.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46,865.52 | 8,402,454.07 | 9,135,775.75 | 6,860,139.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16,060,761.01 | 7,659,118.36 | 3,606,910.97 | 7,519,076.03 |
的净利润
| 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99,565.46 | 25,282,956.52 | -6,311,710.28 | 32,552,263.2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金额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25,030.66 | -10,506.55 | -37,128.0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5,000.00 | 4,104,602.42 | 4,031,879.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42,989.81 | 479,070.02 | 458,774.24 | 主要系购买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确认的收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60,000.00 | -34,618.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3,508.63 | -368,800.49 | -450,391.9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643.00 | 43,455.46 | -890,444.87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6,622.30 | 635,641.14 | 671,261.53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4.54 | |||
| 合计 | 5,799,368.00 | 3,577,561.72 | 2,441,426.7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收到税务局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 丙烯酸丁酯 | 外部采购 | 11.89% | 否 | 7.60 | 6.05 |
| 丙烯酸乙酯 | 外部采购 | 0.81% | 否 | 8.82 | 8.21 |
| 丙烯酸异辛酯 | 外部采购 | 0.88% | 否 | 8.59 | 7.63 |
| 其他单体 | 外部采购 | 5.89% | 否 | 8.79 | 7.79 |
| 甲基乙烯基硅橡胶 | 外部采购 | 11.82% | 否 | 11.81 | 10.54 |
| 硅油 | 外部采购 | 4.37% | 否 | 14.24 | 12.25 |
| 树脂 | 外部采购 | 7.30% | 否 | 18.52 | 18.50 |
| 钛白粉 | 外部采购 | 5.11% | 否 | 12.42 | 11.57 |
| 填充粉 | 外部采购 | 9.73% | 否 | 6.66 | 5.81 |
| 助剂 | 外部采购 | 20.45% | 否 | 13.50 | 14.23 |
| 包装材料 | 外部采购 | 5.10% | 否 | 3.46 | 2.66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 水性印花胶浆 | 大批量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团队稳定,亦有产学研合作方式 | 保湿技术、染料防升华技术、防粘技术、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数码白胶浆技术 | 自主技术研发,核心技术拥有专利保护 |
| 水性树脂 | 大批量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团队稳定 | 新型乳液聚合技术、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生物基水性材料技术 | 自主技术研发,核心技术拥有专利保护 |
| 硅基材料 | 大批量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团队稳定 | 内衣贴合硅胶技术、新硅基材料技术 | 自主技术研发,核心技术拥有专利保护 |
| 印花设备 | 大批量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团队稳定 | 丝网印刷机技术、网版精准视觉定位技术、椭圆印花机技术 | 自主技术研发,核心技术拥有专利保护 |
| PCB38umLDI干膜 | 小批量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均为公 | 无 | 自主技术研发 |
司在职员工,团队稳定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司在职员工,团队稳定
主要产品
|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 水性印花胶浆 | 33,700吨/年 | 76.41% | 27,750吨/年 | 建设中 |
| 水性树脂 | 7,500吨/年 | 103.47% | 7,250吨/年 | 建设中 |
| 硅基材料 | 18,600吨/年 | 43.39% | ||
| 印花设备 | 156台/年 | 63.46% | ||
| PCB38umLDI干膜 | 1,320万平方米/年 | 90.90% | 3,600万平方米/年 | 建设中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 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 | 水性印花胶浆、印花设备 |
| 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文德路3号 | 硅基材料 |
| 惠州市惠阳区新材料产业园 | 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 |
| 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大道281号 | PCBLDI干膜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不适用
1、2025年1月7日,公司取得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长联科技厂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5]102号)。
、2025年
月
日,惠州长联取得由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水性丙烯酸树脂、有机硅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惠市环建[2025]100号)。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 序号 | 主体 | 批复或资质名称 | 批复文件或证件编号 | 有效期至 |
| 1 | 长联科技 |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东环建[2020]2325号 | 长期 |
| 2 | 长联科技 |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东环建[2021]2099号 | 长期 |
| 3 | 长联科技 |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硅基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东环建[2024]3304号 | 长期 |
| 4 | 长联科技 | 关于长联科技厂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东环建[2025]102号 | 长期 |
| 5 | 长联科技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444004445 | 2027.11.27 |
| 6 | 长联科技 | 排污许可证 | 914419006964875225004Q | 2031.04.14 |
| 7 | 长联科技 | 排污许可证 | 914419006964875225003Z | 2029.12.19 |
| 8 | 长联科技 | 报关单位备案 | 海关编号4419964268 | 长期 |
| 9 | 长联科技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34419085792390 | 2031.01.08 |
| 10 | 惠州长联 | 关于惠州长联环保印花胶浆、助剂及烷基糖苷等规模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惠市环建[2011]117号 | 长期 |
| 11 | 惠州长联 | 关于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惠市环建[2018]1号 | 长期 |
| 12 | 惠州长联 | 关于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500吨水性环保印花胶浆、1000吨数码 | 惠市环(惠阳)建[2021]54号 | 长期 |
墨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墨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13 | 惠州长联 | 关于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水性丙烯酸树脂、有机硅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惠市环建[2025]100号 | 长期 |
| 14 | 惠州长联 | 排污许可证 | 914413035516895373001V | 2030.07.23 |
| 15 | 惠州惠联 | 关于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惠市环建[2018]2号 | 长期 |
| 16 | 中润科技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海关注册编码:4419960QRD | 长期 |
| 17 | 检验检疫备案号:4419620728 | |||
| 18 | 江西阪桥 | 关于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二期年产1.8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井开区环字[2023]24号 | 长期 |
| 19 | 江西阪桥 | 排污许可证 | 913608055840377622001P | 2028.08.17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属行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水性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之“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根据2018年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3新材料产业”之“3.3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之“3.3.7.2油墨制造”,所对应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为“新型印刷油墨”“新型水基喷印油墨”和“其他新型油墨及类似制品”。
(二)行业概况
1、水性印花胶浆行业水性印花胶浆是以聚丙烯酸酯乳液、聚氨酯乳液、乙烯-醋酸乙烯酯乳液等作为水性树脂固着物,与粉体或助剂等制备而成的浆状物,采用丝网印刷方式印在织物上,经自然干燥或烘烤干燥后形成印花图案。
在环保政策趋严及企业环保意识持续提升的背景下,水性印花胶浆凭借突出的环保优势,以及可实现多种特殊功能与装饰效果的特性,能够更好满足下游市场对产品品质、花型款式及功能性的综合需求,市场接受度持续提升。根据沙利文统计,全球水性印花胶浆销量及销售额近几年整体呈稳定增长趋势,预计2027年全球销量将达
99.60万吨,销售额达
162.40亿元;国内销量达
51.30万吨,销售额达
70.30亿元。
2、数码印花行业
当前,印染行业在建设纺织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对于加快推动印染行业数字化转型,国家及地方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规划,其中关于数码喷墨印花行业高质量发展多项利好政策效应不断释放。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将数码喷墨印花作为绿色先进适用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数码喷墨印花作为鼓励类技术。《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将数码喷墨印花关键技术列为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重点任务之一等等。数码喷墨印花技术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伴随数码喷墨印花技术持续迭代创新,以及下游市场对多品种、快反应、小批量订单需求的增长,数码喷墨印花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应用领域加速拓展。根据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发布的《2024中国纺织品数码喷墨印花发展报告》显示,预计“十五五”时期,我国纺织品数码喷墨印花行业将保持1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2030年国内纺织品数码喷墨印花产量有望突破70亿米,占印花总量的35%,占全球数码喷墨印花总量比例超30%。
3、水性树脂行业
伴随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水性树脂逐渐形成独立行业,并被列为化工发展重点。其类型包括聚氨酯、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等十余种,广泛应用于涂料、胶粘剂、纺织涂层、石油开采等众多领域。公司生产、销售的水性树脂主要为丙烯酸乳液,其下游应用覆盖涂料、油墨、纸张粘合、胶黏剂等多个领域。据卓创资讯统计,2019-2023年国内丙烯酸乳液需求量整体呈“N”字形趋势,复合增长率为2.61%。未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增加,叠加国家对绿色环保产业的政策支持持续加码,丙烯酸乳液市场需求仍具备进一步增长空间。
、硅基材料行业
硅基材料是一个庞大而多样的材料家族,特指以硅元素为主要构成成分,凭借其独特的物理化学性质(如高熔点、半导体特性、耐高低温、耐候性、生物相容性等),在工业生产和高科技领域发挥关键支撑作用的一类材料。硅是地壳中含量第二丰富的元素,约占地壳元素总量的27%,主要以二氧化硅和硅酸盐形式存在,这也为硅基材料的规模化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基础。其应用范围极为广泛,从我们日常接触的厨具、电子产品外壳等生活用品,一直延伸到航空航天、新能源、半导体、生物医药等尖端科技领域,是现代工业体系和高科技产业不可或缺的核心材料。
有机硅是硅基材料体系中应用范围最广、产品品类最为丰富的核心材料,一般指分子结构中含有硅-碳键(Si-C),且至少一个有机基团直接键合于硅原子的高分子化合物。依托优异的综合理化性能,有机硅下游衍生产品超万余种,可广泛实现密封、粘接、润滑、防护、涂覆等核心功能,是现代工业关键配套材料。按产品形态与应用功能划分,有机硅核心品类主要包括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硅烷偶联剂四大类。
其中,硅橡胶作为有机硅产业链最重要的终端深加工产品,伴随下游新兴产业升级,市场需求持续扩容、增长动能强劲。根据IMARCGroup权威调研数据,2024年全球硅橡胶市场规模约
94.10亿美元,预计2033年将攀升至
147.80亿美元,2025-2033年复合年均增长率达
4.89%。在硅橡胶各细分品类中,液态硅橡胶(LSR)凭借成型效率高、环保性优、适配精密制造等优势,成为行业增长最快的赛道之一。据GlobalGrowthInsights行业报告测算,2025年至2034年全球LSR市场复合年均增长率维持6.10%,增长确定性突出。例如在医疗领域,医用级硅橡胶依托极佳的生物相容性与安全稳定性,可广泛应用于医用导管、植入器械、母婴用品等场景,当前国产产品持续突破技术壁垒,加速推进进口替代进程,逐步满足USPClassVI、ISO10993等国际医用检测标准。
整体来看,硅橡胶产品已全面覆盖医疗健康、新能源汽车、电气电子、纺织印花、食品接触、精密模具等多元领域,行业整体正向高端化、功能化、定制化方向迭代升级,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三)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主要涉及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序号
| 序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文件名称 | 相关内容 |
| 1 | 2025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
会常务委员会
| 会常务委员会 | 境保护税法》(2025年修订) | 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 ||
| 2 | 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 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
| 3 | 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
| 4 | 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
| 5 | 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
、主要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近年来得到了国家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文件名称 | 相关内容 |
| 1 | 2025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 | 全国鼓励: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生产;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有机硅制品的开发、生产、应用;生物基化学品开发、生产。 |
| 2 | 2024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印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指南(2024版)》 | 将低尿素活性染料印花、数码喷墨印花、新型涂料印花、数码喷墨印花在线上浆、印花自动调浆系统等技术作为推广绿色先进适用技术。 |
| 3 | 2024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 重点加强新型有机硅单体以及高性能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等先进硅材料。 |
| 4 | 2023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 其中“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数码喷墨印花领域的新型染料、颜料、印染助剂及中间体开发与生产”“水性油墨、能量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数码喷墨印花”为鼓励类,“300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为淘汰类。 |
| 5 | 2023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 | 先进基础材料:防雾车灯用有机硅密封胶、苯基硅橡胶、有机硅无溶剂浸渍树脂、聚硼硅氧烷改性聚氨酯材料、有机硅透明胶及有机硅封胶、环氧基笼型倍半硅氧烷、聚碳硅烷和聚甲基硅烷、预灌封注射器润滑硅油、安全防护用玻璃纤维涂覆制品(压延硅橡胶类制品、涂覆硅胶类制品)。关键战略材料:半导体芯片封装导热有机硅凝胶、半导体芯片封装自粘接导热硅橡胶、新能源电动汽车就地成型密封用单组分加成型液体硅橡胶。前沿材料:3D打印有机硅材料。 |
| 6 | 2022年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纺织行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重点培育推广智能排产、染化料自动输配送、印花自动调浆、染缸中央集中控制、染缸自动进出布、颜色数字化管理、智能验布、废水处理数字化等解决方案。 |
| 7 | 2022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FZ/T70017-2022针织服装印花质量通用技术要求》 | 该标准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针织纺织服装的印花质量发布的行业标准,规定了针织服装印花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
| 8 | 2021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 对原材料工业提出促进产业供给高端化、推动产业结构合理化、加速产业发展绿色化、加速产业转型数字化、保障产业体系安全化的目标。 |
| 9 | 2021年 | 中国印染行业协会 | 《印染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 进一步完善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和推动印染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深入推进印染园区绿色化改 |
造,不断提高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进产业链协同治理,打造绿色供应链、生态产业链。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舒适化、功能化、生态化、时尚化、智能化的印染新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产品设计开发和品牌建设,加快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调整,提高高品质产品比重和自营贸易比重,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实现产业价值链升级。
| 造,不断提高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进产业链协同治理,打造绿色供应链、生态产业链。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舒适化、功能化、生态化、时尚化、智能化的印染新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产品设计开发和品牌建设,加快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调整,提高高品质产品比重和自营贸易比重,推动行业提质增效,实现产业价值链升级。 | ||||
| 10 | 2021年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纺织行业“十四五”科技发展指导意见》 | 重点研究开发稳定可靠、分辨率高的压电式喷头,圆网/平网+数码喷墨印花,高速数码喷墨印花等关键技术。重点研究绿色纤维油剂助剂及催化剂、替代PVA的环保型纺织浆料、高牢度纳米涂料印花、低尿素活性染料印花、分散染料碱性染色、液态分散染料印染及生物基纺织化学品等关键技术。 |
| 11 | 2021年 | 中国日用化工协会油墨分会 | 《中国油墨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2021-2025年)》 | 生产出资源绿色、无污染、无VOCs的油墨产品,生物质基油墨、水性油墨、UV油墨等环保型油墨仍是发展的主力产品。 |
| 12 | 2020年 | 生态环境部 | 《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089-2020)》 | 为防止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推动污染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和技术进步。在污染预防技术部分重点提到了植物油基胶印油墨替代技术、辐射固化油墨替代技术、水性油墨替代技术、UV光油替代技术等。 |
| 13 | 2018年 | 国家统计局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将“有机硅环体、合成硅材料、氟硅合成材料、氟硅合成橡胶、新型印刷油墨、新型金属印刷油墨、新型防伪油墨、新型水基喷印油墨、新型溶剂基喷印油墨、新型电子油墨、新型印刷助剂及用油、其他新型油墨及类似制品”列为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 |
(四)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在纺织印花领域,公司业务已覆盖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硅基材料、数码涂料墨水和自动化印花设备等细分市场,形成多类别的产品体系。通过聚焦纺织印花市场,不断提高公司专业化研发能力,公司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水平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公司在发展纺织品市场应用的同时,利用已掌握的材料技术积极拓展新的应用领域。
公司所处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如下图:
、上游行业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水性印花胶浆的主要原材料为水性树脂、钛白粉或其他粉类、印花助剂等,主要原材料为技术成熟的基础化工材料,主要来自于石油、钛矿等基础化工行业,其价格波动较大。基础化工材料的价格波动对水性印花胶浆行业生产成本和定价策略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上游行业主要为基础化工材料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上游基础化工材料行业内企业产品应用范围较广,市场空间较大,较少深度了解下游行业并开发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产品,通常缺乏精细化工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而公司所处行业与下游客户联系较紧密,需要长时间的下游行业应用经验的积累,因此,上游基础化工材料行业一般不会进
入公司所处的较细分的精细化工行业。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发展的影响水性印花胶浆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下游行业的需求和发展状况与公司所处行业密切相关,影响着水性印花胶浆行业市场规模、发展速度以及产品价格等。下游纺织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产品必须不断改进产品配方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部分品牌企业会参与服装加工生产环节,对服装生产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但通常该类品牌企业仍在服装行业内拓展且主要采取虚拟运营模式(轻资产运营)或自有品牌专业零售商模式(不强调“全部拥有”,而是“全程参与”)实施控制。该类品牌企业优势在于产品设计开发、供应链管理及渠道建设等高附加值环节,一般缺少精细化工原料的生产经验及技术积累,通常不会轻易进入上游纺织用化工品行业。
水性印花胶浆下游行业主要为纺织印花加工商,其并不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随着未来下游品牌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印花图案效果和功能不断丰富,紧贴市场需求且具备较强产品研发和服务能力的水性印花胶浆厂商将进一步巩固和下游品牌厂商的合作关系,与品牌厂商共同成长,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五)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1、产品已进入头部品牌厂商供应体系
公司专业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硅基材料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且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上。
2、垂直化专业能力及市场前列地位
通过聚焦纺织印花市场,不断提高公司专业化研发能力,公司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水平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据沙利文统计,公司国内市场占有率从2018年的10.30%上升至2022年的11.50%,2020年和2022年均排名第一。
3、三位一体成本管控体系
公司具备成本优势:a.公司采购时具有规模优势,通过与供应商协商获得一定的采购成本优势,从而能降低生产成本;b.公司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能够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大部分产品减少了研磨工序,从而降低生产成本;c.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水性树脂和防粘剂,能够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对产品配方进行优化调整,降低原材料耗用,缩短生产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包装、运输及固废处理成本,从而降低产品生产成本。
、“材料+设备+工艺”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优势
传统模式下,印花加工企业需分别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印花材料与印花设备,沟通成本高、采购链条长、生产协同难度较大。公司已构建覆盖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硅基材料、助剂、数码涂料墨水、自动化印花设备的完整产品体系,可满足下游客户对不同图案、效果、功能及环保标准的一站式采购需求,并提供从材料、设备到应用工艺的整体解决方案。该模式能够有效提升客户生产效率、降低综合成本、缩短新品开发周期,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合作粘性。
、应用型研发团队及自动化印花实验室技术优势
为提供更优质的整体解决方案,增强整体竞争力,公司研发团队中包含拥有丰富印花经验的应用型人才,聚焦于纺织印花领域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应用。面对行业自动化发展需求,公司在行业内较早建立了自动化设备印花实验室。通过将印花材料及印花设备相结合,公司在应用实验室模拟客户生产场景,记录温度、湿度、机器连续操作、停留时间、印花材料使用情况等,更准确深入地分析下游纺织印花过程,积累了丰富的实验数据与应用经验,有助于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应用方案建议,形成技术优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技术情况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保湿技术、染料防升华技术、防粘技术、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数码白胶浆技术、内衣贴合硅胶技术、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生物基水性材料技术和新硅基材料技术等核心技术,除生物基水性材料技术处于小批量试产阶段外,其他核心技术均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公司形成了产品研制与应用创新相结合的技术体系,在保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提出的不同需求。公司核心技术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简介 | 技术优势 |
| 1 | 新型乳液聚合技术 | 指在普通乳液聚合基础上,通过引入新型原料或采用新的合成工艺,提高乳液性能的技术。公司新型乳液聚合技术主要包括:一是采用反应型乳化剂或增加高分子链段上的亲水单体进行低皂/无皂乳液聚合,制备出耐水性好、附着力强的聚丙烯酸酯乳液;二是采用低温氧化还原聚合法、设计“软核硬壳”结构,克服了传统聚丙烯酸酯乳液“热粘冷脆”缺点。 | (1)引入新型原料和特殊的结构设计,通过新的合成工艺,制备出软而不粘的聚丙烯酸酯乳液,提高了水性印花胶浆的抗粘性;(2)该技术生产的印花胶浆满足NIKE、adidas、李宁、FILA、安踏等知名品牌的洗水检测要求。 |
| 2 | 保湿技术 | 是为防止印花胶浆使用过程中堵塞丝网网孔而开发的技术。公司采用多种亲水单体和多醇类物质合成了具有吸湿和保水效果的水溶性共聚物,其优点在于通过可延缓水性树脂的交联且实现较好的保湿效果,使用该技术生产的印花胶浆不易结皮、表面干爽。 | (1)通过共聚反应合成改性聚丙烯酸水溶性大分子,具有较好的吸湿性和保水效果,相比使用小分子保湿剂制备的印花胶浆保水时间更长,具有不易结皮、表面干爽的效果;(2)水溶性共聚物和小分子保湿剂按一定比例搭配使用可形成梯度挥发性,其制备的印花胶浆具有不塞网和干燥时间短的特点;(3)区别于市面上部分产品使用乙二醇作为保湿剂,公司保湿技术不使用乙二醇及乙二醇醚类等有害物质,具有环保性,符合《华盛顿州儿童产品安全法案》中儿童高关注物质标准、有害物质零排放(ZDHC)认证等。 |
| 3 | 染料防升华技术 | 是通过在印花胶浆中使用高交联度的水性树脂和引入特种多孔结构材料,防止活性染料迁移到印花胶浆表面的一种技术。 | (1)引入特殊单体和使用多种交联体系生产的水性树脂,可制备出高致密性的印花胶浆,有效防止了染料迁移到印花胶浆表面;(2)引入特种多孔结构材料对染料具有定向强吸附作用,与水性树脂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阻碍了染料迁移到印花胶浆表面;(3)在70℃、湿度95%的条件下放置72小时后,可达到4-5级的防升华效果。 |
| 4 | 防粘技术 | 是采用特殊乳化剂和独特乳化工艺对不同类型蜡进行乳化以实现印花胶浆高效防粘的一种技术,使用该防粘技术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具有干湿摩擦牢度好、表面干爽、抗粘连性好等特点。 | (1)选用特殊乳化剂对不同种类的蜡进行乳化,形成稳定的蜡乳液状态,同时选用的特殊乳化剂具备抗粘和干爽的特点;(2)区别于传统高温高压制备蜡乳液的方法,该技术实现低温常压高速乳化制备蜡乳液,具有节能、安全的优势;(3)可通过CY/T146-2016《网版印刷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表面抗粘连测试,印花胶膜无破损、沾色现象;在“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2008)”耐摩擦色牢度测试标准中干摩擦牢度达到4-5级,湿摩擦牢度达到3级;满足NIKE、adidas、李宁、FILA、安踏等知名品牌的洗水检测标准。 |
| 5 | 自动化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 | 通过自主设计自动化一体机生产设备,实现了将分散、乳化、增稠、真空脱泡、加压、过滤整合在一套密闭设备内完成,实现了 | (1)一体机将分散、乳化、增稠等多台设备整合为一体,有效利用生产空间,并采用程序化控制,提高了自动化程度和生产效率;一体机密闭性好,减少了生产过程中产品与外界环境的交叉污染,解决了行业生产环境不整洁、扬尘等问题; |
进料和出料的自动化计量、程序化控制,改善了物料的分散和乳化效果,提高了生产效率。
| 进料和出料的自动化计量、程序化控制,改善了物料的分散和乳化效果,提高了生产效率。 | (2)采用双分散盘结构的分散机,并增加辅助高速乳化机,提高了物料的分散、乳化效果,出料时直接过滤,减少研磨工序。研磨工序是最影响生产速度的环节,且制约产能。通过设备改进,大幅提高生产效率,解决了行业生产效率低下问题;(3)一体机与真空机连接进行真空脱泡解决了高粘度产品消泡难的问题,与空气压缩机连接加压出料解决了高粘度产品出料难的问题。 | ||
| 6 | 数码白胶浆技术 | 是由阳离子型聚丙烯酸酯乳液和吸墨物质组成,对涂料墨水具有吸附和固定效果的胶浆。 | (1)市场上阳离子型聚丙烯酸酯乳液应用较少,阳离子型聚丙烯酸酯乳液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合成技术。该技术一方面采用反应型非离子乳化剂,得到了高稳定性且耐酸性强的乳液;另一方面采用阳离子单体和阳离子乳化剂,对涂料墨水产生反应达到固定的效果,以提高印花图案的精细度和鲜艳度;(2)选用高比表面积超疏水的二氧化硅,对墨水具有强吸附作用,使涂料墨水与数码胶浆结合紧密,运用该技术生产的数码胶浆耐洗牢度均大于等于4级,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耐洗牢度大幅提高;(3)该技术生产的数码白胶浆符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对生态纺织品标准的要求,并且通过了ECOPASSPORTbyOEKO-TEX?的认证,可用于婴幼儿等环保要求高的服饰。 |
| 7 | 内衣贴合硅胶技术 | 是以特殊偶联剂改性的双组份硅胶,具有高粘结力和柔软手感等特点,适用于无缝内衣贴合。 | (1)通过添加特殊偶联剂,得到了成膜后粘结强度高、回弹性好,与面料柔软度基本一致的硅胶;(2)具有使用简单,生产可操作性高的特点,实际生产可满足不同内衣设计的要求,同时可使用椭圆机进行自动化生产,提高了无缝贴合内衣的生产效率;(3)环保性能优于常规贴合材料,符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对生态纺织品标准的要求,并且通过了ECOPASSPORTbyOEKO-TEX?的认证。 |
| 8 | 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技术 | 是通过化学共聚法合成水性聚氨酯改性丙烯酸酯乳液,发挥两种材料的优点,具有优异的综合性能。 | (1)改善了聚丙烯酸酯乳液低温机械性能差的缺点,使胶浆具备较好的防冻性能和抗粘连性能;(2)与物理混合法相比,化学共聚法得到的乳液具有更好的弹性、牢度和抗粘连性;(3)该技术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符合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对生态纺织品标准的要求,并且通过了ECOPASSPORTbyOEKO-TEX?的认证,可用于婴幼儿等环保要求高的服饰。 |
| 9 | 生物基水性材料技术 | 以多种植物提取物为原材料得到生物基多元醇,生物基丙烯酸酯单体,衣康酸等,合成水性丙烯酸酯树脂和水性聚氨酯树脂。这些植物基原料来源广泛且可再生,减少了对石化资源的依赖。 | (1)在国内率先研发出生物基水性印花胶浆,生物基含量高,通过了生物基碳含量测试,生物基碳率超过60%,符合环保要求。填补了相关技术空白,提升了我国纺织服装印花行业在环保材料领域的竞争力;(2)针对纺织品的使用要求,尤其是对面料的附着力和耐洗牢度,自主合成的性能优异的生物基水性聚氨酯和生物基水性聚丙烯酸酯树脂;(3)个别性能接近甚至优于非生物基材料,耐洗牢度好,手感柔软度、展色性能好,印花后,面料手感柔软、平滑,图案艳丽,穿着舒适,能提升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 |
| 10 | 新硅基材料技术 | 以乙烯基硅油作为基础聚合物,以二氧化硅粉作为补强填料,以含氢硅油作为交联剂,在铂的催化下,进行加成反应,而实现交联硫化的一类有机硅材料。改进了液体胶易增稠问题,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提升了产品性能包括机械性能、流平性、易结构化。 | (1)通过生产液体基料工艺的改进,把原来的一步法处理工艺改成冷、热分段处理工艺,可以把粉体表面的羟基处理得更加彻底,同时也能提高粉体在聚合物中的分散度,让二者相容得更好,从而彻底解决液体胶常见的易增稠问题,并且还能提高胶体的透明度和机械强度;(2)增加过程解胶工艺,在相同粉比情况下,胶体的流动性能明显变好,而且机械强度也明显增强,从而可以实现一些低粘度、高强度产品的需求;(3)由于二氧化硅的处理使用冷、热分段式,可以减少在处理过程中处理剂的损耗,减少配方中处理剂的用量,从而也可以有效降低整个液体胶的生产成本;(4)通过降低基础聚合物和含氢硅油的挥发物,再联合生产工艺,可以生产出不经过二段烘烤就能满足欧盟环保要求的加成型液体硅橡胶。 |
2、专利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注重研发投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取得发明专利41件,实用新型专利7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类型 | 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取得日期 | 权利期限 | 他项权利 | 取得方式 |
| 1 | 惠州长联 | 发明专利 | 一种用于仿真花的一次性手感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1610022571.4 | 2016.01.12 | 2018.02.23 | 20年 | 无 | 受让取得 |
| 2 | 惠州长联 | 发明专利 | 不含无机消光粉的用于人造革表面处理水性消光涂饰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710800585.9 | 2017.09.07 | 2020.10.0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 | 惠州长联 | 发明专利 | 一种烫金用浆料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 ZL201810231230.7 | 2018.03.20 | 2020.09.1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用于纺织品涂料印花中防底色升华渗透迁移的胶浆和配制方法 | ZL200910042002.6 | 2009.08.20 | 2011.06.0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5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含丙烯酸酯的弹性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复配印花胶浆 | ZL201010500966.3 | 2010.09.30 | 2013.08.2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6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提高印花摩擦色牢度和干爽度的胶浆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110344730.X | 2011.11.04 | 2013.09.04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7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聚丙烯酸酯乳液印花胶浆防粘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210253743.0 | 2012.07.23 | 2013.10.1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8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水性印花胶浆的一体化生产设备及生产方法 | ZL201210253715.9 | 2012.07.23 | 2013.10.1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9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用于水性涂料丝网印花的快干防塞网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310131262.7 | 2013.04.16 | 2015.03.04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0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性能的环保型水性聚氨酯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310141098.8 | 2013.04.23 | 2015.04.2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1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环保型抗氧化金葱浆和金银粉浆用印花粘合剂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510072601.8 | 2015.02.10 | 2017.03.0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2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延缓染料迁移的聚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510304518.9 | 2015.06.04 | 2017.06.0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3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烫金浆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511027842.7 | 2015.12.30 | 2018.02.1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4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水性聚氨酯丙烯酸酯共聚乳液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710613842.8 | 2017.07.25 | 2019.09.10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5 | 中山大学、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封端型水性聚氨酯的制备方法及其在制备数码印花水性颜料喷墨中的应用 | ZL201710296272.4 | 2017.04.28 | 2019.12.10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6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用于纺织品涂料喷墨印花的处理液及其制备方法、涂料喷墨印花方法 | ZL201810100845.6 | 2018.02.01 | 2020.05.0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7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用于颜料型喷墨印花墨水的粘合剂、包含其的墨水、制备方法和用途 | ZL201710691053.6 | 2017.08.14 | 2020.09.1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8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改性乙烯基硅油、其制备方法及包含其的印花硅胶基础胶和印花硅胶 | ZL201810348046.0 | 2018.04.18 | 2021.01.0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19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纺织品涂料数码印花应用工艺 | ZL201810039581.8 | 2018.01.16 | 2021.04.0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0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光固化低聚物,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织物表面处理液及使用方法 | ZL201811467426.2 | 2018.12.03 | 2021.04.0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1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一种丝网印刷机 | ZL202021548810.8 | 2020.07.30 | 2021.04.13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2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数码白胶浆,其制备方法和含有其的印花织物 | ZL201811466378.5 | 2018.12.03 | 2021.09.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3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环保型印染专用高温发泡浆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810231932.5 | 2018.03.20 | 2021.11.16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4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蓖麻油基水性光固化非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010895159.X | 2020.08.31 | 2022.02.0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5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水性双组份聚氨酯哑光涂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472194.5 | 2021.04.29 | 2022.04.12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6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植物油基聚丙烯酸酯非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629945.X | 2021.06.07 | 2022.04.1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7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植物油基亲水性聚合物水分散体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629944.5 | 2021.06.07 | 2022.08.0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8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一种水性印花胶浆的一体化生产设备 | ZL202220580911.6 | 2022.03.17 | 2022.08.23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29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植物油基聚丙烯酸酯阴离子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0630158.7 | 2021.06.07 | 2022.09.09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0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水性印花胶浆黏稠度测试装置 | ZL202220580936.6 | 2022.03.17 | 2022.12.09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1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双组分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010754283.4 | 2020.07.30 | 2023.03.2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2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双组份贴合硅胶及其使用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144603.3 | 2022.02.17 | 2023.06.2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3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一种印花机网版的固定装置 | ZL202320200003.4 | 2023.02.10 | 2023.06.30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4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生物基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907645.8 | 2022.07.29 | 2023.08.01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5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无溶剂型印花台板胶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264793.2 | 2022.03.17 | 2023.10.03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6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烫金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111330993.5 | 2021.11.11 | 2023.11.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7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印花涂层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672699.0 | 2022.06.14 | 2023.11.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8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生物基印花水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907666.X | 2022.07.29 | 2023.11.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39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具有耐洗涤的防蚊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1008698.2 | 2022.08.22 | 2023.11.17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0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具有防染防迁色效果的水性印花胶浆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0925916.2 | 2022.08.03 | 2023.12.08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1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阳离子型颜料墨水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111576680.8 | 2021.12.22 | 2023.12.1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2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具有芳香气味的核壳型生物基聚丙烯酸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211080785.9 | 2022.09.05 | 2024.10.25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3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一种网版精准视觉定位的椭圆印花机 | ZL202421233338.7 | 2024.05.31 | 2025.01.07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4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一种椭圆印花机平面度特平承印平台及椭圆印花机 | ZL202421263196.9 | 2024.06.04 | 2025.01.24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5 | 长联科技 | 实用新型 | 一种小单生产的往复式椭圆印花机 | ZL202421319865.X | 2024.06.11 | 2025.01.24 | 1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6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生物基PDI水性聚氨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411569097.8 | 2024.11.05 | 2025.07.08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7 | 华南农业大学、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生物基水性聚氨酯乳液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2411439679.4 | 2024.10.15 | 2025.07.22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 48 | 长联科技 | 发明专利 | 一种保暖织物涂层用改性空心玻璃微球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310471925.3 | 2023.04.27 | 2025.11.14 | 20年 | 无 | 原始取得 |
公司产品通过了有害物质零排放(ZDHC)认证,符合欧盟REACH法规要求和ECOPASSPORTbyOEKO-TEX?纺织品生态标准。公司的“环保通用型弹性胶浆产品”“环保印花功能助剂产品”“环保数码喷墨白胶浆产品”“环保数码喷墨处理液产品”“生物基印花胶浆”“高性能水性印花胶浆”等23项产品先后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参与制定
项国家标准、
项行业标准及
项团体标准;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第八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拥有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广东省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广东省环保水性纺织印花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纺织行业环保印花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获得3项中国专利优秀奖,并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
)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专业从事水性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硅基材料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
公司主要业务描述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的水性印花胶浆以水为分散介质,大幅减少了VOCs排放,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标准,深受下游客户的认可,产品已最终应用于Adidas、Nike、FILA、安踏、李宁、C&A、GAP、VS(维多利亚的秘密)、迪士尼、SHEIN(希音)、以纯等知名品牌上。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销量居于国内同行前列。
(2)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硅基材料、自动化印花设备,其他产品包括数码涂料墨水、助剂、PCB干膜等,除PCB干膜主要用于线路板外,主要产品和其他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具体如下:
①水性印花胶浆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品根据功能不同分为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数码胶浆和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具体如下:
Ⅰ.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是指能够满足不同印花需求,但不具有特殊功能或效果的水性印花胶浆产品。公司生产的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主要分为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和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案配色建议,下游客户将白胶浆、透明胶浆和水性色浆按一定比例调配得到印花预备胶浆,并通过丝网印刷印制设计图案。公司生产的透明胶浆及印花效果如下图所示: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主要是由水性树脂、钛白粉、二氧化硅、助剂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白色糊状浆体。因其含有钛白粉等粉体,除具有透明胶浆特点外,白胶浆可直接印制白色印花图案,具有遮盖力强、白度高等特点。公司生产的白胶浆及印花效果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的透明胶浆和白胶浆具体性能特点如下:
产品
| 产品 | 耐洗牢度 | 耐摩擦色牢度 | 酚黄变测试 | 耐光黄变测试 | 表面抗粘性 | 特点及适用范围 |
| 通用型水性印花透明胶浆 | 测试后印花胶膜无粘结、变色、缺损、脱落、开裂现象 | 3到5级 | ≥4级 | ≥4级 | 印花胶膜无破损、沾色现象 | 调色鲜艳,符合婴儿级别的环保要求。适用于各种棉布、针织布等不同面料的印花,可用于手工印花或机器印花。 |
| 通用型水性印花白胶浆 | 不适用 | 符合婴儿级别的环保要求。适用于各种棉布、针织布等不同面料的印花,可用于手工印花或机器印花。 |
注:(1)耐洗牢度按“网版印刷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CY/T146-2016)”测试;
(2)耐摩擦色牢度按“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2008)”测试;
(
)酚黄变测试按“纺织品色牢度试验潜在酚黄变的评估(GB/T29778-2013)”测试;(
)耐光黄变测试按“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光黄变色牢度(GB/T30669-2014)”测试;(
)表面抗粘性按“网版印刷环保型水基印花胶浆的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CY/T146-2016)”测试;(
)上述指标数值越高,性能越好。其他产品性能要求使用的标准同上述标准。Ⅱ.数码胶浆
数码胶浆是用于生产数码印花时所使用的一系列胶浆产品的统称,主要包括:数码白胶浆、数码处理液、数码透明打底胶浆和数码盖面浆。
数码白胶浆是由水性树脂、钛白粉、吸墨物质、增色剂和其他助剂等经过分散、研磨、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胶浆,其应用于数码产品中,主要起到遮盖深色织物的底色,以及吸附和固定涂料墨水的作用,具有操作简便、遮盖力强、与数码涂料墨水相容性好等特点。由于数码白胶浆含有钛白粉,能提供一定白度以及遮盖力,将数码涂料墨水喷印在其表面,能形成清晰的图案。另外,数码白胶浆含有特殊增色剂及吸墨物质,可有效提高胶浆与彩墨的结合牢度,提高彩墨的展色性,并防止彩墨渗化,使数码印花图案鲜艳、清晰、逼真、立体感强。
数码处理液是由水性树脂、吸墨物质、增色剂、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中低粘度的半透性液体,适用于白色或者浅色织物上的数码印花。将数码处理液通过丝网印刷到织物表面进行预处理,再进行数码喷墨印花,制备无手感的数码印花图案。其中,数码处理液的主要作用是提高数码喷墨时墨水的清晰度,以及提高墨水和织物的结合牢度。
数码透明打底浆是由水性树脂、去离子水、助剂、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制备而成浅色糊状浆料,主要作用是为数码印花图案提供平整饱满的底面;提高数码印花图案与织物的附着力,防止数码印花图案发生脱落;为数码印花图案提供柔软的手感。
数码盖面浆是由哑光聚氨酯树脂、去离子水、助剂、二氧化硅等经过混合、分散、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半透明浆料,主要作用是为数码印花图案提供肤感或者爽滑效果,提高数码印花图案的耐洗牢度和耐摩擦色牢度。
公司生产的数码胶浆系列产品具体特性如下:
产品
| 产品 | 粘度(mPa.s) | 电导率(S/m) | pH值 | 酚黄变 | 耐光黄变 | 表面抗粘性 | 耐洗牢度 | 特点及适用范围 |
| 数码白胶浆 | 70000-80000 | 〈1000 | 3.0-6.0 | ≥4级 | ≥4级 | 印花胶膜无破损、沾色现象 | 测试后印花胶膜无粘结、变色、缺损、脱落、开裂现象 | 配套的数码成品色彩鲜艳、与原图基本无色差,色牢度好,手感柔软。适用于市面上不同类型涂料墨水。 |
| 数码处理液 | 5000-8000 | 〈1000 | 3.0-6.0 | |||||
| 数码透明打底浆 | 70000-80000 | 〈500 | 7.0-9.0 | |||||
| 数码盖面浆 | 30000-40000 | 〈500 | 7.0-9.0 |
注:(1)粘度按“粘度测量方法(GB/T10247-2008)”测试;
(
)电导率按“表面活性剂试验用水或水溶液电导率的测定(HG/T3506-1999)”测试;(
)pH值按照“胶粘剂的pH值测定(GB/T14518-1993)”测试。
Ⅲ.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功能型水性印花胶浆是使印花图案具有特殊功能或效果的胶浆的统称,是由水性树脂、功能助剂等原材料,通过分散或研磨、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印花胶浆。该产品是在兼顾通用型水性印花胶浆的手感、耐洗牢度、环保性等基本性能基础上,针对普通尼龙、防水尼龙、牛仔等特殊面料开发的具有高附着力功能,或具有阻燃、防升华、防冻等特殊功能,或使印花图案呈现龟裂、直裂、烫金、3D立体、发泡、透气、吸水形变等特殊效果的胶浆。公司主要功能型胶浆情况如下:
名称
| 名称 | 功能简述 | 产品图片 |
| 防冻胶浆 | 使用低温耐屈挠的高分子聚合物以及特种柔软酯类助剂制备成的高性能胶浆。可通过安踏/FILA和李宁公司-20℃的耐寒测试。 | |
| 防升华打底胶浆 | 防止织物染料迁移到胶浆表面的功能型胶浆。可通过80℃、48小时老化后染料不迁移到表面的测试,常温条件下至少2年染料不迁移到表面。 | |
| 拔印胶浆 | 采用还原剂或氧化剂把深色织物原有底色去除的胶浆。具有柔软度好、无残留等特点。 | |
| 尼龙胶浆 | 适用于尼龙布、雨伞布、泳衣布、涤纶布等难以附着的特殊面料,主要特点是牢固度高。 | |
| 阻燃胶浆 | 具有阻燃功能的胶浆。可通过国际儿童睡衣阻燃标准,为环保无卤阻燃胶浆,阻燃效果好,且多次水洗后依然具有良好的阻燃效果。 |
烫金胶浆
| 烫金胶浆 | 通过压烫工艺,把烫金箔转移到烫金胶浆上,实现金属光泽效果。具有容易烫压、弹性好、手感柔软、闪亮度高等特点。 |
| 牛仔胶浆 | 适用于各种牛仔布的印花,具有高牢度、高光泽、耐石磨酵洗等特点。 |
| 厚板胶浆 | 通过多次印制后能达到立体效果,且坚挺不下沉。主要特点是厚度高、柔软度好。 |
②水性树脂水性树脂是以水代替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的新型树脂体系。与水融合形成溶液,待水挥发后,形成树脂膜材料,是影响印花产品质量最重要的因素。公司生产的水性树脂是用水作为介质,以单体、乳化剂和引发剂等为原材料,通过乳液聚合反应合成的环保水性高分子聚合物,公司主要用于制备水性印花胶浆或作为固浆粘合剂使用,或对外销售应用于纸品、塑料、木器等领域。公司通过不断提升水性树脂的性能,为提升水性印花胶浆性能打下良好基础,使得产品品质得以逐步提升。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水性树脂不仅作为主要生产原料应用于公司水性印花胶浆产品,还形成规模化对外销售。
公司生产的水性树脂主要用于生产水性印花胶浆,具有如下特点:
| 产品 | 不挥发物 | pH值 | 粘度(mPa.s) | 外观 | Tg(℃) | 特点及适用范围 |
| 水性树脂 | 30-60% | 7.0-9.0 | 25-1000 | 乳白/半透 | -30.0至0.0 | 干燥速度适中,成膜丰满,耐水性好,手感柔软,弹性好,固色牢度好和表面抗粘性强等。 |
注:(
)不挥发物按照“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2793-1995)”测试;(
)Tg按照“塑料差示扫描量热法(DSC)第
部分:玻璃化转变温度的测定(GB/T19466.2-2004)”测试。
公司生产的水性树脂及应用如下图所示:
③硅基材料
公司目前生产的产品有丝印硅橡胶、液体硅橡胶、固体硅橡胶三种产品,主要应用于丝印、医疗、电子、汽车、食品、皮革、模具等行业。
Ⅰ.丝印硅橡胶
丝印硅橡胶是液体硅橡胶的一种,属于双组份加成型硅橡胶。丝印硅橡胶有环保、印套色不脱层、可印多种效果、附着力好、手感细腻、性能优异、无毒无害等特点。产品经过丝印后立体感会增强,变得更加美观。公司生产的主要是纺织、服装类丝印硅橡胶,特点如下:
序号
| 序号 | 特点 | 具体内容 |
| 1 | 环保无害 | 材料本身无毒、无味,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如PVC、邻苯二甲酸盐、甲醛、有机锡等),完全符合甚至超越最新的环保标准。同时,也不含重金属和致癌物质,进一步保障了使用安全。 |
| 2 | 对皮肤友好 | 传统油墨(如PVC塑胶)长期接触皮肤可能引起不适,而硅橡胶生物相容性极佳,不会引起过敏,适合制作贴身衣物。 |
| 3 | 极致的耐用性 | 耐磨、耐水洗、不褪色、耐高低温,其优异的耐洗牢度远非传统胶浆可比,图案即使经过长时间反复洗涤也不会开裂剥落。 |
| 4 | 出色的弹性和透气性 | 拥有高伸长率,能随高弹性面料拉伸,绝不限制服装本身的运动性能。同时,硅橡胶膜具备透气性,解决了大面积厚重印花闷热不透气的痛点。 |
| 5 | 独特的功能加持 | 能提供极佳的防滑效果,广泛用于运动袜、内衣肩带、手套掌纹等需要增加摩擦力的部位。此外,还能实现防水、耐热、耐寒、绝缘等多种功能。 |
| 6 | 独一无二的立体感 | 出色的堆积性和可塑性,能印刷出强烈的立体层次(如高密度贴花logo),质感清晰且凹凸感明显,这是传统胶浆难以实现的。 |
| 7 | 无与伦比的柔软触感 | 固化后手感极其柔软、细腻、不粘腻,几乎感觉不到印花的存在。同时,它还能实现高光泽、哑光等不同效果。 |
| 8 | 稳定可靠的化学属性 | 化学性质稳定,耐候性强,不易黄变,在紫外线、臭氧、汗液等环境中保持原有状态。 |
公司生产的丝印硅橡胶,主要应用如下图所示:
Ⅱ.液体硅橡胶
液体硅橡胶是一种相对固体高温硫化硅橡胶而言的液态材料,具有流动性好、硫化快、更加安全环保等特点。液体硅橡胶的典型生产工艺——液体注射成型,代表了硅橡胶加工技术向高精度、高效率、全自动化发展的重要方向。液体硅橡胶凭借其独特的综合性能和自动化的加工方式,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且日益高端化。
公司生产的医疗用液体硅橡胶主要特点如下:
| 序号 | 特点 | 具体内容 |
| 1 | 安全性高 | 无溶剂、无异味、无刺激,不含重金属及有害杂质,可通过欧盟REACH、美国FDA、中国GB16776等医用级认证,生物相容性极佳,无致敏、无致畸性,适配长期或短期人体接触场景。 |
| 2 | 性能适配性强 | 耐高低温范围广(-50℃至200℃),可耐受高压蒸汽灭菌、环氧乙烷灭菌等多种医用灭菌方式,灭菌后性能不衰减;弹性优异、韧性好,贴合人体组织轮廓,可减少佩戴或植入后的异物感,同时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耐老化性,使用寿命长。 |
| 3 | 加工精密可控 | 适配注塑、灌封、模压等精密工艺,成型精度高,收缩率低(≤0.2%),可生产出结构复杂、尺寸精准的医用制品,满足不同医疗器械的个性化成型需求,生产过程可实现无菌化管控,符合医用产品生产标准。 |
| 4 | 功能可定制 | 可根据医疗场景需求,定制开发抗菌、抗凝血、导热等特种功能产品,适配一次性医疗用品、植入式医疗器械、母婴医用产品等不同场景,如抗菌型输液导管、抗凝血型硅胶假体、柔软型婴儿安抚奶嘴等。 |
公司生产的医疗用液体硅橡胶应用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的食品与母婴用品液体硅橡胶,主要特点如下:
| 序号 | 特点 | 具体内容 |
| 1 | 生物相容性 | 符合ISO10993和USPClassVI标准,可长期接触人体组织。铂金催化工艺进一步确保了材料的高度纯净,无杂质释放的风险。 |
| 2 | 安全认证 | 可同时符合FDA、BfR、LFGB等国际食品安全和接触法规要求,不含双酚A和邻苯二甲酸盐。 |
| 3 | 低VOC | 其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已低于0.5%的法规限值,确保产品从源头上就是安全的。 |
| 4 | 高透明度与设计灵活性 | 可制作出晶莹剔透或色彩鲜艳的奶瓶,外观更显高端。 |
| 5 | 柔软回弹与母乳实感 | 可塑造成与母亲乳房极为相似的奶嘴,柔软且富有弹性,带来自然的吮吸体验,极大地减少了宝宝的抗拒。 |
| 6 | 耐宽温域与稳定耐用 | 可在-60℃至+200/250℃的宽温范围内保持优异弹性,因此可直接用沸水、微波炉或蒸汽消毒,不易老化,使用寿命远长于乳胶。 |
| 7 | 超强的物理强度 | 固化后具备极高的抗撕裂强度和延展性。它足以承受宝宝的反复吮吸、撕咬以及为了促进口腔发育而设计的“母乳实感”奶嘴高达5mm的拉伸,不易破损。 |
| 8 | 抗黄变与不粘油 | 长期暴露在外界下不易发黄,保持原始外观,且其惰性表面使得油污和食物轻松一冲即净。 |
公司生产的食品与母婴用品液体硅橡胶,如下图所示:
公司生产的汽车工业用液体硅橡胶(主要应用在硅胶泡棉上),主要特点如下:
| 序号 | 特点 | 具体内容 |
| 1 | 新能源汽车电池包 | 应用于动力电池包壳体密封(防水防尘IP-X7/IP68级),在软包电芯间起缓冲保护,以及提供高效隔热保温。 |
| 2 | 汽车通用连接/密封 | 在照明灯具、电气控制柜等做到防水、防尘及在车载空调系统中用作隔热泡沫管材。 |
| 3 | 高频通讯(5G基站) | 用作通讯设备外壳密封圈,达到IP防护等级,确保设备室外稳定运行。 |
| 4 | 电子设备减震/防护 | 作为关键防震材料填充手机、平板、笔记本内部,并用作精密仪器和LCD显示屏垫片防止结构损伤。 |
| 5 | 耐极端环境 | 可在-60℃超低温至+300℃高温中长期使用,是唯一能适应如此宽温域的泡棉弹性体。 |
| 6 | 天生密封/阻燃王者 | 具备极佳密封能力,防火等级达V-0级;遇火不产生(或极低)有毒浓烟和腐蚀性气体,安全标准远超传统泡棉。 |
| 7 | 环境超稳定 | 极致化学惰性使其无惧紫外线、臭氧、盐雾及绝大多数酸碱腐蚀;不含增塑剂,不会析出油污(不产生移迁现象),长期压缩后仍能维持约98%的原始厚度。 |
液态发泡硅胶的优点可概括为“一宽(耐温)二高(阻燃/密封)三强(抗化学/抗老化/抗压缩形变)”,使其在众多严苛场景中成为不可替代的方案选择。公司生产的液态硅胶泡棉,如下图所示:
Ⅲ.固体硅橡胶
固体硅橡胶是一种通过机械剪切使填充剂均匀分散的硅橡胶材料,其核心在于利用硅橡胶在不同温度下的相态变化,促使填充剂(如硫化剂、色母等)与生胶发生物理化学反应,形成新的结构。固体硅橡胶的基础原料为聚有机硅氧烷(生胶),通常以甲基乙烯基硅生胶为主,配合补强填料(以气相法白炭黑最为常用)、增量填料、硫化剂、结构控制剂及各类助剂配制而成。公司生产的固体硅橡胶主要应用领域及产品如下所示:
| 序号 | 应用领域 | 具体内容 |
| 1 | 电气电子 | 用于制造电线电缆的绝缘护套、电子部件密封圈、键盘按键、遥控器按键等。 |
| 2 | 医疗与食品 | 应用于奶嘴、吸管、密封圈、医用导管、输液件以及烤箱垫、蛋糕模具等。可以满足FDA、LFGB或GB4806.16-2025等严格的安全标准 |
| 3 | 日常消费品 | 用于手机保护套、手表带、厨房用具(刮刀、冰格)、烤盘等,发挥其柔软防滑、易清洁、耐摔的特性。 |
公司生产的固体硅橡胶主要特点如下所示:
| 序号 | 特点 | 具体内容 |
| 1 | 卓越的耐高低温性 | 使用温度范围可达-60℃至+250℃,是耐热、耐寒应用的理想选择。 |
| 2 | 优异的生理惰性 | 无毒无味,生物相容性好,是食品接触及医疗用品的可靠材料。 |
| 3 | 出色的电绝缘性 | 具有很高的绝缘电阻和耐电晕性,适合电气电子领域的绝缘保护。 |
| 4 | 良好的耐候与化学稳定性 | 抗紫外线、臭氧及多种化学介质,不易老化。 |
| 5 | 高回弹与低压缩永久变形 | 确保密封件在长期受压后仍能保持良好弹性,不易泄漏。 |
| 6 | 易成型加工 | 可通过模压、挤出等工艺制造形状复杂的制品,并可通过配方调整获得不同硬度及性能。 |
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特种胶,如阻燃胶、导电胶、抗静电胶、导热胶、绝缘子胶、出油胶、耐油胶、耐高温胶、性用品胶等。
公司生产的固体硅橡胶主要应用如下图所示:
④自动化印花设备公司自动化印花设备主要是全自动椭圆印花机,是布片或成衣印花的自动化设备,包括主运动系统、定位系统和刮印系统等。该产品的特点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 产品名称 | 主要性能及用途 | 产品示例 |
| 全自动椭圆印花机 | 主要性能:有效印花面积可达到70*105cm(台板尺寸75*120cm),台板数量最高可达到100块,设备操作简单、对位精准。用途:双轨机器主要适用于裁片印花,单轨机器适用于成衣和裁片印花。 |
⑤其他公司其他产品主要包括数码涂料墨水、助剂、PCB干膜等,主要如下:
Ⅰ.数码涂料墨水数码墨水是影响数码印花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数码墨水包括数码染料墨水和数码涂料墨水。公司生产的数码墨水属于数码涂料墨水,是以聚氨酯分散体、聚丙烯酸酯乳液等水性树脂为成膜物质,以水性色浆为着色剂,通过添加分散剂、保湿剂等各类功能助剂后,经过分散、研磨、过滤等工艺制备而成的。主要应用于各种面料的数码印花,具有工艺简单、材质适用性广、耐日晒色牢度好等特点。数码涂料墨水具体参数如下:
| 产品 | 粘度(mPa.s) | pH值 | D90粒径(nm) | 表面张力(dyn/cm) | 电导率(S/m) | 耐摩擦色牢度(级) | 色彩 | 特点及适用范围 |
| 数码涂料彩墨 | 3.0-5.0 | 7.5-8.5 | 85-100 | 7.5-8.5 | 85-100 | 湿擦2.5以上,干擦4.0以上 | 品红、青、黄、黑 | 流畅性好,不含腐蚀性溶剂,对喷头损伤较小。 |
| 数码涂料白墨 | 4.0-6.0 | 8.0-9.0 | 150-180 | 8.0-9.0 | 150-180 | - | 白色 | 遮盖力强、流畅性好,不含腐蚀性溶剂,对喷头损伤较小。 |
注:D90粒径按照“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GB/T19077-2016)”测试。
数码涂料墨水及印花效果如下图所示:
Ⅱ.PCB干膜顺应新材料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向高端功能材料领域延伸的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边界、布局多领域高性能材料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江西明宇的收购,取得其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江西明宇专注于新型膜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为感光干膜,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PCB线路板)制造环节,目前产品已形成LDI干膜系列(涵盖低感、中感、高感、超高感等规格)。感光干膜是PCB图形转移过程中的核心耗材,通过UV曝光、显影工艺形成抗蚀保护层,可精准保障蚀刻及电镀工序的线路精度,是影响PCB产品密度、可靠性及生产效率的关键材料。江西明宇的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感光树脂、光引发剂、PET/PE膜等基础化工材料。公司自主研发的水性树脂、环保助剂等技术与江西明宇的干膜产品研发具备较强协同性,可助力其优化产品配方、提升性能稳定性,推动产品向更高端、更精细化的应用场景升级。报告期内,江西明宇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实现营业收入818.22万元,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1.44%;实现净利润-41.08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01%。
(3)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从产业链的角度看,公司所处行业位于基础化工材料行业与纺织行业之间,产品主要为具有特定用途和性能的印花材料。因此,公司采取“安全库存”与“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由客户提出产品需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销售模式方面,由于下游纺织印花行业较为分散,这一业务特点决定了公司的客户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公司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①盈利模式公司主要从事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硅基材料等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印花材料和印花设备的纺织印花整体解决方案,从而获得收入和现金流并实现盈利,即通过采购丙烯酸类单体、钛白粉、助剂等原材料,利用公司核心技术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销售给境内外客户。
②研发模式公司在研发模式上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并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基于对行业技术发展的持续追踪,结合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核心技术优势、工艺生产设备和产能条件等,对功能型胶浆、生物基印花材料、数码涂料墨水、新型硅基材料等行业未来技术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确认市场及行业热点产品的开发可行性,进行专题会议研究,并在研发立项后启动研发工作。
公司重视“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以项目合作为纽带,加强与高等院校沟通,进行项目选题立项及研发合作,并充分借助高等院校的优良科研设备,推动公司研发的进一步发展,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
③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按照客户订单采购原材料,同时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储备库存。公司研发中心、生产部等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填写《采购单》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统一交由采购部复核后实施采购。采购部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在对品质、价格、供货速度等进行综合考量后,安排订单采购。
公司对供应商执行严格的审核标准,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确保采购部门的高效运行。公司已建立完整的合格供应商开发、管理、评价、考核制度,并建有合格供应商名录。针对初次合作的供应商,公司综合考察供应商产品的品质、价格、供货速度,并要求供应商向公司提供样品,由质检部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对样品进行检测。供应商评审通过后转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为保证采购质量,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要求供应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所需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及时性、稳定性。
④生产模式
Ⅰ.自主生产模式
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采取“安全库存”与“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历史销售情况及对市场需求的预测,针对常规产品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有计划地进行物料采购和成品生产。公司安全库存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针对以销定产的产品,公司根据接到的订单需求量安排生产,此类产品一般不备库存。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并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产品研发、生产、检验并交货。
Ⅱ.外协加工
在阶段性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存在将少量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水性树脂及助剂生产委托给外协加工商的情形。外协加工商按照公司产品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原材料由公司负责采购。
⑤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根据客户类型可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客户:生产商客户基于自身的产品生产需求,向公司采购产品用于加工、生产;贸易商客户基于下游客户的需求,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直接用于销售。公司对生产商与贸易商客户执行相同的销售政策。
(
)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与下游行业结构性调整,公司紧紧围绕“提质增效、创新拓展”经营主线,统筹推进研发创新、生产运营、市场开拓与重大项目建设,整体经营保持平稳有序。受下游需求节奏变化、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小幅增长,同时受硅基材料项目处于资本投入与产能爬坡阶段影响,利润阶段性承压。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市场地位持续稳固,募投项目与战略新业务有序推进,为后续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5年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568,138,218.61 | 100% | 553,156,211.51 | 100% | 2.71% |
| 分行业 | |||||
| 化工行业 | 531,095,823.27 | 93.48% | 511,604,231.85 | 92.49% | 3.81% |
| 设备行业 | 37,042,395.34 | 6.52% | 41,551,979.66 | 7.51% | -10.85% |
| 分产品 | |||||
| 水性印花胶浆 | 304,353,588.61 | 53.57% | 373,120,153.86 | 67.45% | -18.43% |
| 硅基材料 | 117,653,700.07 | 20.71% | 36,606,350.67 | 6.62% | 221.40% |
| 水性树脂 | 45,852,038.38 | 8.07% | 43,714,145.93 | 7.90% | 4.89% |
| 其他 | 100,278,891.55 | 17.65% | 99,715,561.05 | 18.03% | 0.56% |
| 分地区 | |||||
| 境内 | 464,619,342.71 | 81.78% | 436,674,257.63 | 78.94% | 6.40% |
| 境外 | 103,518,875.90 | 18.22% | 116,481,953.88 | 21.06% | -11.13% |
| 分销售模式 | |||||
| 贸易商 | 281,168,445.93 | 49.49% | 322,739,300.63 | 58.35% | -12.88% |
| 生产商 | 286,969,772.68 | 50.51% | 230,416,910.88 | 41.65% | 24.54% |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化工行业 | 531,095,823.27 | 374,426,000.26 | 29.50% | 3.81% | 11.41% | -4.81% |
| 分产品 | ||||||
| 水性印花胶浆 | 304,353,588.61 | 186,498,082.10 | 38.72% | -18.43% | -20.03% | 1.23% |
| 硅基材料 | 117,653,700.07 | 107,407,443.86 | 8.71% | 221.40% | 360.21% | -27.53% |
| 分地区 | ||||||
| 境内 | 464,619,342.71 | 346,553,401.52 | 25.41% | 6.40% | 13.82% | -4.86% |
| 境外 | 103,518,875.90 | 59,072,388.42 | 42.94% | -11.13% | -8.76% | -1.48% |
| 分销售模式 | ||||||
| 贸易商 | 281,168,445.93 | 196,129,422.34 | 30.24% | -12.88% | -12.08% | -0.63% |
| 生产商 | 286,969,772.68 | 209,496,367.61 | 27.00% | 24.54% | 43.34% | -9.5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 水性印花胶浆 | 25,749.60吨 | 25,426.80吨 | 304,353,588.61 | 上半年平均售价12,057.08元/吨, | 主要原材料 |
下半年平均售价11,874.01元/吨
| 下半年平均售价11,874.01元/吨 | 价格下降 | ||||
| 硅基材料 | 8,070.81吨 | 7,903.90吨 | 117,653,700.07 | 上半年平均售价16,650.75元/吨,下半年平均售价14,093.78元/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销售量 | kg | 40,979,708.31 | 35,431,272.75 | 15.66% |
| 生产量 | kg | 41,915,737.49 | 35,646,126.17 | 17.59% | |
| 库存量 | kg | 4,611,803.44 | 3,773,811.82 | 22.21%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化工行业 | 材料成本 | 323,331,568.44 | 86.35% | 297,228,561.65 | 88.44% | 8.78% |
| 人工成本 | 13,907,580.23 | 3.71% | 11,528,689.47 | 3.43% | 20.63% | |
| 制造费用 | 27,362,348.58 | 7.31% | 19,153,941.70 | 5.70% | 42.85% | |
| 运费 | 9,824,503.00 | 2.62% | 8,183,015.59 | 2.43% | 20.06% | |
| 设备行业 | 材料成本 | 25,190,803.08 | 80.74% | 30,263,415.63 | 91.34% | -16.76% |
| 人工成本 | 1,743,829.82 | 5.59% | 849,913.97 | 2.57% | 105.18% | |
| 制造费用 | 3,359,057.56 | 10.77% | 1,121,253.88 | 3.38% | 199.58% | |
| 运费 | 906,099.23 | 2.90% | 899,756.83 | 2.72% | 0.70% | |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水性印花胶浆 | 材料成本 | 159,031,965.77 | 85.27% | 202,679,889.71 | 86.90% | -21.54% |
| 人工成本 | 9,029,823.71 | 4.84% | 9,909,423.54 | 4.25% | -8.88% | |
| 制造费用 | 14,015,170.49 | 7.51% | 15,248,389.92 | 6.54% | -8.09% | |
| 运费 | 4,421,122.14 | 2.37% | 5,383,742.44 | 2.31% | -17.88% | |
| 水性树脂 | 材料成本 | 30,163,176.34 | 89.47% | 30,420,665.40 | 90.21% | -0.85% |
| 人工成本 | 921,757.33 | 2.73% | 727,369.25 | 2.16% | 26.72% | |
| 制造费用 | 1,677,617.81 | 4.98% | 1,636,463.59 | 4.85% | 2.51% | |
| 运费 | 951,827.58 | 2.82% | 937,008.47 | 2.78% | 1.58% | |
| 硅基材料 | 材料成本 | 91,265,922.03 | 84.97% | 20,531,541.61 | 87.97% | 344.52% |
| 人工成本 | 3,114,761.83 | 2.90% | 575,616.87 | 2.47% | 441.12% | |
| 制造费用 | 9,870,833.75 | 9.19% | 1,603,361.98 | 6.87% | 515.63% | |
运费
| 运费 | 3,155,926.26 | 2.94% | 628,511.27 | 2.69% | 402.13% | |
| 其他 | 材料成本 | 68,061,307.39 | 87.25% | 73,859,880.56 | 93.56% | -7.85% |
| 人工成本 | 2,585,067.19 | 3.31% | 1,166,193.77 | 1.48% | 121.67% | |
| 制造费用 | 5,157,784.10 | 6.61% | 1,786,980.10 | 2.26% | 188.63% | |
| 运费 | 2,201,726.25 | 2.82% | 2,133,510.24 | 2.70% | 3.20% |
说明报告期内,硅基材料产品扩大生产规模和销售,且部分新产品毛利率较低,造成营业成本同比增长较多。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江西明宇51%的股权收购,成为江西明宇的控股股东;江西明宇完成对江西阪桥100%的股权收购,江西阪桥成为江西明宇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江西明宇及江西阪桥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93,526,165.67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6.46%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23,591,379.91 | 4.15% |
| 2 | 第二名 | 22,398,800.18 | 3.94% |
| 3 | 第三名 | 17,744,465.60 | 3.12% |
| 4 | 第四名 | 16,165,080.44 | 2.85% |
| 5 | 第五名 | 13,626,439.55 | 2.40% |
| 合计 | -- | 93,526,165.67 | 16.4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25,736,216.19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4.98%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53,629,256.68 | 14.92% |
| 2 | 第二名 | 38,600,454.03 | 10.74% |
| 3 | 第三名 | 11,873,636.46 | 3.30% |
| 4 | 第四名 | 11,490,053.07 | 3.20% |
| 5 | 第五名 | 10,142,815.95 | 2.82% |
| 合计 | -- | 125,736,216.19 | 34.9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销售费用 | 42,784,325.34 | 39,110,494.69 | 9.39% | |
| 管理费用 | 33,047,908.81 | 31,964,610.09 | 3.39% | |
| 财务费用 | 3,394,822.87 | 1,944,152.38 | 74.62% | 美元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损失增多 |
| 研发费用 | 33,842,232.17 | 29,027,978.55 | 16.58%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生物基乳液及生物基数码胶浆开发 | 开发一款性能媲美于传统聚丙烯酸酯乳液,同时符合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生物基聚丙烯酸酯乳液,再基于此树脂,选择合适的印花工艺,开发具有较好的牢度、吸墨性和固墨性能水性数码印花胶浆。 | 结题 | 形成生物基聚丙烯酸酯乳液开发思路,开发出具有生物基碳含量在50%以上适用于数码喷墨的乳液 | 增加公司在生物基领域的技术储备,为后续开发生物基产品提供基础原料 |
| 尼龙面料用直喷数码处理液的研究 | 开发一款显著提高直喷数码印花的得色、鲜艳度、花形轮廓清晰度及可提升色牢度的尼龙面料用处理液,替代工艺复杂,工艺成本高的热转印数码工艺。 | 结题 | 完成产业化应用,进行市场推广和工艺取代 | 改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数码印花类型,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
| 高稳定性数码直喷涂料白墨的开发研究 | 研发高稳定性数码直喷涂料白墨,克服白墨容易沉淀结块的问题,发挥墨水环保,操作简单快捷,一键打印直接出货,无需等待时间,真正实现时尚快销的优势。 | 结题 | 形成涂料墨水的研发思路和完善涂料墨水的生产工艺 | 增加公司在涂料墨水领域的技术储备 |
| 温度调节胶浆的开发与复配 | 开发一支具有温度调节作用的胶浆,满足消费者对印花胶浆的功能性和舒适度要求。 | 结题 | 探索具有相变材料微胶囊乳液在胶浆中的应用 | 增加公司在功能性胶浆领域的技术储备 |
| 木器漆用抗划伤羟基丙烯酸乳液的合成与开发 | 提高面漆抗划伤的途径有:(1)选用硬度高同时柔韧性好的树脂;(2)选用高NCO值的固化剂;(3)使用增硬耐磨粉,增加漆膜硬度,改善抗划伤性。其中选用高NCO值的固化剂具有活化期短的缺点, | 结题 | 形成羟基聚丙烯酸酯乳液开发思路,开发出韧性和硬度均佳的羟基聚丙烯酸酯乳液 | 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拓展聚丙烯酸酯乳液的应用领域 |
而使用粉体提高硬度则会带来通透性不足,所以选用韧性和硬度均佳的羟基丙烯酸树脂成为关键。
| 而使用粉体提高硬度则会带来通透性不足,所以选用韧性和硬度均佳的羟基丙烯酸树脂成为关键。 | ||||
| 具有超高延展性的高拉伸高温硅橡胶的研发 | 开发一款具有超高延展性的高拉伸高温硅橡胶,替代环保与耐候性不足的PVC、PU等材料,解决市面硅橡胶延展性与拉伸率不足的痛点,满足各类护套等复杂部件对材料高延展、高拉伸的性能需求。 | 结题 | 完成产业化应用,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 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
| 一种低压缩永久变形率的高回弹高温硅橡胶的研发 | 研发一款低压缩永久变形率、高回弹的高温硅橡胶,解决市面产品回弹不足、易变形的问题,满足电脑键盘、遥控器按键等电子产品对硅胶按键5,000万次敲打/挤压的严苛使用要求,提升产品回弹性能与耐用性。 | 结题 | 完成产业化应用,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 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
| 高稠度液体硅橡胶的开发 | 开发适配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减震需求的高稠度液体硅橡胶,确保未交联前高稠度以维持挤压下硅胶厚度,同时保留优异抗老化、阻燃、防震性能,保障电池包安全。 | 结题 | 完成产业化应用,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 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
| 高附着力牢度阳离子丙烯酸乳液合成与研究 | 开发一款高附着力、高硬度阳离子丙烯酸乳液,在减少助剂使用的同时,提升涂料附着力、耐水性与成膜性,满足玻璃基材等领域对高硬度、流平性好的环保涂层需求,拓展市场应用。 | 结题 | 形成高附着力牢度阳离子丙烯酸乳液研发思路与完整生产工艺 | 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拓展聚丙烯酸酯乳液的应用领域 |
| 全自动高速多头圆形印花机的研发 | 全自动高速多头圆形印花机的研发,针对椭圆印花机占地大、用人多、效率低等痛点,研发全自动高速多头圆形印花机,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供高效自动化印刷方案。 | 结题 | 形成全自动高速多头圆形印花机完整研发与生产工艺 | 丰富印花设备产品线,提升技术竞争力,抢占高端印花机市场,推动行业设备升级 |
| 全自动高精度立体硅胶热转印机的研发 | 针对传统丝印周期长、热转印设备自动化低、精度不足等问题,研发全自动高精度立体硅胶热转印机,实现复杂曲面精准转印,提升生产效率与自动化水平。 | 实验室研发 | 完成设备研发与样机试制,适配硅胶材质立体转印 | 丰富公司智能印刷设备产品线,提升自动化转印设备技术竞争力,拓展高端立体转印市场 |
| 耐洗型水性热熔胶浆的开发 | 针对传统热转印胶浆手感硬、弹性差、不环保等问题,开发无溶剂、耐水洗型水性热熔胶浆,提升热转印产品柔软度、弹性与耐水洗性,简化工艺并满足环保安全需求。 | 实验室研发 | 形成耐洗型水性热熔胶浆研发配方与生产工艺 | 丰富公司水性胶浆产品品类,提升热转印材料环保与性能竞争力,拓展热转印行业高端市场应用 |
| 超柔软数码转印白胶浆的开发 | 针对传统印花工艺无法高效满足个性化定制的痛点,开发超柔软数码转印白胶浆,实现高墨水兼容性、优异牢度与柔软弹性,支持小批量生产,同时减少废料、实现环境友好。 | 实验室研发 | 形成超柔软数码转印白胶浆完整配方与工艺 | 丰富数码印花胶浆产品线,提升个性化定制领域技术竞争力,拓展环保型小批量印花市场 |
3D打印硅基墨水材料配方与产品研发
| 3D打印硅基墨水材料配方与产品研发 | 针对传统丝印与硅橡胶制造精度低、环保性差及3D打印墨水被国外垄断的问题,研发自主可控的3D打印硅基墨水,实现高精度、高性能与可回收,推动纺织及高端制造领域数字化升级。 | 实验室研发 | 形成高弹、高透、生物可吸收三大系列墨水及配套工艺,填补国内空白 | 抢占硅橡胶3D打印高端市场,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增加公司在先进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推动纺织与高端制造产业升级 |
| 3D高清纺织印花喷印设备的研发 | 针对传统丝印精度低、柔性差、污染重等问题,研发3D高清纺织印花喷印设备,实现高精度、个性化、环保化印花,满足智能纺织与可穿戴设备领域数字化升级需求。 | 实验室研发 | 完成设备研发与样机试制,适配液体硅胶墨水材料 | 填补高端纺织3D喷印设备空白,提升公司在智能纺织装备领域的技术竞争力 |
| PCB干膜用聚氨酯丙烯酸酯(PUA)共聚物 | 共聚物是兼具聚氨酯高附着力、柔韧性与丙烯酸酯光固化活性、碱溶性的核心感光低聚物,广泛用于抗蚀干膜、阻焊干膜的图形转移,能适配精细线路与高厚径比通孔制程。 | 小量产阶段 | 提高干膜附着力、柔韧性,降低干膜成本 | 提高干膜封孔,附着力,解析能力,降低干膜成本 |
| PCB干膜用含羧基丙烯酸树脂的合成技术研发 | 通过优化树脂分子结构设计,定向调控羧基等官能团分布与含量,开发绿色高效的聚合工艺,制备低残胶、高碱溶适配性、高附着力的专用丙烯酸树脂。 | 小量产应用中 | 含羧基丙烯酸树脂是PCB干膜的核心基材树脂,其分子链中的羧基(-COOH)作为关键活性官能团,直接决定干膜的显影性能、附着力、耐化学性等核心指标,是实现干膜“精准成像、稳定防护、低残胶”的核心基础 | 研究该树脂与感光干膜配方体系的协同适配性,优化其在线路板感光干膜中的应用工艺,解决树脂与干膜涂布、曝光、显影等工序的适配难题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2025年 | 2024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27 | 110 | 15.45%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1.45% | 21.28% | 0.17% |
| 研发人员学历 | |||
| 本科 | 51 | 53 | -3.77% |
| 硕士 | 9 | 8 | 12.50% |
| 大专学历及以下 | 67 | 49 | 36.73%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岁以下 | 49 | 45 | 8.89% |
| 30~40岁 | 46 | 35 | 31.43% |
| 40岁以上 | 32 | 30 | 6.67%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025年 | 2024年 | 2023年 |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3,842,232.17 | 29,027,978.55 | 26,827,676.07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96% | 5.25% | 5.06%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 0.00% | 0.00% | 0.00% |
润的比重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公司研发项目需求增加,同时因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江西明宇,将其研发团队纳入统计。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润的比重项目
| 项目 | 2025年 | 2024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1,016,483.40 | 480,835,946.91 | 4.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0,292,539.38 | 431,102,783.58 | 6.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23,944.02 | 49,733,163.33 | -18.1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4,583,378.92 | 261,982,325.02 | 119.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0,473,949.96 | 396,014,085.18 | 66.7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90,571.04 | -134,031,760.16 | 35.9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279,902.77 | 303,580,684.70 | -55.7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316,590.72 | 30,744,066.83 | 242.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63,312.05 | 272,836,617.87 | -89.3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499,671.71 | 188,583,695.66 | -108.7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系期末公司理财产品金额相等,而上期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在本期赎回,造成投资净现金流量比上期增多。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原因系公司2024年IPO上市增发新股收到的投资款较多。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3,046,393.69 | 6.94% | 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带来收益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64,614.89 | 0.83% | 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及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 资产减值 | -543,756.78 | -1.24% | 主要是新投项目硅基材料产能利用率低,从而使单位产品分摊固定制造费用较高,导致成本 | 否 |
高于售价
| 高于售价 | ||||
| 营业外收入 | 44,416.81 | 0.10% | 否 | |
| 营业外支出 | 7,466,810.58 | 17.00% | 主要是原总部大楼长期待摊费用结转以及计提租赁合同违约金 | 否 |
| 其他收益 | 2,601,385.83 | 5.92% | 主要是公司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5%税务政策带来的收益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393,873.83 | -23.67% | 主要是应收账款按会计准则计提的坏账准备 | 否 |
| 资产处置收益 | 10,503,915.80 | 23.92% | 主要是原总部大楼使用权资产处置导致的损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25年末 | 2025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316,518,354.91 | 26.09% | 322,925,908.12 | 27.62% | -1.53% | |
| 应收账款 | 317,130,195.66 | 26.14% | 305,772,652.17 | 26.15% | -0.01% |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存货 | 63,071,577.54 | 5.20% | 57,462,971.68 | 4.91% | 0.29% |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16,248.81 | 0.12% | 0.00 | 0.00% | 0.12% | |
| 固定资产 | 239,362,950.37 | 19.73% | 60,714,263.28 | 5.19% | 14.54% | 总部大楼在建工程转固 |
| 在建工程 | 73,148,932.25 | 6.03% | 188,912,131.00 | 16.16% | -10.13% | 总部大楼在建工程转固 |
| 使用权资产 | 20,726,733.46 | 1.71% | 68,844,973.23 | 5.89% | -4.18% | |
| 短期借款 | 78,000,000.00 | 6.43% | 0.00 | 0.00% | 6.43% | |
| 合同负债 | 1,308,313.38 | 0.11% | 1,692,732.70 | 0.14% | -0.03% |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租赁负债 | 19,448,984.70 | 1.60% | 73,468,867.09 | 6.28% | -4.68% |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364,614.89 | 571,000,000.00 | 571,000,000.00 | 50,364,614.89 | |||
应收款项融资
| 应收款项融资 | 4,429,322.38 | -1,088,157.99 | 3,341,164.39 | |||||
| 上述合计 | 54,429,322.38 | 364,614.89 | 571,000,000.00 | 571,000,000.00 | -1,088,157.99 | 53,705,779.28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期末持有票据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期后转让贴现较多的票据与期初的变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中有16,559,642.59元受限,受限类型为票据保证金和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660,473,949.96 | 396,014,085.20 | 66.78%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 远期结售汇 | 708.67 | 0 | 10.68 | 0 | 708.67 | 0 | 702.88 | 0.74% |
| 合计 | 708.67 | 0 | 10.68 | 0 | 708.67 | 0 | 702.88 | 0.74%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当初约定的外汇合约汇率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与上一报告期一致。 |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远期外汇汇率(资产负债表日至交割日的剩余月份的远期合约汇率)与当初约定的外汇合约汇率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对冲货币资金汇兑损失 |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1、风险分析:(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4)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5)现金流预测偏差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现金流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现金流预测不准,导致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风险。2、风控措施:(1)为避免和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降低汇兑损失;(2)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加强过程管理;(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并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不适用 | |||||||
| 涉诉情况 | 不适用 | |||||||
(如适用)
| (如适用) |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5年04月29日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网络技术开发;销售:印花材料及助剂、印花器材、印花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11,000,000.00 | 91,620,959.90 | 89,890,165.60 | 103,518,875.94 | 7,600,107.61 | 5,654,928.35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现金收购 | 增加产品线,增加收入818.22万元,合并层面减少净利润60.91万元 |
| 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收购 | 合并日为2025年12月31日,对净利润和业绩无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发展战略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印花材料及印花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核心业务,坚守主业深耕细作,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产品供给及专业化技术服务,打造一体化印花解决方案,持续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与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利用已经掌握的核心材料技术,积极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开展新业务。
技术研发层面,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现有核心技术的产业化融合与落地应用;同时积极探索新兴应用领域,加快创新产品迭代速度,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市场拓展层面,公司将持续深耕现有渠道销售网络,进一步做深、做强营销网络体系,提升渠道覆盖效率与服务能力;同时加大鞋材、汽车内饰等高增长应用场景的拓展力度,推进产品在多元化场景中的渗透与应用,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优化营收结构,增厚公司利润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2026年度经营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推动战略项目落地、实现业绩复苏、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一年。尽管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公司仍将坚持“科技创新、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稳中求进,聚焦主业深耕、加快重点项目落地、持续强化内控建设、积极布局新业务、新赛道,全力推动经营质量再上新台阶。2026年公司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1、聚焦研发创新,强化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保持较高强度研发投入,重点围绕功能性材料、生物基材料、可降解材料、硅基新材料、智能配套设备等方向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进与合作伙伴共建联合实验室的技术成果转化,深化产学研项目落地,持续构筑技术壁垒;同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增强综合盈利能力。
2、推进项目落地,扩产能拓新局
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力推进有机硅油项目落地达产,提升市场供应能力与综合竞争力;优化硅基材料产能布局,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应对市场竞争;加快推动合作研发项目产业化转化,对具备产业化条件的项目及时实现商业化落地;稳步推进并购项目产能扩张,抢抓行业发展机遇,积极拓展新业务、布局新赛道。
3、深耕市场拓展,保持领先地位
国内市场将依托南北两大营销中心,结合区域需求差异与产品事业部专业化优势,开发高适配性产品,提升精准服务能力;通过“材料+工艺+设备”一体化解决方案深化客户合作,增强客户粘性;加强
与品牌方联合开发,提升核心客户份额;积极开拓鞋材、汽车内饰等高增长应用场景,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国际市场将在巩固东南亚核心市场基础上,加大欧洲、美洲、中东、非洲等区域市场开拓力度,完善海外代理商体系,推动海外订单规模持续增长,进一步提升海外业务收入占比。
4、强化精益运营,提升经营效率
持续优化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加强成本费用精细化管控,优化费用结构,压降非必要支出;推进生产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与运营效率;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缓解盈利压力;强化供应链协同与资金统筹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5、强化风险防控,保障稳健经营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加强内控建设与管理,提升合规运营水平;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端人才;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优化资金统筹,加强应收账款催收,保障现金流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保主体责任,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业绩成长及市场需求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纺织印花领域,经营业绩与纺织服装行业市场需求高度相关,受下游行业景气度、消费需求变化影响显著。未来,若下游应用领域拓展不及预期、境外市场开拓受阻,或公司核心技术及产品无法紧跟纺织印花行业技术迭代趋势,亦或未能及时根据产业转移趋势调整经营战略,将直接影响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及业绩持续成长,可能导致公司营收增长放缓、盈利能力承压。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持续跟踪行业竞争态势及市场发展风向,动态优化市场竞争策略与经营管理模式,及时响应行业变化及市场挑战;二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深化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聚焦核心技术迭代与创新,提升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力;三是持续推进现有产品技术改进与性能优化,提升产品质量与核心竞争力,同时围绕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加快新产品、新工艺研发进度,推动材料、设备、工艺一体化解决方案升级,拓宽产品应用场景,增强业绩增长韧性。
2、原材料价格波动或紧缺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单体、助剂、树脂、钛白粉等,该类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占比较高,其价格受上游石油价格波动、国内外市场供求关系、地缘政治局势、环保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若未来石油价格持续上涨,或主要原材料因产能受限、下游需求激增等因素出现行业性供应短缺,而公司未能有效采取成本控制措施,将导致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加强供应链体系建设,与核心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协议,锁定核心原材料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及供应波动风险;二是优化采购流程,拓展多元化采购渠道,减少对单一供应商、单一原材料的依赖,提升供应链稳定性;三是提升产品品质与全方位服务能力,增强市场议价能力,通过产品结构优化、定价策略调整等方式,对
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四是建立原材料价格监测机制,及时预判价格变动趋势,合理储备原材料,降低价格波动带来的冲击。
3、人才流失和技术失密的风险精细化工行业的核心竞争力集中体现为技术创新能力与高素质人才储备,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对技术人才、核心研发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关键管理人才出现流失,将直接削弱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技术迭代速度及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伴随核心技术、生产工艺等关键信息泄露,进而影响公司市场竞争力,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人才引育体系,加大高端技术人才、核心研发人才及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求;二是优化激励机制,完善薪酬福利体系、研发成果奖励机制及员工持股计划等,实现公司与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增强核心人才的归属感与凝聚力;三是加强核心技术保护,建立健全技术保密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规范技术资料管理,防范技术失密风险;四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发展平台,为人才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稳定核心人才团队。
4、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之“C2642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随着社会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环保标准日益严格。国家逐渐加强宏观调控力度,相关的政策法规对行业生产工艺及“三废”治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将来国家更新环保相关政策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加大执法力度,若公司未能及时适应环保政策变化,或环保治理设施未能达到最新标准,可能面临环保处罚、生产受限、停产整改等风险,同时环保治理成本的增加也将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排放标准,积极响应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政策,切实履行环保社会责任;二是加强环保系统规划与投入,持续推进生产工艺改进、环保技术改造及环保装备升级,提升“三废”治理能力,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监测体系,定期开展环保自查与隐患整改,防范环保风险;四是跟踪环保政策动态,提前布局环保合规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最新环保要求。
5、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研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丙烯酸异辛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等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该类原材料在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若操作不当、管理不善,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设备故障、操作人员操作失误、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或周边区域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情况,也可能导致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三是强化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及专项检查,及
时整改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生产设备安全升级、安全防护设施完善,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能力。
6、毛利率波动风险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5.59%、34.54%和28.90%,呈现一定波动态势。公司毛利率受多重因素影响:一是精细化工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行业景气度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定价及盈利能力,导致毛利率波动;二是公司产品种类丰富,不同品类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下游客户需求结构变化将导致各期销售产品结构调整,进而影响综合毛利率;三是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升、市场供需关系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也将对公司毛利率产生直接影响。未来,若出现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及人工成本持续上涨、产品定价能力下降等不利情况,公司毛利率存在下滑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加大研发投入,聚焦高附加值产品研发与推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毛利率产品销售占比;二是加强成本管控,推进精细化生产管理,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原材料消耗及人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三是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品质提升、服务优化等方式,巩固市场地位,提升产品议价能力;四是建立毛利率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分析毛利率波动原因,针对性调整经营策略,对冲毛利率波动风险。
7、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6,582.15万元、30,577.27万元和31,713.0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50%、38.81%和39.40%,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是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受下游客户经营状况、付款能力、行业结算周期等因素影响,若未来下游客户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等情况,导致大量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形成坏账损失,影响公司现金流稳定性及经营业绩,甚至可能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压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加强客户信用管理,建立完善的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制定差异化的结算政策,降低信用风险;二是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明确应收账款回款责任、催收流程及考核机制,将回款情况与相关部门及人员绩效挂钩,加大催收力度,加快回款速度;三是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对接,及时跟踪客户付款情况,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重点管控,采取多种方式催收,防范坏账风险;四是合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优化销售结算模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8、项目投资及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为满足市场需求增长、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进行了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多个项目投资,投资规模较大。公司项目投资均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技术实力、市场需求等因素,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产能、增强盈利能力、扩大市场份额。但由于行业市场环境、政策导向、技术路线等存在不确定性,若出现项目建设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项目建设延期、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可能导致项目实际运营效果未达预期,影响公司投资回报及经营业绩。同时,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受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格局、产品市场认可度、下游需求变化等
多重因素影响,若出现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市场开拓不力、技术路线迭代等情况,可能导致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造成产能闲置,影响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及盈利能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与监督,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优化项目建设方案,确保项目按时投产、达到预期效益;二是持续跟踪行业市场动态及技术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项目运营策略,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提升项目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完善营销体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新客户、新市场,提升产品市场认可度,确保新增产能有效消化;四是聚焦核心优势,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与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匹配市场需求,增强产能消化能力。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5年05月15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全景网参加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25年06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个人 | 东莞证券、华联期货、深圳创华投资、华金证券及3名个人投资者 |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25年09月19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全景网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投资者 |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架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与独立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会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和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股东会均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为全体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确保股东依法、充分行使表决权、知情权等各项股东权利。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名,职工董事
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行使职权,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4、关于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完善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5、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保障全体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员工、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社会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多方沟通与协同合作,统筹兼顾社会、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理诉求,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健运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资产完整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体系,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核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同时,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原料采购、产品研发及销售体系。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亦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方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选举、聘任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越权干预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或领取薪酬,也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薪酬。
、财务独立方面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及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行使财务决策职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自身经营需要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的筹集、使用及调配,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混合纳税或干预公司财务决策的情形。
、机构独立方面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的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各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分工明确、运行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亦不存在上述企业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方面公司专注于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硅基材料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受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干涉、控制,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均不依赖于其他股东或关联方,亦不存在受制于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亦无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 卢开平 | 男 | 53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2年12月21日 | 2027年12月08日 | 19,890,000 | 7,956,000 | 27,846,000 | 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 | ||
| 麦友攀 | 男 | 76 | 董事 | 离任 | 2012年12月21日 | 2025年09月15日 | 5,564,000 | -902,080 | 2,225,600 | 6,887,520 | 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及个人减持 | |
| 职工代表董事 | 现任 | 2025年09月15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卢来宾 | 男 | 62 | 董事 | 现任 | 2012年12月21日 | 2027年12月08日 | 4,693,000 | 1,877,200 | 6,570,200 | 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 | ||
| 卢润初 | 男 | 59 | 董事 | 现任 | 2015年05月28日 | 2027年12月08日 | 3,003,000 | -750,660 | 1,201,200 | 3,453,540 | 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及个人减持 |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7年12月08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卢杰宏 | 男 | 40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10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7月06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王懋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 | 2027年 |
07月28日
| 07月28日 | 12月08日 | |||||||||||
| 容敏智 | 男 | 6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10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李晗 | 女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26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袁同舟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26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周利范 | 女 | 5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奉亚军 | 男 | 49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8年12月18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幸勇 | 男 | 47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8年12月18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4月14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麦伟林 | 男 | 3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09日 | 2027年12月08日 | ||||||
| 合计 | -- | -- | -- | -- | -- | -- | 33,150,000 | 0 | -1,652,740 | 13,260,000 | 44,757,26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是□否麦友攀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于2025年9月15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并于同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麦友攀 | 董事 | 离任 | 2025年09月15日 | 工作调动 |
| 麦友攀 | 职工代表董事 | 被选举 | 2025年09月15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主要工作经历
、卢开平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南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环球化学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东莞市松村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佛山市松村树脂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三联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市聚和化学有限公司监事,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莞市寮步井巷公益互助会会长,东莞市寮步商会副会长;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2、麦友攀先生: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高分子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化学工程技术工程师,高分子材料工程师(中级)。曾任北京煤炭科学研究院建井研究所技术员,广东陆丰精选厂厂长,汕尾市化工原料公司经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25年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卢来宾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江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行政经理,东莞市松村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监;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卢润初先生:
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寮步镇三联塑料厂销售经理,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采购总监、监事,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采购总监;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客户信用部经理;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5、卢杰宏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中心主任、监事;2020年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中心总监;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王懋先生: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财经学校及深圳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深圳市傲立思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仁仁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副总裁,一童数码(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玉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7、容敏智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材料科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讲师,香港城市大学物理与材料科学系高级访问学者,德国凯撒斯劳滕大学复合材料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秘书长,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副理事长,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薄膜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李晗女士: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曾任广州市财政局科员,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袁同舟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银城大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办,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外汇交易中心市场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办公室调研股成员,君安证券资金计划部、计划财务部、财务总部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北京京盛恒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国泰君安国际业务部执行董事,国泰君安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业务总裁,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光大汇益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京优合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外译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数道易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西安数道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红和新能源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华鸿凌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2月至今任深圳证合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卢开平先生: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主要工作经历。
2、卢润初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主要工作经历。
3、卢杰宏先生:副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主要工作经历。
4、周利范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学系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学
历,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职员,东莞市寮步镇三联塑料厂销售经理,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5、奉亚军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理财规划师。曾任永州市轻化建材总公司会计,长城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会计主管、财务经理,一童数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四象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市海中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
6、幸勇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力同板业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东莞承达家居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东莞恒力化纤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东莞市盈富纺织助剂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东莞市富士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山市聚和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经理、证券部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7、麦伟林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材料化学专业,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工程师。曾任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研发工程师;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下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该任职安排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延续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减少决策环节、提升决策与执行效率,确保公司战略部署的高效落地。卢开平先生具备深厚的行业积淀、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及较强的领导力,其同时任职有利于统筹推进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同时,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规范的决策程序、监督机制,有效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独立,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卢开平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1年10月25日 | 否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卢开平 | 东莞市银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07月29日 | 否 | |
| 卢开平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5年08月28日 | 否 | |
| 卢开平 | 广东寮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13日 | 否 | |
| 卢开平 | 东莞特许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3月31日 | 否 | |
| 卢开平 | 东莞市寮步商会 | 会长 | 2021年07月01日 | 否 | |
| 卢开平 | 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 | 执委会副会长 | 2022年01月01日 | 否 |
卢开平
| 卢开平 | 广东莞商联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7月07日 | 否 | |
| 卢来宾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09月27日 | 否 | |
| 卢来宾 | 东莞市意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4年08月04日 | 否 | |
| 卢来宾 | 东莞市寮步井巷公益互助会 | 会长 | 2021年12月01日 | 否 | |
| 卢来宾 | 东莞思凯达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2年08月18日 | 否 | |
| 卢润初 | 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6年01月16日 | 否 | |
| 卢杰宏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6月25日 | 否 | |
| 王懋 | 玉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08月09日 | 否 | |
| 王懋 |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总监兼合伙人 | 2015年12月01日 | 否 | |
| 王懋 | 安徽商德先进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1月30日 | 否 | |
| 王懋 |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7月26日 | 2028年07月20日 | 否 |
| 王懋 |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5月19日 | 2028年08月05日 | 否 |
| 王懋 | 深圳市航智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5月27日 | 否 | |
| 王懋 | 深圳市富海中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2年03月22日 | 是 | |
| 王懋 | 金磁海纳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3月27日 | 否 | |
| 容敏智 |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功能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教授、博导 | 1994年03月01日 | 是 | |
| 容敏智 | 广东省给热供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委员 | 2022年05月31日 | 2027年05月31日 | 否 |
| 容敏智 | 广东省印制电路标准化委员会 | 委员 | 2024年08月26日 | 2029年08月26日 | 否 |
| 容敏智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6月08日 | 2028年06月10日 | 是 |
| 容敏智 | 广东纵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0月16日 | 是 | |
| 容敏智 |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02月13日 | 2028年10月13日 | 是 |
| 李晗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14年08月01日 | 是 | |
| 李晗 | 广东企业财务管理学会 | 监事 | 2025年10月08日 | 2028年10月07日 | 否 |
| 袁同舟 | 北京亿联易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2年06月06日 | 否 | |
| 袁同舟 | 深圳和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5年08月26日 | 是 | |
| 袁同舟 | 深圳星兰图创新孵化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01月28日 | 否 | |
| 袁同舟 |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11月14日 | 2028年11月13日 | 是 |
| 袁同舟 | 东莞和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3年09月08日 | 否 | |
| 袁同舟 | 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高级合伙人 | 2025年06月01日 | 是 | |
| 袁同舟 | 华鸿智数(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6年02月28日 | 否 | |
| 奉亚军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02月07日 | 否 | |
| 麦伟林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7年06月23日 | 否 | |
| 麦伟林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11月01日 | 否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确定依据: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以较高职务为准),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规定发放,实际支付共456.54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卢开平 | 男 | 53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现任 | 39.90 | 否 |
| 麦友攀 | 男 | 76 | 职工代表董事 | 现任 | 26.98 | 否 |
| 卢来宾 | 男 | 62 | 董事 | 现任 | 20.58 | 否 |
| 卢润初 | 男 | 59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现任 | 33.89 | 否 |
| 卢杰宏 | 男 | 40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现任 | 55.00 | 否 |
| 王懋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0.00 | 否 |
| 容敏智 | 男 | 6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否 |
| 李晗 | 女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否 |
| 袁同舟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否 |
| 周利范 | 女 | 5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2.25 | 否 |
| 奉亚军 | 男 | 49 | 财务总监 | 现任 | 62.88 | 否 |
| 幸勇 | 男 | 47 |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 现任 | 52.05 | 否 |
| 麦伟林 | 男 | 3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3.01 | 否 |
| 合计 | -- | -- | -- | -- | 456.54 |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 | 公司内部薪酬考核体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无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为了保障独立董事能够更加积极、独立地履行职责,实现权利与责任的对等,报告期内,公司已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
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
万元。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标准,以及基于岗位职责要求、个人履职表现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贡献,副总经理周利范女士、财务总监奉亚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幸勇先生在2025年度的薪酬总额亦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
七、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卢开平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麦友攀 | 8 | 7 | 1 | 0 | 0 | 否 | 4 |
| 卢来宾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卢润初 | 8 | 8 | 0 | 0 | 0 | 否 | 5 |
| 卢杰宏 | 8 | 6 | 2 | 0 | 0 | 否 | 5 |
| 王懋 | 8 | 2 | 6 | 0 | 0 | 否 | 5 |
| 容敏智 | 8 | 3 | 5 | 0 | 0 | 否 | 5 |
| 袁同舟 | 8 | 2 | 6 | 0 | 0 | 否 | 5 |
| 李晗 | 8 | 2 | 6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决策权利,就公司重大治理及经营决策提出合理化意见,推动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卢开平(主任委员)、麦友攀、袁同舟 | 2 | 2025年03月10日 | 审议《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
| 2025年04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晗(主任委员)、袁同舟、麦友攀 | 6 | 2025年01月17日 | 《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的沟通》 | |
| 2025年03月25日 | 《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的汇报》 | ||||
| 2025年04月25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内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0、《关于内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2025年08月27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内审部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内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2025年11月26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
|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容敏智(主任委员)、李晗、卢开平 | 1 | 2025年04月25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议案一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议案二审议通过 |
九、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07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5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592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27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5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231 |
| 销售人员 | 151 |
| 技术人员 | 127 |
| 财务人员 | 22 |
| 行政人员 | 61 |
| 合计 | 592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 | 11 |
| 本科 | 122 |
| 大专学历及以下 | 459 |
| 合计 | 592 |
2、薪酬政策
根据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公司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加班工资、工龄补贴、保密补贴、餐费补贴、高温补贴、职称补贴等部分构成。公司兼顾市场竞争性与内部公平性,持续完善薪酬体系,综合考量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支付能力、员工岗位责任、知识技能掌握程度、工作态度及工作绩效等核心指标,建立了兼具吸引力与留存力的人才激励机制,既为员工提供相对稳定的基本保障,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进取精神,助力公司实现长远、持续、健康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养与人才储备,以提升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夯实综合素质为核心目标,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机制。公司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员工自我提升学习等多种培训形式,结合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员工的需求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分类分批开展各类专项培训,涵盖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日常工作流程培训、安全专项培训、消防专项培训等,全面提升员工的岗位技能、管理水平及综合素养,切实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决议的要求,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情况。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64,43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265,167.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股转增
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于2025年
月
日实施完毕。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90,215,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021,586.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于2025年
月
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90,215,860 |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9,021,586.00 |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9,021,586.00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215,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若在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和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进行调整。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2025年,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工作,结合内控管理的实际情况,新增、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共计
项,进一步推动内控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常态化运行、动态分析及定期评价,公司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内部控制各项目标顺利实现,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四、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江西明宇、江西阪桥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江西明宇51%的股权收购,成为江西明宇的控股股东;江西明宇完成对江西阪桥100%的股权收购,江西阪桥成为江西明宇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向江西明宇委派董事参与重要事项决策,加强子公司管理。 | 已纳入公司子公司管理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
□是?否
十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7.72%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8.56% |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1、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公司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1、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4)负面消息或报道频现,引起监管部门高度关注,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消除。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错报≥营业收入的1%;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2.5%≤错报<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的0.5%≤错报<营业收入的1%;3、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2.5%或错报<资产总额的0.5%或错报<营业收入的0.5%。 |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长联科技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
务报告内部控制。
| 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6年04月29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十六、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七、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是□否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家) | 1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https://dgepb.d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375104.html)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不适用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公司治理工作,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在实现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积极主动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护股东与员工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及客户,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为广大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向全体投资者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和调研等多种渠道,与广大投资者保持常态化互动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了解与认同,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健康、稳定的良
性关系,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制定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2、员工权益保护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对员工入职、培训、薪酬福利、假期管理、职称补贴等事项作出明确、详细规定,切实保障员工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成长,除组织开展各类针对性培训外,积极鼓励员工自主学习、提升自我,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与岗位能力,实现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长远发展的同频共振、共同成长。
、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公司坚守商业契约精神,严格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合规合法的商业伦理准则,与供应商、客户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关系。经过多年行业深耕,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拥有稳定的采购渠道,与核心供应商保持长期友好合作,保障供应链稳定。同时,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对接,不断优化生产工艺、研发创新产品,推出满足客户差异化、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切实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提升客户合作体验与满意度。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核心内容,始终坚持守法自律、安全生产、防污降耗、持续改进的理念,全力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生产工艺的改进与创新,自主研发一体机清洁生产技术,在大幅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实现环保效能提升;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高度重视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废弃物规范处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严格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并委托具备危废品处理资质的企业规范处置。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项检查,切实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5、社会公益公司在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牢记社会责任与使命,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定向帮扶等公益事业,助力共建和谐社会。报告期内,公司在春节、中秋节期间,为寮步井巷和小坑的400余位老人送去慰问金9.83万元;通过东莞市慈善会,定向捐赠
万元用于寮步镇小坑村香苑路以西与文德路交界处围墙彩绘及路口升级改造项目;向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刀坝镇田坝村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向捐赠
万元;参加“寮商浈行”助学活动,向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中心小学奖教奖学项目捐赠2万元;向寮步镇虫媒传染病防控“全民打卡”活动捐赠专项资金10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公益责任。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十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定向捐赠等方式助力相关工作开展。具体而言,公司通过东莞市慈善会对寮步镇小坑村香苑路以西与文德路交界处围墙彩绘及路口升级改造项目定向捐赠7万元,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向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刀坝镇田坝村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向捐赠3万元,助力乡村基础设施完善;参加“寮商浈行”助学活动,对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中心小学奖教奖学项目捐赠
万元,支持乡村教育事业发展;向寮步镇虫媒传染病防控“全民打卡”活动捐赠专项资金
万元,助力基层公共卫生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企业力量。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卢开平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公司上市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 | 2024年09月30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2027年09月30日,其他承诺期限为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本人减持后不再具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8.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9.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0.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1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1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本人减持后不再具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8.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9.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0.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1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1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麦友攀、卢润初 | 股份限售承诺 | 麦友攀、卢润初承诺:“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 2024年09月30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2025年09月30日,其他承诺期限为长期 | 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25年09月30日履行完毕,其他承诺正 |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上市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持有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10.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公司上市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持有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9.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10.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常履行中 | ||||
| 卢来宾 | 股份限售承诺 | 卢来宾承诺:“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 2024年09月30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2027年09月30日,其他承诺期限为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上市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持有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10.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公司上市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7.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人持有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9.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10.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卢满根、卢如康 | 股份限售承诺 | 卢满根、卢如康承诺:“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 | 2024年09月30日 | 2027年09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林长莲 | 股份限售承诺 | 林长莲承诺:“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本人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4年09月30日 | 2027年09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 郑昆石 | 股份限售承诺 | 郑昆石承诺:“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3.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4年09月30日 | 2025年09月30日 | 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25年09月30日履行完毕,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 |
| 联汇投资 | 股份限售承诺 | 联汇投资承诺:“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 | 2024年09月30日 | 2027年09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本企业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行为,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者受托管理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除投资公司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4.本企业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的行为,不涉及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并进行有关投资活动,或者受托管理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除投资公司外,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富海新材 | 股份限售承诺 | 富海新材承诺:“1.长联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长联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长联科技、长联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相关损失,违规减持长联科技股票的收益将归长联科技所有。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4年09月30日 | 2025年09月30日 | 股份锁定承诺已于2025年09月30日履行完毕,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 |
| 中瑞智慧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瑞智慧承诺:“1.长联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长联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 | 2024年09月30日 | 2025年09月30日 | 股份锁定承诺已于 |
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长联科技、长联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长联科技股票的收益将归长联科技所有。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且受让方在六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长联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长联科技、长联科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长联科技股票的收益将归长联科技所有。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5年09月30日履行完毕,其他承诺正常履行中 | ||||
| 卢国华、周利范、幸勇 | 股份限售承诺 | 卢国华、周利范、幸勇承诺:“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等原因而终止,本人仍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事项。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4年09月30日 | 股份锁定承诺期限为2025年09月30日,其他承诺期限为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卢开平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前述减持数量均不得影响本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要求。
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 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2.减持股份的数量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前述减持数量均不得影响本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要求。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 |||||
| 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满根、林长莲 | 股份减持承诺 | 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满根、林长莲承诺:“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2.减持股份的数量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人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 |||||
| 联汇投资 | 股份减持承诺 | 联汇投资承诺:“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2.减持股份的数量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企业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5年3月3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富海新材 | 股份减持承诺 | 富海新材承诺:“1.减持股份的条件及方式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 2024年09月30 | 长期 | 正常履 |
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数量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企业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票数量的100.00%。
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价格将在保证本企业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以及本企业的经营状况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 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并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2.减持股份的数量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企业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则两年内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票数量的100.00%。3.减持股份的价格及期限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价格将在保证本企业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以及本企业的经营状况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划转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关关于减持股份事项另有规定或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承诺从其规定执行。” | 日 | 行中 | |||
| 长联科技、卢开平 | 股份回购承诺 | 一、公司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长联科技 | 分红承诺 |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如下:“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最大化地实现股东投资收益,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三年分红回报规划承诺如下: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利润分配方式应结合公司利润实现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股本规模进行决定。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利。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者出现其他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1.现金分配的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资本投资、实业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按照企业完整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与衰退期,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程序
1.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人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和修改的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和监督,并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发行人董事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发行人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发行人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外,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发行人的用途。
4.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发行人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变化,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发行人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发行人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外,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发行人的用途。4.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发行人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变化,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 卢开平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为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开平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未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未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未投资或任职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2.在本人控制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也不会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不会投资或任职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3.若本人及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与公司发生重大利益冲突,本人将采取以下任一措施:(1)无条件放弃或促使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无条件放弃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2)将拥有的、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公司;(3)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将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交由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5.本人承诺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对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本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发行人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长联科技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与长联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拟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长联科技有关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联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本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他股东、利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发行人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要求公司为本人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3.本人将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在审议涉及他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任何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依法维护公司利益。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保证避免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维护公司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4.本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
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上述承诺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并在本人继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上述承诺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并在本人继续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 长联科技、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杰宏、王懋、周利范、幸勇、奉亚军 | 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如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承诺,依次通过回购公司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方案。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一)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在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二)停止条件如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已启动但尚未实施且仍在实施期内,当公司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超过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二、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一)稳定措施的具体方式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后,公司的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不能导致公司股票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方式的选择顺序如下:1.第一顺序为公司回购股票:(1)触发启动条件后,为稳定股价,公司应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达到上述条件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2.第二顺序为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启动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3)将以所获得的公司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百分之二十的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3.第三顺序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满足下列情形时启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
(1)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2)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年度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下同)的百分之二十,但不超过上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百分之五十。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公司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自有资金,也可以是发行优先股、债券等方式募集所得资金,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每股净资产,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将终止实施该方案。
(三)多次采取稳定措施时应遵循的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又继续触发,公司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五;
2.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三、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程序公司在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决定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定的除外,以下同)。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办理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及办理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四、法律责任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如
下:
“1.在公司因稳定股价目的审议股票回购方案时,本人承诺将以所控制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3.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自触发上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三十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前)的百分之二十之中的高者;
(2)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五十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前)的百分之四十之中的高者。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如下:
“1.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并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将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通知公司董事会,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要本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
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二十;
(2)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五十。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二十;(2)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的百分之五十。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 卢开平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业绩下滑的承诺如下:“1.如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本人承诺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仍持有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2.如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3.如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上市前取得,上市之后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六个月。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长联科技、联汇投资、富海新材、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杰宏、王懋、容敏智、李晗、袁同舟、卢国华、赵文爱、叶佩轩、周利范、奉亚军、幸勇、卢满根、林长莲 | 其他承诺 | 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1.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4.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4.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下:“1.本人将依法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2.如果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3.如果因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4.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 长联科技 | 其他承诺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不涉及中国证监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四)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形;(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 长联科技、东莞证券、国浩律所、信永中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众联资产评估、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杰宏、王懋、容敏智、李晗、袁同舟、卢国华、赵文爱、叶佩轩、周利范、幸勇、奉亚军 | 其他承诺 | 一、公司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事宜承诺如下:“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按基准利率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上市后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价格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如下:(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股份回购及损失赔偿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进行赔偿。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事宜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后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按基准利率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上市后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价格确定。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3.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如下: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股份回购及损失赔偿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并以本人在违规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如下: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两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承诺:
“若因东莞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五、发行人律师国浩律所承诺如下:
“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六、审计、验资复核机构信永中和承诺:
“若因信永中和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七、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若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八、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承诺:
“若因国众联资产评估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深圳)事务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六、审计、验资复核机构信永中和承诺:“若因信永中和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七、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八、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承诺:“若因国众联资产评估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
| 长联科技、卢开平、麦友攀、卢来宾、卢润初、卢杰宏、王懋、容敏智、李晗、袁同舟、周利范、幸勇、奉亚军 | 其他承诺 |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预计未来几年净利润将持续增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期,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提高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1.加大公司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一方面坚持对现有产品进行研发与创新,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力度,从而不断增强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3.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 | 2024年09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4.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5.本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将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
5.本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
7.本人将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7.本人将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涉及业绩承诺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使此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耐用年限相适应,公司将2025年7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变更为
年,年折旧率变更为
2.375%,2025年
月
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江西明宇51%的股权收购,成为江西明宇的控股股东;江西明宇完成对江西阪桥100%的股权收购,江西阪桥成为江西明宇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江西明宇及江西阪桥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85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8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贺春海、温龙标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贺春海(5年)、温龙标(5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已包含在支付给信永中和的85万元总报酬中。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共8起,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有7起,涉案金额103.39万元;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有1起,涉案金额228.30万元) | 331.69 | 形成预计负债228.30万元 | 待立案/已判决/已调解/已撤诉/已结案 | 部分案件待法院立案;部分案件已一审判决;部分案件调解结案,待被告履行调解协议;部分案件已撤诉;部分案件待法院执行;部分案件已结案;案件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属于公司单方获利的行为,且相关事项均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2025年01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2025年08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2025年10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租赁系正常经营所需,主要用于办公、厂房、宿舍、仓库等,公司与出租方均签订了租赁协议。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出租方
名称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 东莞市坤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 | 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及3栋部分宿舍 | 2020年12月18日 | 2025年08月31日 | 560.121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减少公司成本费用 | 否 | 无 |
注:1公司因本期募投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提前终止原租赁合同,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产品类别 | 风险特征 |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风险较低 | 3,000 | 0 |
| 券商理财产品 | 风险较低 | 2,000 | 0 |
公司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投资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 2024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09月30日 | 34,024.32 | 27,721.19 | 3,514.25 | 12,599.77 | 45.45% | 20,535.88 | 20,535.88 | 74.08% | 14,366.30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 | 0 |
| 合计 | -- | -- | 34,024.32 | 27,721.19 | 3,514.25 | 12,599.77 | 45.45% | 20,535.88 | 20,535.88 | 74.08% | 14,366.3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243,2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031,334.7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211,865.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
月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5,997,738.3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3,662,973.32元(含专户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和未置换的印花税),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000,000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首次公开 | 2024年09 | 年产1.5万吨环保 | 生产 | 是 | 17,023.08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 | 否 | |
发行
| 发行 | 月30日 | 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 建设 | 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09月30日 | 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15,626.98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09月30日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否 | 7,185.31 | 7,185.31 | 2,873.67 | 5,872.1 | 81.72% | 2025年07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09月30日 | 年产2.77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0 | 20,535.88 | 640.58 | 6,727.67 | 32.76% | 2027年07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9,835.37 | 27,721.19 | 3,514.25 | 12,599.77 | -- | -- | 0 | 0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无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 | 0 | 0 | 0 | -- | -- | 0 | 0 | -- | -- | |||
| 合计 | -- | 39,835.37 | 27,721.19 | 3,514.25 | 12,599.77 | -- | -- | 0 | 0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
|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变更,将“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变更为“年产2.77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变更前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分别为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村地段、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小坑村香博路20号,变更后项目实施地点为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淡塘村地段;变更前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 | ||||||||||||||
别为惠州惠联、长联科技,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惠联。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别为惠州惠联、长联科技,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惠州惠联。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
| 1、首次调整详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为降低管理成本,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同意惠州长联吸收合并惠州惠联,同时将募投项目“年产2.77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惠州惠联变更为惠州长联。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2,183,580.1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已经信永中和出具了《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 公司在“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公司结合目前的研发实际情况以及经营环境变化,减少了购买研发设备的支出,现有的研发设备和场地能够满足现阶段的研发业务需求。后续公司会根据实际研发需求,用自有资金进行采购。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故公司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963.1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首次公开发行 | 首次公开发行 | 年产2.77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 | 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 | 20,535.88 | 640.58 | 6,727.67 | 32.76% | 2027年07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浆建设
项目
| 浆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合计 | -- | -- | -- | 20,535.88 | 640.58 | 6,727.67 | -- | -- | 0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为优化公司产能布局和资源配置,实现整体规划,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协同效应和规模化效应,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对原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及“环保型水性印花胶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变更为“年产2.775万吨环保水性印花胶浆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4、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适用□不适用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基于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与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签署《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拟在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取得产业发展用地约19.9亩用于投资建设新型硅基材料及智能喷印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该项目将建立研发基地、生产基地,旨在打造集创意—研发—工程化—产业化于一体的“先进材料+智能制造设备”的产业基地。本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出资,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该项目投入资金。
、公司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329,900 | 75.00% | 19,331,960 | -10,600,310 | 8,731,650 | 57,061,550 | 63.25%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8,329,900 | 75.00% | 19,331,960 | -10,600,310 | 8,731,650 | 57,061,550 | 63.25%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8,629,900 | 13.39% | 3,451,960 | -6,621,860 | -3,169,900 | 5,460,000 | 6.05%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9,700,000 | 61.61% | 15,880,000 | -3,978,450 | 11,901,550 | 51,601,550 | 57.20%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110,000 | 25.00% | 6,444,000 | 10,600,310 | 17,044,310 | 33,154,310 | 36.75%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110,000 | 25.00% | 6,444,000 | 10,600,310 | 17,044,310 | 33,154,310 | 36.75%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 | |||||||||
他
| 他 | ||||||||
| 三、股份总数 | 64,439,900 | 100.00% | 25,775,960 | 25,775,960 | 90,215,86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的总股本64,43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265,167.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5,775,960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90,215,860股。本次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2025年9月30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9,595,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72%。其中,股东麦友攀先生、卢润初先生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故麦友攀先生、卢润初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993,800股,实际上市流通并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为2,998,4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参见“股份变动的原因”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2025年5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登记手续。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卢开平 | 19,890,000 | 7,956,000 | 0 | 27,846,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9月30日 |
| 麦友攀 | 5,564,000 | 2,225,600 | 1,947,400 | 5,842,200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高管锁定股份规定解限 |
| 卢来宾 | 4,693,000 | 1,877,200 | 0 | 6,570,2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9月30日 |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900,000 | 1,560,000 | 0 | 5,46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9月30日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280,000 | 1,312,000 | 4,592,000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已于2025年9月30日解除限售 |
| 卢润初 | 3,003,000 | 1,201,200 | 1,051,050 | 3,153,150 | 高管锁定股 | 按照高管锁定股份规定解限 |
| 卢如康 | 2,306,460 | 922,584 | 0 | 3,229,044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9月30日 |
| 卢满根 | 2,300,000 | 920,000 | 0 | 3,22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9月30日 |
| 中瑞智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1,449,900 | 579,960 | 2,029,860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已于2025年9月30日解除限售 |
| 林长莲 | 1,243,540 | 497,416 | 0 | 1,740,956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9月30日 |
| 郑昆石 | 700,000 | 280,000 | 980,000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已于2025年9月30日解除限售 |
| 合计 | 48,329,900 | 19,331,960 | 10,600,310 | 57,061,55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实施完毕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的总股本64,43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每
股转增
股,共计转增25,775,9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4,439,900股增至90,215,860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股份变动情况”,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二、财务报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78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 | 11,10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 0 |
普通股股东总数
| 普通股股东总数 | 总数(如有)(参见注9) | 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的股东总数(如有)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卢开平 | 境内自然人 | 30.87% | 27,846,000 | 7,956,000 | 27,846,000 | 0 | 不适用 | 0 | ||||||||||
| 麦友攀 | 境内自然人 | 7.63% | 6,887,520 | 1,323,520 | 5,842,200 | 1,045,320 | 不适用 | 0 | ||||||||||
| 卢来宾 | 境内自然人 | 7.28% | 6,570,200 | 1,877,200 | 6,570,200 | 0 | 不适用 | 0 | ||||||||||
| 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5% | 5,460,000 | 1,560,000 | 5,460,000 | 0 | 不适用 | 0 | ||||||||||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 | 其他 | 5.00% | 4,510,700 | 1,230,700 | 0 | 4,510,700 | 不适用 | 0 | ||||||||||
| 卢润初 | 境内自然人 | 3.83% | 3,453,540 | 450,540 | 3,153,150 | 300,390 | 不适用 | 0 | ||||||||||
| 卢如康 | 境内自然人 | 3.58% | 3,229,044 | 922,584 | 3,229,044 | 0 | 不适用 | 0 | ||||||||||
| 卢满根 | 境内自然人 | 3.57% | 3,220,000 | 920,000 | 3,220,000 | 0 | 不适用 | 0 | ||||||||||
| 中瑞智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 | 2,029,860 | 579,960 | 0 | 2,029,860 | 不适用 | 0 | ||||||||||
| 林长莲 | 境内自然人 | 1.93% | 1,740,956 | 497,416 | 1,740,956 | 0 | 不适用 | 0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卢开平、卢来宾、卢如康、卢满根为兄弟关系;2、股东卢满根、林长莲为夫妻关系;3、卢开平为员工持股平台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富海新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51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10,700 | |||||||||||||||
| 中瑞智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2,029,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9,860 | |||||||||||||||
| 麦友攀 | 1,045,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5,320 | |||||||||||||||
| 郑昆石 | 49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4,000 | |||||||||||||||
| 卢润初 | 300,3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390 | |||||||||||||||
| 张永安 | 291,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360 | |||||||||||||||
| 简丽宝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
| 郑道超 | 164,5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540 | |||||||||||||||
| 陈英 | 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 | |||||||||||||||
| 杨承玉 | 139,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260 | |||||||||||||||
前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郑昆石、简丽宝为夫妻关系,除此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股东张永安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91,360股。2、股东陈英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3,000股,还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7,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60,000股。 |
注:1富海新材于202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4,5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
名股东及前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卢开平 | 中国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卢开平 | 本人 | 中国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6年04月27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XYZH/2026GZAA3B0282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贺春海、温龙标 |
审计报告正文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联科技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长联科技,并履行了独立性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 1.收入确认事项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
| 如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五.34显示,长联科技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6,813.82万元。由于收入是长联科技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了解、评价与测试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结合产品类型及销售模式实施分析性程序,对各类产品的收入和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结合行业特点、销售模式及产品类型,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选取检查销售合同样本,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并与管理层讨论,评估管理层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是否有重大偏颇和错报的迹象;——执行细节测试,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出库单、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提单等客户确认的支持性文 | ||
件,检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长联科技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的准确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应收款项实施函证等程序,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件,检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长联科技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的准确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应收款项实施函证等程序,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
|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
| 如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五.4显示,长联科技202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34,515.14万元,坏账准备为2,802.12万元。由于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评估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情况;——与同行业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比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与管理层沟通其对应收款项可回收性的估计;——检查应收账款项龄划分的准确性,并选取样本核对至原始支持性文件;——选取样本对应收款项款执行函证程序;选取金额重大的欠款方,检查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相关的支持性证据,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 ||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长联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联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联科技、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长联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联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联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长联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16,518,354.91 | 322,925,908.12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364,614.89 | 5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32,859,003.67 | 22,654,138.41 |
| 应收账款 | 317,130,195.66 | 305,772,652.17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41,164.39 | 4,429,322.38 |
| 预付款项 | 3,749,590.48 | 7,138,314.47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4,397,850.83 | 6,556,349.1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63,071,577.54 | 57,462,971.6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474,515.97 | 10,983,476.58 |
流动资产合计
| 流动资产合计 | 804,906,868.34 | 787,923,132.95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16,248.81 | 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39,362,950.37 | 60,714,263.28 |
| 在建工程 | 73,148,932.25 | 188,912,131.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0,726,733.46 | 68,844,973.23 |
| 无形资产 | 49,099,169.57 | 43,977,476.2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8,572,523.89 | 7,300,526.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27,463.02 | 5,977,966.2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682,512.66 | 5,526,349.6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8,436,534.03 | 381,253,686.23 |
| 资产总计 | 1,213,343,402.37 | 1,169,176,819.18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78,000,000.00 | 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41,044,496.82 | 46,687,017.78 |
| 应付账款 | 64,233,241.06 | 69,581,873.39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308,313.38 | 1,692,732.7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468,329.85 | 10,004,887.42 |
| 应交税费 | 3,115,233.32 | 3,425,589.05 |
| 其他应付款 | 5,310,073.93 | 5,624,923.90 |
其中:应付利息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67,009.58 | 5,764,204.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425,563.59 | 20,075,626.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3,372,261.53 | 162,856,854.94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9,448,984.70 | 73,468,867.09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2,683,875.85 | 0.00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60,973.07 | 1,433,836.4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593,833.62 | 74,902,703.57 |
| 负债合计 | 266,966,095.15 | 237,759,558.51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90,215,860.00 | 64,439,9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19,508,860.52 | 345,284,820.52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4,299,881.18 | 30,843,672.9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497,751,140.34 | 490,848,867.1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1,775,742.04 | 931,417,260.67 |
| 少数股东权益 | 4,601,565.18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6,377,307.22 | 931,417,260.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13,343,402.37 | 1,169,176,819.18 |
法定代表人:卢开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奉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华波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277,414,425.72 | 299,317,142.5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257,814.89 | 5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8,155,691.50 | 22,586,873.41 |
| 应收账款 | 262,408,462.11 | 248,539,336.8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027,544.00 | 4,251,016.77 |
| 预付款项 | 18,806,149.78 | 30,527,670.87 |
| 其他应收款 | 21,132,720.50 | 7,837,890.46 |
| 其中:应收利息 | 50,000.00 | 0.00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36,805,124.38 | 31,634,493.2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510,611.00 | 5,096,238.96 |
| 流动资产合计 | 703,518,543.88 | 699,790,663.04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620,683.66 | 21,104,434.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04,380,950.20 | 32,201,150.11 |
| 在建工程 | 117,658,370.32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20,726,733.46 | 68,844,973.23 |
| 无形资产 | 17,257,062.59 | 17,683,463.5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7,855,389.29 | 6,269,355.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55,421.98 | 4,679,971.2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78,374.11 | 1,057,114.6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3,874,615.29 | 269,498,833.26 |
| 资产总计 | 987,393,159.17 | 969,289,496.30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91,710,035.00 | 30,476,120.00 |
| 应付账款 | 25,706,452.78 | 28,272,411.40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0,665,615.31 | 6,989,098.79 |
| 应付职工薪酬 | 9,061,206.58 | 7,540,676.05 |
| 应交税费 | 1,699,625.48 | 963,022.48 |
| 其他应付款 | 1,643,212.26 | 2,389,864.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67,009.58 | 5,764,204.4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912,929.16 | 21,421,800.0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866,086.15 | 103,817,197.6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9,448,984.70 | 73,468,867.09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2,683,875.85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672.23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171,532.78 | 73,468,867.09 |
| 负债合计 | 194,037,618.93 | 177,286,064.71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90,215,860.00 | 64,439,9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19,381,378.93 | 345,157,338.93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4,299,881.18 | 30,843,672.97 |
| 未分配利润 | 349,458,420.13 | 351,562,519.6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93,355,540.24 | 792,003,431.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87,393,159.17 | 969,289,496.3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568,138,218.61 | 553,156,211.51 |
| 其中:营业收入 | 568,138,218.61 | 553,156,211.51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522,381,018.25 | 474,027,290.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405,625,789.95 | 369,228,548.72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3,685,939.11 | 2,751,506.08 |
| 销售费用 | 42,784,325.34 | 39,110,494.69 |
| 管理费用 | 33,047,908.81 | 31,964,610.09 |
| 研发费用 | 33,842,232.17 | 29,027,978.55 |
| 财务费用 | 3,394,822.87 | 1,944,152.38 |
| 其中:利息费用 | 3,587,236.91 | 3,760,538.91 |
| 利息收入 | 1,556,029.85 | 674,687.07 |
| 加:其他收益 | 2,601,385.83 | 7,105,940.2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46,393.69 | 444,452.0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1,981.23 | 0.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4,614.89 | 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393,873.83 | -4,922,653.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3,756.78 | -1,151,621.1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03,915.80 | 12,892.6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335,879.96 | 80,617,931.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44,416.81 | 35,743.51 |
| 减:营业外支出 | 7,466,810.58 | 427,943.2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3,913,486.19 | 80,225,731.45 |
| 减:所得税费用 | 3,566,686.64 | 10,194,084.6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346,799.55 | 70,031,646.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346,799.55 | 70,031,646.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645,234.37 | 70,031,646.80 |
2.少数股东损益
| 2.少数股东损益 | -298,434.82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346,799.55 | 70,031,646.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645,234.37 | 70,031,646.8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8,434.82 | 0.00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505 | 0.955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505 | 0.9554 |
法定代表人:卢开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奉亚军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华波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545,162,672.58 | 546,676,118.58 |
| 减:营业成本 | 423,543,987.51 | 404,936,397.71 |
| 税金及附加 | 2,227,562.57 | 1,224,844.75 |
| 销售费用 | 27,937,008.84 | 25,406,038.99 |
| 管理费用 | 23,304,447.11 | 22,900,185.00 |
| 研发费用 | 32,116,446.56 | 27,573,896.53 |
| 财务费用 | 1,717,886.26 | 3,308,085.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10,639.68 | 3,760,538.91 |
| 利息收入 | 1,216,522.53 | 485,929.58 |
| 加:其他收益 | 2,596,110.93 | 7,072,120.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54,623.73 | 424,488.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3,751.19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7,814.89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24,895.66 | -3,597,570.6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7,286.59 | -1,086,985.0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03,915.80 | 12,892.6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995,616.83 | 64,151,616.1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00.0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7,337,809.56 | 375,023.8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2,659,807.27 | 63,776,592.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20,945.62 | 6,259,506.2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638,861.65 | 57,517,086.0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638,861.65 | 57,517,086.0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1,638,861.65 | 57,517,086.04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81,834,722.80 | 460,373,604.2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807,534.64 | 12,938,327.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74,225.96 | 7,524,014.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1,016,483.40 | 480,835,946.9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9,605,021.47 | 273,452,958.0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3,344,774.80 | 71,741,992.0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777,816.13 | 34,111,860.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564,926.98 | 51,795,972.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0,292,539.38 | 431,102,783.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23,944.02 | 49,733,163.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1,000,000.00 | 261,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78,374.92 | 479,070.0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5,004.00 | 3,25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4,583,378.92 | 261,982,325.0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5,495,434.59 | 84,514,085.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2,964,237.04 | 311,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014,278.33 | 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0,473,949.96 | 396,014,085.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890,571.04 | -134,031,760.1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640,000.00 | 303,580,684.7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35,000.00 | 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7,311,902.77 | 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8,000.00 |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279,902.77 | 303,580,684.7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997,310.83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300,729.17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18,550.72 | 30,744,066.8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316,590.72 | 30,744,066.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63,312.05 | 272,836,617.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6,356.74 | 45,674.6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499,671.71 | 188,583,695.6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6,458,384.03 | 127,874,688.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9,958,712.32 | 316,458,384.0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0,965,093.96 | 466,878,105.3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3,927.74 | 4,695,882.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5,209,021.70 | 471,573,987.6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9,444,540.11 | 315,956,401.7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186,256.54 | 50,327,940.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288,450.89 | 22,303,479.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41,893.30 | 34,498,447.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4,361,140.84 | 423,086,268.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47,880.86 | 48,487,718.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1,000,000.00 | 24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78,374.92 | 459,106.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5,004.00 | 3,25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4,583,378.92 | 245,462,361.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059,914.90 | 75,887,000.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7,600,000.00 | 29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4,659,914.90 | 370,887,000.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076,535.98 | -125,424,638.3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303,580,684.7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8,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8,000.00 | 303,580,684.7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1,997,310.83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300,729.17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80,050.72 | 30,744,066.8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378,090.72 | 30,744,066.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50,090.72 | 272,836,617.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278,745.84 | 195,899,698.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221,870.83 | 97,322,172.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3,943,124.99 | 293,221,870.8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 | 64,4 | 345, | 30,8 | 490, | 931, | 931, | |||||||||
上年期末余额
| 上年期末余额 | 39,900.00 | 284,820.52 | 43,672.97 | 848,867.18 | 417,260.67 | 417,260.6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439,900.00 | 345,284,820.52 | 30,843,672.97 | 490,848,867.18 | 931,417,260.67 | 931,417,260.6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775,960.00 | -25,775,960.00 | 3,456,208.21 | 6,902,273.16 | 10,358,481.37 | 4,601,565.18 | 14,960,046.5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645,234.37 | 40,645,234.37 | -298,434.82 | 40,346,799.5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456,208.21 | -33,742,961.21 | -30,286,753.00 | -30,286,753.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56,208.21 | -3,456,208.21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286,753.00 | -30,286,753.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5,775,960.00 | -25,775,960.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5,775,960.00 | -25,775,960.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215,860.00 | 319,508,860.52 | 34,299,881.18 | 497,751,140.34 | 941,775,742.04 | 4,601,565.18 | 946,377,307.2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 | 48,329,900.00 | 84,182,955.22 | 25,091,964.37 | 426,568,928.98 | 584,173,748.57 | 584,173,748.57 | |||||||||
余额
| 余额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329,900.00 | 84,182,955.22 | 25,091,964.37 | 426,568,928.98 | 584,173,748.57 | 584,173,748.5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110,000.00 | 261,101,865.30 | 5,751,708.60 | 64,279,938.20 | 347,243,512.10 | 347,243,512.1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031,646.80 | 70,031,646.80 | 70,031,646.8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110,000.00 | 261,101,865.30 | 277,211,865.30 | 277,211,865.3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110,000.00 | 261,101,865.30 | 277,211,865.30 | 277,211,865.3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 |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5,751,708.60 | -5,751,708.6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751,708.60 | -5,751,708.60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439,900.00 | 345,284,820.52 | 30,843,672.97 | 490,848,867.18 | 931,417,260.67 | 931,417,260.6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 | 64,439,900.00 | 345,157,338.93 | 30,843,672.97 | 351,562,519.69 | 792,003,431.59 | |||||||
余额
| 余额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4,439,900.00 | 345,157,338.93 | 30,843,672.97 | 351,562,519.69 | 792,003,431.5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775,960.00 | -25,775,960.00 | 3,456,208.21 | -2,104,099.56 | 1,352,108.6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638,861.65 | 31,638,861.6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456,208.21 | -33,742,961.21 | -30,286,753.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56,208.21 | -3,456,208.21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286,753.00 | -30,286,753.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5,775,960.00 | -25,775,960.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5,775,960.00 | -25,775,960.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215,860.00 | 319,381,378.93 | 34,299,881.18 | 349,458,420.13 | 793,355,540.2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8,329,900.00 | 84,055,473.63 | 25,091,964.37 | 299,797,142.25 | 457,274,480.2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 | ||||||||||||
他
| 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329,900.00 | 84,055,473.63 | 25,091,964.37 | 299,797,142.25 | 457,274,480.2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110,000.00 | 261,101,865.30 | 5,751,708.60 | 51,765,377.44 | 334,728,951.3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517,086.04 | 57,517,086.0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110,000.00 | 261,101,865.30 | 277,211,865.3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110,000.00 | 261,101,865.30 | 277,211,865.3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5,751,708.60 | -5,751,708.60 | ||||||
| 1.提 | 5,751, | - |
取盈余公积
| 取盈余公积 | 708.60 | 5,751,708.60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其他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4,439,900.00 | 345,157,338.93 | 30,843,672.97 | 351,562,519.69 | 792,003,431.5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前身系由深圳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2011年10月26日变更为: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投资”)、自然人卢开平、卢来宾、麦友攀、张小红、何江淮共同出资组建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4日取得东莞市工商局核准登记。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卢开平以货币出资1,530.00万元,持有注册资本的51%;长园投资以货币出资
450.00万元,持有注册资本的15%;麦友攀以货币出资
355.20万元,持有注册资本的
11.84%;张小红以货币出资280.20万元,持有注册资本的9.34%;卢来宾以货币出资214.80万元,持有注册资本的7.16%;何江淮以货币出资169.80万元,持有注册资本的5.66%。
2011年
月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万元,由东莞市寮步联汇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汇投资”)出资3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结构为: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卢开平 | 1,530.00 | 1,530.00 | 46.36 |
| 长园投资 | 450.00 | 450.00 | 13.64 |
| 麦友攀 | 355.20 | 355.20 | 10.76 |
| 联汇投资 | 300.00 | 300.00 | 9.09 |
| 张小红 | 280.20 | 280.20 | 8.49 |
| 卢来宾 | 214.80 | 214.80 | 6.51 |
| 何江淮 | 169.80 | 169.80 | 5.15 |
| 合计 | 3,300.00 | 3,300.00 | 100.00 |
2012年10月26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长园投资将其持有2.21%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麦友攀,持有
4.43%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卢来宾,持有7.00%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卢润初,转让后注册资本结构为: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卢开平 | 1,530.00 | 1,530.00 | 46.36 |
| 麦友攀 | 428.00 | 428.00 | 12.97 |
| 卢来宾 | 361.00 | 361.00 | 10.94 |
| 联汇投资 | 300.00 | 300.00 | 9.09 |
| 张小红 | 280.20 | 280.20 | 8.49 |
| 卢润初 | 231.00 | 231.00 | 7.00 |
| 何江淮 | 169.80 | 169.80 | 5.15 |
| 合计 | 3,300.00 | 3,300.00 | 100.00 |
根据公司2012年
月
日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议和修改后章程,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以原公司股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并更名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截止2012年
月
日净资产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12]4821号]审计报告,各发起人以审计后的净资产61,892,929.46元,按1:0.53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3,300.00万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30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根据2021年5月17日股东会决议,对公司设立时审计基准日账面净资产数额进行调整,将股改时用于折股的净资产数额由合并报表净资产数额调整为母公司的净资产数额,即用于折股的净资产数额由合并报表净资产61,892,929.46元调整为母公司净资产62,362,043.38元,按1:0.53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3,300.00万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3,300.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
月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股东张小红将其持有
8.26%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卢满根,持有
0.231%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卢如康;同意股东何江淮将其持有
5.145%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卢如康。转让后股本结构为:
| 股东姓名/名称 | 股本(股) | 持股比例(%) |
| 卢开平 | 15,300,000 | 46.36 |
| 麦友攀 | 4,280,000 | 12.97 |
| 卢来宾 | 3,610,000 | 10.94 |
| 联汇投资 | 3,000,000 | 9.09 |
| 卢满根 | 2,725,800 | 8.26 |
| 卢润初 | 2,310,000 | 7.00 |
| 卢如康 | 1,774,200 | 5.38 |
| 合计 | 33,000,000 | 100.00 |
根据公司2015年11月1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290.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
| 股东姓名/名称 | 股本(股) | 持股比例(%) |
| 卢开平 | 19,890,000 | 46.36 |
麦友攀
| 麦友攀 | 5,564,000 | 12.97 |
| 卢来宾 | 4,693,000 | 10.94 |
| 联汇投资 | 3,900,000 | 9.09 |
| 卢满根 | 3,543,540 | 8.26 |
| 卢润初 | 3,003,000 | 7.00 |
| 卢如康 | 2,306,460 | 5.38 |
| 合计 | 42,900,000 | 100.00 |
根据公司2016年
月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98.00万元,分别由深圳市富海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投资”)出资
328.00万元、郑昆石出资
7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8.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股本(股) | 持股比例(%) |
| 卢开平 | 19,890,000 | 42.43 |
| 麦友攀 | 5,564,000 | 11.87 |
| 卢来宾 | 4,693,000 | 10.01 |
| 联汇投资 | 3,900,000 | 8.32 |
| 卢满根 | 3,543,540 | 7.56 |
| 富海投资 | 3,280,000 | 6.99 |
| 卢润初 | 3,003,000 | 6.41 |
| 卢如康 | 2,306,460 | 4.92 |
| 郑昆石 | 700,000 | 1.49 |
| 合计 | 46,880,000 | 1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
月
日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44.99万元,由中瑞智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智慧”)出资
144.99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32.99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股本(股) | 持股比例(%) |
| 卢开平 | 19,890,000 | 41.16 |
| 麦友攀 | 5,564,000 | 11.51 |
| 卢来宾 | 4,693,000 | 9.71 |
| 联汇投资 | 3,900,000 | 8.07 |
| 卢满根 | 3,543,540 | 7.33 |
| 富海投资 | 3,280,000 | 6.79 |
| 卢润初 | 3,003,000 | 6.21 |
| 卢如康 | 2,306,460 | 4.77 |
| 中瑞智慧 | 1,449,900 | 3.00 |
郑昆石
| 郑昆石 | 700,000 | 1.45 |
| 合计 | 48,329,900 | 100.00 |
2021年
月
日,卢满根与其配偶林长莲签订《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卢满根将其所持
2.57%的股份转让给林长莲,转让后股本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股本(股) | 持股比例(%) |
| 卢开平 | 19,890,000 | 41.16 |
| 麦友攀 | 5,564,000 | 11.51 |
| 卢来宾 | 4,693,000 | 9.71 |
| 联汇投资 | 3,900,000 | 8.07 |
| 卢满根 | 2,300,000 | 4.76 |
| 富海投资 | 3,280,000 | 6.79 |
| 卢润初 | 3,003,000 | 6.21 |
| 卢如康 | 2,306,460 | 4.77 |
| 中瑞智慧 | 1,449,900 | 3.00 |
| 林长莲 | 1,243,540 | 2.57 |
| 郑昆石 | 700,000 | 1.45 |
| 合计 | 48,329,900 | 100.00 |
根据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763号”文的批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与承销方案以及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1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11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64,439,900.00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股本(股) | 持股比例(%) |
| 卢开平 | 19,890,000 | 30.87 |
| 卢来宾 | 4,693,000 | 7.28 |
| 麦友攀 | 5,564,000 | 8.63 |
| 卢如康 | 2,306,460 | 3.58 |
| 卢满根 | 2,300,000 | 3.57 |
| 卢润初 | 3,003,000 | 4.66 |
| 联汇投资 | 3,900,000 | 6.05 |
| 富海投资 | 3,280,000 | 5.09 |
| 郑昆石 | 700,000 | 1.09 |
| 中瑞智慧 | 1,449,900 | 2.25 |
| 林长莲 | 1,243,540 | 1.93 |
社会公众股东
| 社会公众股东 | 16,110,000 | 25.00 |
| 合计 | 64,439,900 | 100.00 |
根据公司2025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9,021.59万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总股本为9,021.59万股。公司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964875225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开平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香博路20号本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从事印花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水性印花胶浆、水性树脂、硅基材料等,同时从事印花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持续经营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月
日至
月
日。
3、营业周期
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 |
| 本期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 单项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期末单项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 |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 |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 |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金额超过200.00万元的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集团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c.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b.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c.不属于以上a或b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a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得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损失准备:
a.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b.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c.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存在明显证据可单项预计信用损失率的款项外,本集团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6)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本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本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2、应收票据
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项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票据类型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承兑汇票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等级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信用风险较低,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信用风险极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本集团根据收入确认日期确定账龄。
14、应收款项融资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
a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b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c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分别确认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无风险组合 | 信用风险极低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4)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集团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集团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本集团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7、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8、持有待售资产不适用
、债权投资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以上但低于
%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集团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本集团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如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的/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的/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的/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的/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本集团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等。
(2)折旧方法
类别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2.375%-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25、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 项目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完成安装调试 |
、借款费用
本集团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集团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不适用
28、油气资产不适用
、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商标、专利权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本集团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年摊销率(%) |
| 土地使用权 | 50 | 2.00 |
(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1、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车间改造工程和装修工程等本集团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
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车间改造工程和装修工程的摊销年限为
年或
年。
、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预计负债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与本集团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货物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时点确认收入,如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商品法定所有权转移、商品实物资产转移等。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本集团销售产品确认收入具体情况:
A、内销产品:①销售印花设备以外的其他货物: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②销售印花设备: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B、外销产品:①销售印花设备以外的其他货物:以办妥出口报关手续,产品装船时确认收入。②销售印花设备:以办妥出口报关手续,产品装船,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9、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租赁(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
)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后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选择不分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合同中包括应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本集团不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1)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集团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不适用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适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影响金额 |
| 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 | 固定资产 | 2025年07月01日 | 1,510,217.31 |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使此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情况和经济耐用年限相适应,公司将2025年
月
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变更为
年,年折旧率变更为
2.375%,2025年
月
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年折旧率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不适用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根据产品销售收入、应税劳务收入及应税服务收入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 13% |
| 消费税 | 根据消费税应税产品销售收入 | 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当期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5% |
| 企业所得税 |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 教育附加税 | 当期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税 | 当期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 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
)所得税税收优惠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取得编号为GR20244400444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为2024年至2026年,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号)的相关规定,自2023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3)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3、其他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存款 | 299,958,712.32 | 316,458,384.03 |
| 其他货币资金 | 16,559,642.59 | 6,467,524.09 |
| 合计 | 316,518,354.91 | 322,925,908.12 |
其他说明:
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50,364,614.89 | 50,000,000.00 |
益的金融资产
| 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理财产品 | 50,364,614.89 | 50,000,000.00 |
| 其中: | ||
| 合计 | 50,364,614.89 | 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2,859,003.67 | 22,654,138.41 |
| 合计 | 32,859,003.67 | 22,654,138.41 |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4,926,174.05 | 100.00% | 2,067,170.38 | 5.92% | 32,859,003.67 | 24,123,024.65 | 100.00% | 1,468,886.24 | 6.09% | 22,654,138.41 |
| 其中: |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34,926,174.05 | 100.00% | 2,067,170.38 | 5.92% | 32,859,003.67 | 24,123,024.65 | 100.00% | 1,468,886.24 | 6.09% | 22,654,138.41 |
| 合计 | 34,926,174.05 | 100.00% | 2,067,170.38 | 5.92% | 32,859,003.67 | 24,123,024.65 | 100.00% | 1,468,886.24 | 6.09% | 22,654,138.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34,926,174.05 | 2,067,170.38 | 5.92% |
| 合计 | 34,926,174.05 | 2,067,170.38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类别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1,468,886.24 | 473,283.37 | 125,000.77 | 2,067,170.38 | ||
| 合计 | 1,468,886.24 | 473,283.37 | 125,000.77 | 2,067,170.3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 合计 | 0.00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32,431,034.33 | |
| 合计 | 32,431,034.33 |
(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5、应收账款(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92,220,004.56 | 300,510,541.50 |
| 1至2年 | 38,638,805.95 | 18,824,738.53 |
| 2至3年 | 9,434,394.73 | 4,436,640.60 |
| 3年以上 | 4,858,155.85 | 1,743,683.03 |
| 3至4年 | 3,843,657.10 | 1,623,349.13 |
| 4至5年 | 1,014,498.75 | 120,333.90 |
| 合计 | 345,151,361.09 | 325,515,603.66 |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569,164.20 | 1.90% | 6,569,164.20 | 100.00% | 1,134,039.90 | 0.35% | 1,134,039.90 | 100.00% | ||
| 其中: | ||||||||||
| 全额计提 | 6,569,164.20 | 1.90% | 6,569,164.20 | 100.00% | 1,134,039.90 | 0.35% | 1,134,039.9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8,582,196.89 | 98.10% | 21,452,001.23 | 6.34% | 317,130,195.66 | 324,381,563.76 | 99.65% | 18,608,911.59 | 5.74% | 305,772,652.17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338,582,196.89 | 98.10% | 21,452,001.23 | 6.34% | 317,130,195.66 | 324,381,563.76 | 99.65% | 18,608,911.59 | 5.74% | 305,772,652.17 |
| 合计 | 345,151,361.09 | 100.00% | 28,021,165.43 | 8.12% | 317,130,195.66 | 325,515,603.66 | 100.00% | 19,742,951.49 | 6.07% | 305,772,652.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全额计提
单位:元
名称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深圳市腾龙服装有限公司 | 1,720,332.60 | 1,720,332.6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绍兴顺彩化工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1,4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富盛科技有限公司 | 1,212,134.60 | 1,212,134.6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新诺信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553,749.00 | 553,749.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茶山昌永印花厂 | 534,515.00 | 534,51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忠盛印花有限公司 | 285,895.00 | 285,89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昊鑫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172,080.00 | 172,080.00 | 172,080.00 | 172,08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桐乡市亚邦贸易有限公司 | 162,285.00 | 162,28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绍兴市盈蕴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 98,225.00 | 98,225.00 | 98,225.00 | 98,22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宁波市鄞州利高服装辅料厂(普通合伙) | 79,917.50 | 79,917.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沙溪镇彩利丰印花厂 | 60,507.00 | 60,507.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童盟家具有限公司 | 56,640.00 | 56,64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深圳市圳宇佳服装有限公司 | 46,301.00 | 46,301.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波市海曙洞桥成军服装辅料厂 | 37,640.00 | 37,64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鑫马印花厂(个人独资) | 35,670.00 | 35,67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南区精程印花厂 | 28,580.00 | 28,580.00 | 28,580.00 | 28,58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宁波市鄞州邱隘雅洁印花厂 | 27,000.00 | 27,000.00 | 27,000.00 | 27,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东莞市金九丰服饰工艺有限公司 | 23,840.00 | 23,84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鸿业美家科技有限公司 | 21,920.00 | 21,92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海县洛华服装印花有限公司 | 12,932.50 | 12,932.50 | 11,932.50 | 11,932.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东莞市华球实业有限公司 | 54,376.00 | 54,376.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雄发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 11,405.00 | 11,40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厚街鸿 | 1,830.00 | 1,83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展鞋材辅料加工店
| 展鞋材辅料加工店 | ||||||
| 东莞市鸿盛服装烫画有限公司 | 184,323.00 | 184,323.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厦门市浩泰工贸有限公司 | 84,461.00 | 84,461.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佛山市顺德区富格服装印花有限公司 | 9,582.00 | 9,582.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柏联易成(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4,010.00 | 64,01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广州市画尔服饰有限公司 | 4,100.00 | 4,1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博罗县石湾镇湘南服装工艺厂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沈阳市台连工艺品科技有限公司 | 50,787.50 | 50,787.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狮帝涂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3,284.40 | 13,284.4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义乌市丹苗杰印花有限公司 | 43,816.00 | 43,816.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绍兴市沃夫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72,532.50 | 72,532.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义乌市纤狐纺织品有限公司 | 25,909.50 | 25,909.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波琪钰数码印花有限公司 | 5,520.00 | 5,52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波海曙鸿华服饰印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50.00 | 16,65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波市鄞州清阳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21,485.00 | 21,48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真安印花定型有限公司 | 33,336.50 | 33,336.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沙溪镇栯利印花厂 | 8,439.00 | 8,439.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沙溪镇鸿通印花厂 | 50,980.00 | 50,98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沙溪镇长盈服装厂 | 4,000.00 | 4,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顺山科技有限公司 | 32,395.00 | 32,39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合计 | 1,134,039.90 | 1,134,039.90 | 6,569,164.20 | 6,569,164.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年以内 | 292,220,004.56 | 14,611,000.22 | 5.00% |
| 1至2年 | 36,883,303.35 | 3,688,330.34 | 10.00% |
| 2至3年 | 8,411,857.23 | 2,523,557.17 | 30.00% |
| 3至4年 | 748,373.00 | 374,186.50 | 50.00% |
| 4至5年 | 318,658.75 | 254,927.00 | 80.00% |
| 合计 | 338,582,196.89 | 21,452,001.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9,742,951.49 | 9,182,781.76 | 1,049,399.40 | 144,831.58 | 28,021,165.43 | |
| 合计 | 19,742,951.49 | 9,182,781.76 | 1,049,399.40 | 144,831.58 | 28,021,165.43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49,399.4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3,030,188.21 | 13,030,188.21 | 3.78% | 651,509.41 | |
| 第二名 | 12,165,583.10 | 12,165,583.10 | 3.52% | 608,279.16 | |
| 第三名 | 12,012,417.82 | 12,012,417.82 | 3.48% | 731,220.19 | |
| 第四名 | 9,492,635.70 | 9,492,635.70 | 2.75% | 474,631.79 | |
| 第五名 | 8,745,545.50 | 8,745,545.50 | 2.53% | 437,277.28 | |
| 合计 | 55,446,370.33 | 55,446,370.33 | 16.06% | 2,902,917.83 |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无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341,164.39 | 4,429,322.38 |
| 合计 | 3,341,164.39 | 4,429,322.3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41,164.39 | 100.00% | 3,341,164.39 | 4,429,322.38 | 100.00% | 4,429,322.38 | ||||
| 其中: |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3,341,164.39 | 100.00% | 3,341,164.39 | 4,429,322.38 | 100.00% | 4,429,322.38 | ||||
| 合计 | 3,341,164.39 | 100.00% | 3,341,164.39 | 4,429,322.38 | 100.00% | 4,429,322.3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3,341,164.39 | 0.00 | 0.00% |
| 合计 | 3,341,164.39 | 0.0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4,397,850.83 | 6,556,349.14 |
| 合计 | 4,397,850.83 | 6,556,349.14 |
(
)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2,104,295.41 | 3,103,753.91 |
| 押金、保证金 | 2,136,663.98 | 4,403,814.80 |
| 备用金 | 15,000.00 | 77,143.24 |
| 代付款项 | 1,018,740.08 | 1,401,861.28 |
| 其他 | 334,743.18 | 150,148.20 |
| 合计 | 5,609,442.65 | 9,136,721.43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3,340,628.32 | 5,794,495.29 |
| 1至2年 | 1,171,966.13 | 141,383.14 |
| 2至3年 | 105,000.00 | |
| 3年以上 | 1,096,848.20 | 3,095,843.00 |
| 3至4年 | 100,000.00 | 720,925.00 |
| 4至5年 | 71,348.20 | 1,675,918.00 |
| 5年以上 | 925,500.00 | 699,000.00 |
| 合计 | 5,609,442.65 | 9,136,721.43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09,442.65 | 100.00% | 1,211,591.82 | 21.60% | 4,397,850.83 | 9,136,721.43 | 100.00% | 2,580,372.29 | 28.24% | 6,556,349.14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5,609,442.65 | 100.00% | 1,211,591.82 | 21.60% | 4,397,850.83 | 9,136,721.43 | 100.00% | 2,580,372.29 | 28.24% | 6,556,349.14 |
| 合计 | 5,609,442.65 | 100.00% | 1,211,591.82 | 21.60% | 4,397,850.83 | 9,136,721.43 | 100.00% | 2,580,372.29 | 28.24% | 6,556,349.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5,609,442.65 | 1,211,591.82 | 21.60% |
| 合计 | 5,609,442.65 | 1,211,591.82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580,372.29 | 2,580,372.29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737,808.70 | 737,808.70 | ||
| 本期核销 | 2,208,494.80 | 2,208,494.80 |
其他变动
| 其他变动 | 101,905.63 | 101,905.63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211,591.82 | 1,211,591.8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580,372.29 | 737,808.70 | 2,208,494.80 | -101,905.63 | 1,211,591.82 | |
| 合计 | 2,580,372.29 | 737,808.70 | 2,208,494.80 | -101,905.63 | 1,211,591.82 | |
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208,494.8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东莞市坤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201,494.80 | 租赁合同终止,押金无法收回 | 坏账核销审批流程 | 否 |
| 合计 | 2,201,494.80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与东莞市坤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在2025年
月终止,由于租赁期未满,押金无法收回。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2,104,295.41 | 1年以内 | 37.51% | |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508,000.00 | 5年以上 | 9.06% | 508,000.00 |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450,000.00 | 1-2年 | 8.02% | 45,000.00 |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300,000.00 | 1-2年 | 5.35% | 30,000.00 |
| 第五名 | 押金、保证金 | 250,000.00 | 5年以上 | 4.46% | 250,000.00 |
| 合计 | 3,612,295.41 | 64.40% | 833,0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0.00 |
其他说明:
无
9、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638,950.31 | 97.05% | 7,136,258.34 | 99.97% |
| 1至2年 | 110,640.17 | 2.95% | 2,056.13 | 0.03% |
| 合计 | 3,749,590.48 | 7,138,314.47 | ||
账龄超过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元)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576,000.00 | 1年以内 | 15.36 |
| 第二名 | 458,952.21 | 1年以内 | 12.24 |
| 第三名 | 426,940.00 | 1年以内 | 11.39 |
| 第四名 | 228,800.00 | 1年以内 | 6.10 |
| 第五名 | 220,664.40 | 1年以内 | 5.89 |
合计
| 合计 | 1,911,356.61 | — | 50.98 |
其他说明:
无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32,277,642.24 | 0.00 | 32,277,642.24 | 29,220,273.86 | 0.00 | 29,220,273.86 |
| 在产品 | 1,979,273.86 | 0.00 | 1,979,273.86 | 437,175.65 | 0.00 | 437,175.65 |
| 库存商品 | 27,161,269.32 | 491,391.62 | 26,669,877.70 | 24,007,408.11 | 1,111,103.89 | 22,896,304.22 |
| 周转材料 | 0.00 | 0.00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
| 合同履约成本 | 0.00 | 0.00 | ||||
| 发出商品 | 2,144,783.74 | 2,144,783.74 | 4,909,217.95 | 4,909,217.95 | ||
| 合计 | 63,562,969.16 | 491,391.62 | 63,071,577.54 | 58,574,075.57 | 1,111,103.89 | 57,462,971.68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0.00 |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0.00 | 0.00 | ||||
| 在产品 | 0.00 | 0.00 | ||||
库存商品
| 库存商品 | 1,111,103.89 | 543,756.78 | 1,163,469.05 | 491,391.62 | ||
| 周转材料 | 0.00 | 0.00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0.00 | 0.00 | ||||
| 合同履约成本 | 0.00 | 0.00 | ||||
| 合计 | 1,111,103.89 | 543,756.78 | 1,163,469.05 | 491,391.62 |
库存商品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以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不适用(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存货报告期各期末余额不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不适用
、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9,190,668.35 | 10,063,071.81 |
| 企业所得税 | 4,283,847.62 | 920,404.77 |
| 合计 | 13,474,515.97 | 10,983,476.58 |
其他说明:
无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计 | 0.00 | 0.00 |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在本期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在本期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合计 | 0.00 | 0.00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计 | 0.00 | 0.00 | |||||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 | 0.00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不适用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广州长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500,000.00 | 0.00 | -83,751.1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416,248.81 | 0.00 |
| 小计 | 0.00 | 0.00 | 1,500,000.00 | 0.00 | -83,751.1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416,248.81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1,500,000.00 | 0.00 | -83,751.1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416,248.81 | 0.0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39,362,950.37 | 60,714,263.28 |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 合计 | 239,362,950.37 | 60,714,263.28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8,339,286.04 | 62,007,524.71 | 1,584,550.40 | 6,329,031.05 | 6,144,965.71 | 114,405,357.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222,064.47 | 22,876,149.33 | 489,607.03 | 2,181,434.87 | 6,222,762.09 | 194,992,017.79 |
| (1)购置 | 11,638,870.18 | 437,482.25 | 1,568,874.08 | 5,741,851.40 | 19,387,077.91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4,881,135.76 | 8,314,198.80 | 200,000.00 | 163,395,334.56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其他增加 | 8,340,928.71 | 2,923,080.35 | 52,124.78 | 612,560.79 | 280,910.69 | 12,209,605.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69,422.38 | 76,752.14 | 404,704.81 | 483,100.25 | 6,133,979.58 | |
| (1)处置或报废 | 5,169,422.38 | 76,752.14 | 404,704.81 | 483,100.25 | 6,133,979.58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201,561,350.51 | 79,714,251.66 | 1,997,405.29 | 8,105,761.11 | 11,884,627.55 | 303,263,396.12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6,294,713.16 | 27,613,607.54 | 1,213,829.52 | 5,257,298.89 | 3,311,645.52 | 53,691,094.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40,184.88 | 5,721,169.93 | 203,090.58 | 975,846.38 | 1,309,804.78 | 13,750,096.55 |
| (1)计提 | 3,331,432.65 | 4,819,550.25 | 181,945.83 | 505,411.94 | 1,262,211.66 | 10,100,552.33 |
| (2)合并增加 | 2,208,752.23 | 901,619.68 | 21,144.75 | 470,434.44 | 47,593.12 | 3,649,544.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17,930.11 | 72,914.53 | 384,469.57 | 365,431.22 | 3,540,745.43 | |
| (1)处置或报废 | 2,717,930.11 | 72,914.53 | 384,469.57 | 365,431.22 | 3,540,745.43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21,834,898.04 | 30,616,847.36 | 1,344,005.57 | 5,848,675.70 | 4,256,019.08 | 63,900,445.7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9,726,452.47 | 49,097,404.30 | 653,399.72 | 2,257,085.41 | 7,628,608.47 | 239,362,950.3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044,572.88 | 34,393,917.17 | 370,720.88 | 1,071,732.16 | 2,833,320.19 | 60,714,263.28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73,148,932.25 | 188,912,131.00 |
| 工程物资 | 0.00 | 0.00 |
| 合计 | 73,148,932.25 | 188,912,131.0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厂房改扩建工程 | 865,773.98 | 865,773.98 | 738,415.48 | 738,415.48 | ||
| 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 | 72,086,740.59 | 72,086,740.59 | 70,515,345.20 | 70,515,345.20 | ||
| 小坑厂房建设工程 | 117,658,370.32 | 117,658,370.32 | ||||
| 江西厂房建设工程 | 196,417.68 | 196,417.68 | ||||
| 合计 | 73,148,932.25 | 0.00 | 73,148,932.25 | 188,912,131.00 | 0.00 | 188,912,131.0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 | 71,371,600.00 | 70,515,345.20 | 1,571,395.39 | 72,086,740.59 | 101.00%1 | 建设阶段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 小坑厂房建设工程 | 196,456,200.00 | 117,658,370.32 | 48,874,502.56 | 163,395,334.56 | 3,137,538.32 | 84.77% | 已完工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 合计 | 267,827,800.00 | 188,173,715.52 | 50,445,897.95 | 163,395,334.56 | 3,137,538.32 | 72,086,740.59 | 0.00 | 0.00 | 0.00% |
注:1鸿海工业园厂房建设工程累计投入超出预算数,主要是预算数未包含工程前期费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计 | 0.00 | 0.00 |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1,641,642.91 | 91,641,642.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9,819.42 | 2,509,819.42 |
| 计提 | 2,509,819.42 | 2,509,819.4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637,277.46 | 66,637,277.46 |
| 处置 | 66,637,277.46 | 66,637,277.46 |
| 4.期末余额 | 27,514,184.87 | 27,514,184.87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2,796,669.68 | 22,796,669.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51,964.06 | 6,151,964.06 |
| (1)计提 | 6,151,964.06 | 6,151,964.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161,182.33 | 22,161,182.33 |
| (1)处置 | 22,161,182.33 | 22,161,182.33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6,787,451.41 | 6,787,451.4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726,733.46 | 20,726,733.4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844,973.23 | 68,844,973.2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3,069,816.50 | 31,359.22 | 212,000.00 | 274,036.27 | 53,587,211.99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45,629.40 | 4,758,344.66 | 6,703,974.06 | ||||
| (1)购置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945,629.40 | 4,758,344.66 | 6,703,974.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523.00 | 64,523.00 | ||
| (1)处置 | 64,523.00 | 64,523.00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55,015,445.90 | 31,359.22 | 212,000.00 | 209,513.27 | 4,758,344.66 | 60,226,663.05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9,260,195.00 | 31,359.22 | 212,000.00 | 106,181.55 | 9,609,735.77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8,389.59 | 45,626.76 | 198,264.36 | 1,582,280.71 | |||
| (1)计提 | 1,095,529.48 | 45,626.76 | 198,264.36 | 1,339,420.60 | |||
| (2)合并增加 | 242,860.11 | 242,860.11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523.00 | 64,523.00 | |||||
| (1)处置 | 64,523.00 | 64,523.00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0,598,584.59 | 31,359.22 | 212,000.00 | 87,285.31 | 198,264.36 | 11,127,493.48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416,861.31 | 122,227.96 | 4,560,080.30 | 49,099,169.57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809,621.50 | 167,854.72 | 43,977,476.2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合计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
的事项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合计
名称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无(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6,269,355.37 | 2,707,056.75 | 2,339,090.12 | 2,540,353.28 | 4,096,968.72 |
| 车间改造工程 | 508,344.56 | 4,338,619.26 | 391,602.82 | 4,455,361.00 | |
| 装修工程 | 522,826.68 | 502,632.51 | 20,194.17 | ||
| 合计 | 7,300,526.61 | 7,045,676.01 | 3,233,325.45 | 2,540,353.28 | 8,572,523.89 |
其他说明:
无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491,391.62 | 78,353.21 | 1,111,103.89 | 171,711.1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81,109.07 | 192,166.36 | 1,833,959.72 | 275,093.96 |
| 可抵扣亏损 | 1,692,159.12 | 423,039.79 | ||
| 信用减值准备 | 31,298,957.88 | 5,152,933.17 | 23,792,210.02 | 3,972,946.35 |
| 租赁费用 | 21,915,994.28 | 3,287,399.13 | 79,233,071.49 | 11,884,960.72 |
| 预计负债 | 2,683,875.85 | 402,581.38 | ||
| 合计 | 59,363,487.82 | 9,536,473.04 | 105,970,345.12 | 16,304,712.1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土地增值的税会差异 | 5,582,403.37 | 1,395,600.84 | 5,735,345.93 | 1,433,836.48 |
| 使用权资产 | 20,726,733.46 | 3,109,010.02 | 68,844,973.23 | 10,326,745.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64,614.89 | 65,372.23 | ||
| 合计 | 26,673,751.72 | 4,569,983.09 | 74,580,319.16 | 11,760,582.4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09,010.02 | 6,427,463.02 | 10,326,745.98 | 5,977,966.2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09,010.02 | 1,460,973.07 | 10,326,745.98 | 1,433,836.48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9,682,512.66 | 9,682,512.66 | 5,526,349.68 | 5,526,349.68 | ||
| 合计 | 9,682,512.66 | 0.00 | 9,682,512.66 | 5,526,349.68 | 0.00 | 5,526,349.68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6,095,377.18 | 16,095,377.18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6,467,524.09 | 6,467,524.09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505,430.00 | 505,430.00 | 质押 | 票据保证金 | ||||
| 货币资金 | 464,265.41 | 464,265.41 | 冻结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
| 合计 | 16,559,642.59 | 16,559,642.59 | 6,972,954.09 | 6,972,954.09 | ||||
其他说明:
无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借款 | 8,000,000.00 | |
| 票据贴现 | 70,000,000.00 | |
| 合计 | 78,000,000.00 | 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41,044,496.82 | 46,687,017.78 |
| 合计 | 41,044,496.82 | 46,687,017.7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无。
36、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采购商品及劳务 | 41,070,922.77 | 46,701,497.23 |
| 采购长期资产 | 23,162,318.29 | 22,880,376.16 |
| 合计 | 64,233,241.06 | 69,581,873.3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广东三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461,095.38 | 工程款进度款 |
| 惠州市惠阳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932,804.30 | 工程款进度款 |
| 惠州市宝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772,927.85 | 工程款进度款 |
| 合计 | 19,166,827.53 |
其他说明:
无
(3)是否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是否属于大型企业
□是?否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0.00 | 0.00 |
| 应付股利 | 0.00 | 0.00 |
| 其他应付款 | 5,310,073.93 | 5,624,923.90 |
| 合计 | 5,310,073.93 | 5,624,923.90 |
(
)应付利息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股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费用 | 5,310,073.93 | 5,624,923.90 |
合计
| 合计 | 5,310,073.93 | 5,624,923.90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38、预收款项(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1,308,313.38 | 1,692,732.70 |
| 合计 | 1,308,313.38 | 1,692,732.70 |
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9,954,502.57 | 81,508,639.55 | 78,994,812.27 | 12,468,329.85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 50,384.85 | 5,071,218.22 | 5,121,603.07 | 0.00 |
提存计划
| 提存计划 | ||||
| 三、辞退福利 | 893,614.63 | 893,614.63 | 0.00 | |
| 合计 | 10,004,887.42 | 87,473,472.40 | 85,010,029.97 | 12,468,329.8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868,527.35 | 72,049,620.40 | 69,555,004.45 | 12,363,143.30 |
| 2、职工福利费 | 6,616,810.44 | 6,605,954.44 | 10,856.00 | |
| 3、社会保险费 | 1,363,599.76 | 1,363,599.76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69,600.93 | 1,069,600.93 | ||
| 工伤保险费 | 293,998.83 | 293,998.83 | ||
| 4、住房公积金 | 52,118.00 | 1,109,090.00 | 1,102,761.00 | 58,447.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3,857.22 | 369,518.95 | 367,492.62 | 35,883.55 |
| 合计 | 9,954,502.57 | 81,508,639.55 | 78,994,812.27 | 12,468,329.8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50,384.85 | 4,841,058.26 | 4,891,443.11 | |
| 2、失业保险费 | 230,159.96 | 230,159.96 | ||
| 合计 | 50,384.85 | 5,071,218.22 | 5,121,603.07 | 0.00 |
其他说明:
无
、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278,770.16 | 756,409.20 |
| 企业所得税 | 1,231,106.28 | 2,153,268.04 |
| 个人所得税 | 312,982.70 | 285,782.7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575.21 | 42,054.28 |
| 教育费附加 | 36,894.90 | 22,828.78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691.01 | 15,219.19 |
| 房产和土地使用税 | 12,527.05 | |
| 印花税 | 142,686.01 | 150,026.81 |
| 合计 | 3,115,233.32 | 3,425,589.05 |
其他说明:
无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67,009.58 | 5,764,204.40 |
| 合计 | 2,467,009.58 | 5,764,204.40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2,994,529.26 | 79,324.11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32,431,034.33 | 19,996,302.19 |
| 合计 | 35,425,563.59 | 20,075,626.3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 合计 | —— |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不适用(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无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未折现金额
| 应付租赁款未折现金额 | 25,166,646.14 | 100,439,907.13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250,651.86 | -21,206,835.64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43) | -2,467,009.58 | -5,764,204.40 |
| 合计 | 19,448,984.70 | 73,468,867.09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0.00 |
| 专项应付款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未决诉讼 | 2,283,007.69 | 原总部大楼租赁合同终止产生的纠纷 | |
| 产品质量保证 | 400,868.16 | 设备售后计提质量保证金 | |
| 合计 | 2,683,875.85 | 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64,439,900.00 | 0.00 | 0.00 | 25,775,960.00 | 0.00 | 25,775,960.00 | 90,215,860.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 合计 | 0.00 | 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43,922,014.27 | 25,775,960.00 | 318,146,054.27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62,806.25 | 1,362,806.25 | ||
| 合计 | 345,284,820.52 | 0.00 | 25,775,960.00 | 319,508,860.5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5年5月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5,775,960元。
、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0.00 | 0.00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专项储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0,843,672.97 | 3,456,208.21 | 34,299,881.18 | |
| 合计 | 30,843,672.97 | 3,456,208.21 | 34,299,881.1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0,848,867.18 | 426,568,928.98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0.0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90,848,867.18 | 426,568,928.98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645,234.37 | 70,031,646.8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456,208.21 | 5,751,708.6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286,753.00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97,751,140.34 | 490,848,867.1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详细情况说明:
不适用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25,225,268.83 | 373,429,819.03 | 508,453,359.11 | 332,832,704.90 |
| 其他业务 | 42,912,949.78 | 32,195,970.92 | 44,702,852.40 | 36,395,843.82 |
| 合计 | 568,138,218.61 | 405,625,789.95 | 553,156,211.51 | 369,228,548.72 |
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 其中:境内 | 464,619,342.71 | 346,553,401.53 | 464,619,342.71 | 346,553,401.53 | |
| 境外 | 103,518,875.90 | 59,072,388.42 | 103,518,875.90 | 59,072,388.42 |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其中: | |||||
| 其中:生产商 | 286,969,772.68 | 209,496,367.61 | 286,969,772.68 | 209,496,367.61 | |
| 贸易商 | 281,168,445.93 | 196,129,422.34 | 281,168,445.93 | 196,129,422.34 | |
| 合计 | 568,138,218.61 | 405,625,789.95 | 568,138,218.61 | 405,625,789.9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内销-销售印花设备以外的其他货物 | 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 合同价款通常在客户签收后1至6个月内到期 | 自产及外购商品 | 是 | 合同未附非质量问题退回条款 | 保证类质量保证,向客户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既定的标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
| 内销-销售印花设备 | 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 合同价款通常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1至12个月内到期 | 自产及外购设备 | 是 | 合同未附非质量问题退回条款 | 保证类质量保证,向客户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既定的标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
| 外销-销售印花设备以外的其他货物 | 办妥出口报关手续,产品装船后确认收入 | 合同价款通常在客户签收后1至6个月内到期 | 自产及外购商品 | 是 | 合同未附非质量问题退回条款 | 保证类质量保证,向客户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既定的标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
| 外销-销售印花设备 | 办妥出口报关手续,产品装船,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 合同价款通常在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1至12个月内到期 | 自产及外购设备 | 是 | 合同未附非质量问题退回条款 | 保证类质量保证,向客户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既定的标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
其他说明无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不适用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消费税 | 802,817.16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78,625.00 | 884,428.80 |
| 教育费附加 | 333,696.38 | 454,853.90 |
| 资源税 | 0.00 | 0.00 |
| 房产税 | 946,503.61 | 433,080.86 |
| 土地使用税 | 127,894.46 | 116,479.46 |
| 车船使用税 | 2,323.75 | 2,234.08 |
| 印花税 | 571,613.31 | 557,193.0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2,464.27 | 303,235.93 |
| 环保税 | 1.17 | |
| 合计 | 3,685,939.11 | 2,751,506.08 |
其他说明:
无
、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7,533,434.62 | 14,699,629.39 |
| 办公费 | 1,782,361.80 | 1,568,702.31 |
| 折旧及摊销 | 4,582,097.59 | 3,674,316.57 |
| 差旅费 | 946,823.62 | 820,052.21 |
| 业务招待费 | 1,269,848.67 | 1,754,992.07 |
| 租赁及水电费 | 2,112,913.40 | 3,303,806.02 |
| 中介服务费 | 3,442,972.35 | 5,056,340.76 |
| 劳保费 | 136,990.83 | 193,059.79 |
| 维修费用 | 365,044.70 | 373,421.36 |
其他
| 其他 | 875,421.23 | 520,289.61 |
| 合计 | 33,047,908.81 | 31,964,610.09 |
其他说明:
无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4,866,400.25 | 21,320,330.07 |
| 运输费 | 3,118,704.14 | 4,158,700.28 |
| 差旅费 | 3,841,813.76 | 3,170,196.90 |
| 广告宣传费 | 1,246,035.62 | 1,214,535.88 |
| 折旧费 | 1,097,240.62 | 1,123,826.25 |
| 办公费 | 591,452.01 | 524,887.70 |
| 业务招待费 | 4,051,911.40 | 3,470,614.17 |
| 租赁费用 | 3,496,941.22 | 3,293,190.72 |
| 其他 | 473,826.32 | 834,212.72 |
| 合计 | 42,784,325.34 | 39,110,494.69 |
其他说明:
无
、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9,237,202.05 | 17,822,750.88 |
| 直接投入 | 8,959,964.87 | 6,431,912.55 |
| 折旧及摊销 | 2,674,406.45 | 2,036,836.39 |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362,446.59 | 173,126.21 |
| 租赁费用 | 817,755.13 | 1,145,870.97 |
| 其他费用 | 1,790,457.08 | 1,417,481.55 |
| 合计 | 33,842,232.17 | 29,027,978.55 |
其他说明:
无
、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3,587,236.91 | 3,760,538.91 |
| 减:利息收入 | 1,556,029.85 | 674,687.07 |
| 加:汇兑损益 | 979,714.21 | -1,483,712.79 |
| 加:其他支出 | 383,901.60 | 342,013.33 |
| 合计 | 3,394,822.87 | 1,944,152.38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7,643.00 | 43,455.46 |
| 政府补助 | 2,553,742.83 | 7,062,484.79 |
| 合计 | 2,601,385.83 | 7,105,940.25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合计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4,614.89 | |
| 合计 | 364,614.89 | 0.00 |
其他说明:
无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1,981.23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78,374.92 | 479,070.02 |
| 债务重组收益 | 60,000.00 | -34,618.00 |
| 合计 | 3,046,393.69 | 444,452.02 |
其他说明:
无
、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73,283.37 | -344,197.7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182,781.76 | -3,675,023.37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37,808.70 | -903,432.58 |
| 合计 | -10,393,873.83 | -4,922,653.67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43,756.78 | -1,151,621.11 |
| 合计 | -543,756.78 | -1,151,621.11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0,503,915.80 | 12,892.66 |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其他 | 44,416.81 | 35,743.51 | 44,416.81 |
| 合计 | 44,416.81 | 35,743.51 | 44,416.81 |
其他说明:
无
、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6,878,885.14 | 23,399.21 | 6,878,885.14 |
| 赞助款 | 317,309.90 | 253,830.00 | 317,309.90 |
| 滞纳金及行政罚款 | 123,037.00 | 24,377.03 | 123,037.00 |
| 其他 | 147,578.54 | 126,336.97 | 147,578.54 |
| 合计 | 7,466,810.58 | 427,943.21 | 7,466,810.58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546,230.42 | 11,606,009.0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0,456.22 | -1,411,924.36 |
| 合计 | 3,566,686.64 | 10,194,084.6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43,913,486.19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587,022.93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75,739.75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14,499.76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4,767.53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4,813,726.23 |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121,617.10 |
| 所得税费用 | 3,566,686.64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无。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往来款及其他 | 5,698,523.30 | 2,585,989.35 |
| 利息收入 | 1,485,059.66 | 654,355.00 |
| 政府补助及个税手续费 | 190,643.00 | 4,081,157.88 |
| 保证金及押金 | 202,512.50 | |
| 合计 | 7,374,225.96 | 7,524,014.7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日常费用 | 53,279,641.00 | 49,400,976.43 |
| 往来款及其他 | 135,722.00 | 1,406,996.21 |
| 保证金及押金 | 149,563.98 | 988,000.00 |
| 合计 | 53,564,926.98 | 51,795,972.6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合计 | 0.00 | 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1,000,000.00 | 261,500,000.00 |
| 合计 | 571,000,000.00 | 261,5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合计 | 0.00 | 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5,495,434.59 | 84,514,085.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2,964,237.04 | 311,500,000.00 |
| 合计 | 648,459,671.63 | 396,014,085.1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票据保证金 | 1,328,000.00 | 0.00 |
| 合计 | 1,328,000.00 | 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用
| 租赁费用 | 8,092,878.53 | 9,776,758.72 |
| 上市费用 | 943,396.23 | 20,967,308.11 |
| 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 | 3,938,500.00 | |
| 票据保证金 | 20,018,000.00 | |
| 其他 | 25,775.96 | |
| 合计 | 33,018,550.72 | 30,744,066.8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439,907.13 | 2,040,866.65 | 7,608,297.89 | 69,705,829.75 | 25,166,646.14 | |
| 合计 | 100,439,907.13 | 2,040,866.65 | 7,608,297.89 | 69,705,829.75 | 25,166,646.14 | |
(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元) | 上年发生额(元) |
| 票据背书转让 | 129,914,611.60 | 104,078,278.82 |
| 合计 | 129,914,611.60 | 104,078,278.82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40,346,799.55 | 70,031,646.80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937,630.61 | 6,074,274.78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100,552.33 | 6,034,511.42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151,964.06 | 7,613,400.66 |
| 无形资产摊销 | 1,339,420.60 | 1,129,406.0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773,678.73 | 3,316,634.1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03,915.80 | -12,892.6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55,524.17 | 23,399.2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4,614.89 | 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90,880.17 | 3,714,864.29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46,393.69 | -444,452.0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80.37 | -1,373,688.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136.59 | -38,235.64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3,636.01 | -16,502,477.4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731,058.76 | -53,220,582.86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563,343.27 | 23,387,355.42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23,944.02 | 49,733,163.3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9,958,712.32 | 316,458,384.03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16,458,384.03 | 127,874,688.37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499,671.71 | 188,583,695.6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2,100,000.00 |
| 其中: | |
| 东莞长联购买江西明宇 | 5,100,000.00 |
| 江西明宇购买江西阪桥股份 | 7,000,000.00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5,721.67 |
| 其中: | |
| 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57,583.60 |
| 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 | 28,138.07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0.00 |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014,278.33 |
其他说明:
无(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299,958,712.32 | 316,458,384.0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9,958,712.32 | 299,958,712.32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9,958,712.32 | 316,458,384.03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应付票据保证金 | 16,095,377.18 | 6,467,524.09 | 使用受限 |
| 远期结汇保证金 | 464,265.41 | 使用受限 | |
| 合计 | 16,559,642.59 | 6,467,524.09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元) | 上年发生额(元) |
| 票据背书转让 | 129,914,611.60 | 104,078,278.82 |
| 合计 | 129,914,611.60 | 104,078,278.82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6,279,670.45 | 7.0288 | 44,138,547.66 |
| 欧元 |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美元 | 82,022.63 | 7.0288 | 576,520.66 |
| 欧元 |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本年发生额(元) | 上年发生额(元)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810,605.35 | 3,760,538.91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146,198.72 | 2,978,948.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1,485.15 | 9,400.00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1,473,150.86 | 13,023,033.77 |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 -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 | -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数据资源不适用
84、其他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9,237,202.05 | 17,822,750.88 |
| 直接投入 | 8,959,964.87 | 6,431,912.55 |
| 折旧及摊销 | 2,674,406.45 | 2,036,836.39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362,446.59 | 173,126.21 |
| 租赁费用 | 817,755.13 | 1,145,870.97 |
| 其他费用 | 1,790,457.08 | 1,417,481.55 |
| 合计 | 33,842,232.17 | 29,027,978.55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3,842,232.17 | 29,027,978.55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合计项目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 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年09月30日 | 5,100,000.00 | 51.00% | 现金收购 | 2025年09月30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8,182,151.75 | -410,786.30 | 257,837.29 |
| 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51.00% | 现金收购 | 2025年12月31日 | 取得实际控制权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合并成本 | 江西明宇 | 江西阪桥 |
| --现金 | 5,100,000.00 | 10,000,000.00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 --其他 | ||
| 合并成本合计 | 5,100,000.00 | 10,000,000.00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100,000.00 | 10,000,000.00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不适用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不适用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不适用其他说明:
江西明宇成立时间短,主要为股东投入感光干膜技术相关无形资产,不构成业务,按照非业务合并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江西阪桥在收购前已无业务,账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因此公司收购江西阪桥不构成业务,按照非业务合并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 江西明宇 | 江西阪桥 |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资产: | 24,128,584.56 | 19,370,239.90 | 10,092,925.76 | 4,572,282.51 |
| 货币资金 | 28,138.07 | 28,138.07 | 57,583.60 | 57,583.60 |
| 应收款项 | 5,148,900.56 | 5,148,900.56 | ||
| 存货 | 4,068,726.63 | 4,068,726.63 | ||
| 固定资产 | 519,395.27 | 519,395.27 | 8,040,665.83 | 3,574,160.95 |
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 | 4,758,344.66 | 1,702,769.29 | 648,630.92 | |
| 其他应收款 | 7,702,014.27 | 7,702,014.27 | 18,425.23 | 18,425.23 |
| 其他 | 1,903,065.10 | 1,903,065.10 | 273,481.81 | 273,481.81 |
| 负债: | 14,128,584.56 | 14,128,584.56 | 92,925.76 | 92,925.76 |
| 借款 | ||||
| 应付款项 | 14,128,584.56 | 14,128,584.56 | 92,925.76 | 92,925.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 净资产 | 10,000,000.00 | 5,241,655.34 | 10,000,000.00 | 4,479,356.75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900,000.00 | 2,568,411.12 | ||
| 取得的净资产 | 5,100,000.00 | 2,673,244.22 | 10,000,000.00 | 4,479,356.75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进行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不适用
(6)其他说明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 资产: | ||
| 货币资金 | ||
| 应收款项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负债: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不适用
6、其他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东莞市 | 东莞市 | 网络技术开发;销售:印花材料及助剂、印花器材、印花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惠州市 | 惠州市 | 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惠州惠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惠州市 | 惠州市 | 水性印花助剂、印花及染色粘合剂、功能助剂(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配套生产设备仪器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 | |
的生产、销售及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的生产、销售及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合并 | ||||||
| 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吉安市 | 吉安市 |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江西阪桥感光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吉安市 | 吉安市 | 信息化学品、油墨及类似产品、电子材料制造、合成树脂生产销售;企业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
称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不适用(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调整未分配利润
其他说明:
无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调整未分配利润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名称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所得税费用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16,248.81 | 0.00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1,416,248.81 | 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16,248.81 | 0.00 |
其他说明:
无(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无(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 直接 | 间接 |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6、其他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 2,553,742.83 | 7,062,484.79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如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
)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公司及本集团的下属子公司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美元进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5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外币金融资产及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项目 | 年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年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应收账款-美元 | 6,279,670.45 | 7.0288 | 44,138,547.66 |
| 其他应收款-美元 | 82,022.63 | 7.0288 | 576,520.66 |
| 合同负债-美元 | 33,266.12 | 7.0288 | 233,820.9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2)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价格风险本公司主要原材料是丙烯酸单体、聚氨酯(PU)、矿物油、钛白粉、助剂等,其中丙烯酸单体、聚氨酯(PU)、矿物油等属于石油衍生品,其价格通常会受到石油价格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
(
)信用风险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会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导致该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对应相同期限的违约概率上升超过一定比例,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加强金融资产的管理,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金融机构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降低流动性风险。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
|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年发生额 | |
| 对净利润的影响(元)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元) |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2,294,322.06 | -2,294,322.06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2,294,322.06 | 2,294,322.06 |
(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 外汇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 | 防范汇率风险 | 外币货币性项目汇率波动风险 | 一般呈反向波动 | 公司预计产生的损益能够抵消被套期项目的价值波动,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 | 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敞口 |
其他说明无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 套期风险类型 | ||||
| 套期类别 | ||||
其他说明无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未应用套期会计的原因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 远期结售汇 | 已按远期结售汇会计处理进行,计提相应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无 |
其他说明无
、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32,431,034.33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18,213,859.57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合计 | 50,644,893.90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18,213,859.57 | |
| 合计 | 18,213,859.57 | 0.00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364,614.89 | 50,364,614.89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364,614.89 | 50,364,614.89 | ||
| (4)理财产品 | 50,364,614.89 | 50,364,614.89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53,705,779.28 | 53,705,779.28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包括:(1)不保本不保收益或保本不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其持有期限极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信用等级较高,从未出现违约拒付风险,且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不适用
、其他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卢开平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0.87% | 36.9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卢开平。卢开平直接持有公司30.87%的股份,通过联汇投资间接控制公司6.05%的股份,实际支配的有表决权股份合计占公司股本的36.9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卢开平。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
、(
)企业集团的构成。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无。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麦友攀 | 持有公司7.63%的股份,公司董事 |
| 卢来宾 | 持有公司7.28%的股份,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卢开平的哥哥 |
| 卢润初 | 持有公司5.10%的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
| 联汇投资 | 持有公司6.05%的股份 |
| 富海新材 | 持有公司4.9999%的股份(属于过去12个月的关联方) |
| 卢满根 | 持有公司3.57%股份,实际控制人卢开平的哥哥,配偶林长莲持有公司1.93%股份,夫妻合计持有公司5.50%股份 |
| 林长莲 | 持有公司1.93%股份,配偶卢满根持有公司3.57%股份,夫妻合计持有公司5.50%股份 |
| 东莞特许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持股15%,任董事的企业 |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持有22.57%股权;卢开平哥哥卢沛女持有19.33%股权;股东卢来宾持有14.04%股权;股东麦友攀持有11.83%股权;股东卢满根持有9.09%股权;股东卢润初持有9.09%股权;股东卢如康持有9.09%股权的企业,系卢开平与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 |
| 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任执委会副会长的组织 |
| 东莞市寮步商会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任会长的组织 |
| 广东寮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担任董事的公司 |
| 东莞市银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卢开平持有33.33%股权,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公司 |
| 中山市聚和化学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三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5%,卢开平配偶韩爱珍控股的东莞市沙煲物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卢开平配偶的哥哥韩沃华持股1.873%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与近亲属共同控制) |
| 广州长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长联科技持股30%的公司 |
其他说明:
无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广州长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54,048.69 | 否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广州长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646.02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卢开平、卢来宾、卢如康、卢润初、卢满根 | 90,000,000.00 | 2022年01月01日 | 2032年12月31日 | 否 |
| 卢开平、卢来宾、卢如康、卢润初、卢满根 | 75,000,000.00 | 2022年03月01日 | 2032年03月01日 | 否 |
| 卢开平 | 120,000,000.00 | 2025年02月14日 | 2027年02月13日 | 否 |
| 卢开平 | 80,000,000.00 | 2025年10月20日 | 2028年10月19日 | 否 |
| 卢开平 | 200,000,000.00 | 2025年10月13日 | 2028年09月30日 | 否 |
| 卢开平、卢来宾、卢润初 | 50,000,000.00 | 2025年10月28日 | 2026年10月19日 | 否 |
| 卢开平、卢来宾、卢润初 | 100,000,000.00 | 2022年04月15日 | 2025年12月30日 | 是 |
| 卢开平 | 50,000,000.00 | 2023年03月16日 | 2025年03月15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拆入 | ||||
| 拆出 |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薪酬合计 | 4,565,406.49 | 5,560,668.38 |
(
)其他关联交易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预付账款 | 广州长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576,000.00 | 0.00 | 0.00 | 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关联方承诺无
8、其他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6、其他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25年
月
日,东莞市坤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东莞长联在租期未满且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并搬离场地,且未履行修缮义务,要求支付免租期租金损失、场地修缮费等,合计2,283,007.69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事项尚在调解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其他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利润分配情况
|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00 |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0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4 |
| 利润分配方案 | 据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0,215,8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该决议尚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3、销售退回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除存在上述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不适用
3、资产置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不适用
4、年金计划不适用
、终止经营
单位:元
|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不适用(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不适用
(4)其他说明无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不适用
、其他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38,074,719.83 | 242,771,982.30 |
| 1至2年 | 36,143,373.19 | 16,184,556.95 |
| 2至3年 | 7,951,789.63 | 4,436,640.60 |
| 3年以上 | 4,858,155.85 | 1,732,641.65 |
| 3至4年 | 3,843,657.10 | 1,612,307.75 |
| 4至5年 | 1,014,498.75 | 120,333.90 |
| 合计 | 287,028,038.50 | 265,125,821.5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569,164.20 | 2.29% | 6,569,164.20 | 100.00% | 1,134,039.90 | 0.43% | 1,134,039.90 | 100.00% | ||
| 其中: | ||||||||||
| 全额计提 | 6,569,164.20 | 2.29% | 6,569,164.20 | 100.00% | 1,134,039.90 | 0.43% | 1,134,039.90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0,458,874.30 | 97.71% | 18,050,412.19 | 6.44% | 262,408,462.11 | 263,991,781.60 | 99.57% | 15,452,444.78 | 5.85% | 248,539,336.82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280,458,874.30 | 97.71% | 18,050,412.19 | 6.44% | 262,408,462.11 | 263,991,781.60 | 99.57% | 15,452,444.78 | 5.85% | 248,539,336.82 |
| 合计 | 287,028,038.50 | 100.00% | 24,619,576.39 | 8.58% | 262,408,462.11 | 265,125,821.50 | 100.00% | 16,586,484.68 | 6.26% | 248,539,336.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全额计提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深圳市腾龙服装有限公司 | 1,720,332.60 | 1,720,332.6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绍兴顺彩化工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1,400,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富盛科技有限公司 | 1,212,134.60 | 1,212,134.6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新诺信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553,749.00 | 553,749.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茶山昌永印花厂 | 534,515.00 | 534,51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忠盛印花有限公司 | 285,895.00 | 285,89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昊鑫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172,080.00 | 172,080.00 | 172,080.00 | 172,08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桐乡市亚邦贸易有限公司 | 162,285.00 | 162,28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绍兴市盈蕴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 98,225.00 | 98,225.00 | 98,225.00 | 98,22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宁波市鄞州利 | 79,917.50 | 79,917.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高服装辅料厂(普通合伙)
| 高服装辅料厂(普通合伙) | ||||||
| 中山市沙溪镇彩利丰印花厂 | 60,507.00 | 60,507.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童盟家具有限公司 | 56,640.00 | 56,64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深圳市圳宇佳服装有限公司 | 46,301.00 | 46,301.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波市海曙洞桥成军服装辅料厂 | 37,640.00 | 37,64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鑫马印花厂(个人独资) | 35,670.00 | 35,67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南区精程印花厂 | 28,580.00 | 28,580.00 | 28,580.00 | 28,58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宁波市鄞州邱隘雅洁印花厂 | 27,000.00 | 27,000.00 | 27,000.00 | 27,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东莞市金九丰服饰工艺有限公司 | 23,840.00 | 23,84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鸿业美家科技有限公司 | 21,920.00 | 21,92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海县洛华服装印花有限公司 | 12,932.50 | 12,932.50 | 11,932.50 | 11,932.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东莞市华球实业有限公司 | 54,376.00 | 54,376.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雄发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 11,405.00 | 11,40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厚街鸿展鞋材辅料加工店 | 1,830.00 | 1,83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东莞市鸿盛服装烫画有限公司 | 184,323.00 | 184,323.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厦门市浩泰工贸有限公司 | 84,461.00 | 84,461.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佛山市顺德区富格服装印花有限公司 | 9,582.00 | 9,582.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柏联易成(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4,010.00 | 64,01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广州市画尔服饰有限公司 | 4,100.00 | 4,1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博罗县石湾镇湘南服装工艺厂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沈阳市台连工艺品科技有限公司 | 50,787.50 | 50,787.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狮帝涂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3,284.40 | 13,284.4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义乌市丹苗杰 | 43,816.00 | 43,816.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印花有限公司
| 印花有限公司 | ||||||
| 绍兴市沃夫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72,532.50 | 72,532.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义乌市纤狐纺织品有限公司 | 25,909.50 | 25,909.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波琪钰数码印花有限公司 | 5,520.00 | 5,52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波海曙鸿华服饰印花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650.00 | 16,65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宁波市鄞州清阳印花材料有限公司 | 21,485.00 | 21,48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真安印花定型有限公司 | 33,336.50 | 33,336.5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沙溪镇栯利印花厂 | 8,439.00 | 8,439.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沙溪镇鸿通印花厂 | 50,980.00 | 50,98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沙溪镇长盈服装厂 | 4,000.00 | 4,00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中山市顺山科技有限公司 | 32,395.00 | 32,395.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
| 合计 | 1,134,039.90 | 1,134,039.90 | 6,569,164.20 | 6,569,164.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238,074,719.83 | 11,903,735.99 | 5.00% |
| 1-2年 | 34,387,870.59 | 3,438,787.06 | 10.00% |
| 2-3年 | 6,929,252.13 | 2,078,775.64 | 30.00% |
| 3-4年 | 748,373.00 | 374,186.50 | 50.00% |
| 4-5年 | 318,658.75 | 254,927.00 | 80.00% |
| 合计 | 280,458,874.30 | 18,050,412.19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586,484.68 | 9,082,491.11 | 1,049,399.40 | 24,619,576.39 | ||
| 合计 | 16,586,484.68 | 9,082,491.11 | 1,049,399.40 | 24,619,576.39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49,399.4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2,165,583.10 | 12,165,583.10 | 4.24% | 608,279.16 | |
| 第二名 | 12,012,417.82 | 12,012,417.82 | 4.19% | 731,220.19 | |
| 第三名 | 9,492,635.70 | 9,492,635.70 | 3.31% | 474,631.79 | |
| 第四名 | 8,745,545.50 | 8,745,545.50 | 3.05% | 437,277.28 | |
| 第五名 | 7,910,452.00 | 7,910,452.00 | 2.76% | 395,522.60 | |
| 合计 | 50,326,634.12 | 50,326,634.12 | 17.55% | 2,646,931.02 |
、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50,000.00 | 0.00 |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 其他应收款 | 21,082,720.50 | 7,837,890.46 |
| 合计 | 21,132,720.50 | 7,837,890.46 |
(1)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借款利息 | 50,000.00 | |
| 合计 | 50,000.00 | 0.00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对子公司江西明宇的借款,合并时抵消。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计 | 0.00 | 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943,100.00 | 3,237,714.80 |
| 代付款项及其他 | 418,479.47 | 297,116.27 |
| 内部往来 | 20,000,000.00 | 6,000,000.00 |
| 合计 | 21,361,579.47 | 9,534,831.07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4,315,979.47 | 7,160,116.27 |
| 1至2年 | 6,867,000.00 | 100,120.00 |
| 2至3年 | 5,000.00 | |
| 3年以上 | 178,600.00 | 2,269,594.80 |
| 3至4年 | 660,776.80 | |
| 4至5年 | 11,200.00 | 1,558,918.00 |
| 5年以上 | 167,400.00 | 49,900.00 |
| 合计 | 21,361,579.47 | 9,534,831.07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361,579.47 | 100.00% | 278,858.97 | 1.31% | 21,082,720.50 | 9,534,831.07 | 100.00% | 1,696,940.61 | 17.80% | 7,837,890.46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21,361,579.47 | 100.00% | 278,858.97 | 1.31% | 21,082,720.50 | 9,534,831.07 | 100.00% | 1,696,940.61 | 17.80% | 7,837,890.46 |
| 合计 | 21,361,579.47 | 100.00% | 278,858.97 | 1.31% | 21,082,720.50 | 9,534,831.07 | 100.00% | 1,696,940.61 | 17.80% | 7,837,890.4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21,361,579.47 | 278,858.97 | 1.31% |
| 合计 | 21,361,579.47 | 278,858.97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1,696,940.61 | 1,696,940.61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790,413.16 | 790,413.16 | ||
| 本期核销 | 2,208,494.80 | 2,208,494.80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278,858.97 | 278,858.9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696,940.61 | 790,413.16 | 2,208,494.80 | 278,858.97 | ||
| 合计 | 1,696,940.61 | 790,413.16 | 2,208,494.80 | 278,858.97 | ||
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2,208,494.8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东莞市坤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201,494.80 | 租赁合同终止,押金无法收回 | 坏账核销审批流程 | 否 |
| 合计 | 2,201,494.80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内部往来 | 10,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46.81% | |
| 第二名 | 内部往来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46.81% | |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450,000.00 | 1-2年 | 2.11% | 45,000.00 |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 | 1-2年 | 0.94% | 20,000.00 |
| 第五名 | 代付款项 | 147,379.47 | 1年以内 | 0.69% | 7,368.97 |
| 合计 | 20,797,379.47 | 97.36% | 72,368.9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0.00 |
其他说明:
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6,204,434.85 | 0.00 | 26,204,434.85 | 21,104,434.85 | 0.00 | 21,104,434.8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416,248.81 | 0.00 | 1,416,248.81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27,620,683.66 | 0.00 | 27,620,683.66 | 21,104,434.85 | 0.00 | 21,104,434.85 |
(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东莞市中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1,104,434.85 | 11,104,434.85 |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长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江西明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 合计 | 21,104,434.85 | 0.00 | 5,100,000.00 | 0.00 | 0.00 | 0.00 | 26,204,434.85 | 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广州长瑞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83,751.19 | 1,416,248.81 | 0.00 | ||||||||
| 小计 | 1,500,000.00 | -83,751.19 | 1,416,248.81 | 0.00 | ||||||||
| 合计 | 0.00 | 0.00 | 1,500,000.00 | -83,751.19 | 1,416,248.81 | 0.00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502,421,001.62 | 390,803,593.78 | 499,870,655.70 | 366,226,041.27 |
| 其他业务 | 42,741,670.96 | 32,740,393.73 | 46,805,462.88 | 38,710,356.44 |
| 合计 | 545,162,672.58 | 423,543,987.51 | 546,676,118.58 | 404,936,397.7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计项目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销售印花设备以外的其他货物 | 将货物交付到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后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 合同价款通常在客户签收后1至6个月内到期 | 自产及外购商品 | 是 | 合同未附非质量问题退回条款 | 保证类质量保证,向客户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符合既定的标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
| 销售印花设备 | 将货物交付到买 | 合同价款通常在设备安装验 | 自产及外购设备 | 是 | 合同未附非质量问题退回条款 | 保证类质量保证,向客户保证其所提供的 |
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 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 收合格后1至6个月内到期 | 商品符合既定的标准,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
0.00
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751.19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78,374.92 | 459,106.84 |
| 债务重组收益 | 60,000.00 | -34,618.00 |
| 合计 | 3,054,623.73 | 424,488.84 |
、其他无
二十、补充资料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625,030.6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5,0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42,989.81 | 主要系购买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确认的收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6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43,508.6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7,643.0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6,622.3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4.54 | |
| 合计 | 5,799,368.0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收到税务局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3% | 0.4505 | 0.450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1% | 0.3862 | 0.386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其他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