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 至2026 年 5 月19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12 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新钱路1 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先兵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6 人,所持股份 308,189,1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0.685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31 人,所持股份18,771,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305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 人,所持股份216,809,36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9.7269%;其中,中小股东共8 人,所持股份68,50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1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224 人,所持股份91,379,77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0.9587%;其中,中小股东共223 人,所持股份18,703,3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89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08,161,8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4,5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同意18,744,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 反对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提案2.00《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08,161,8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4,5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同意18,744,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 反对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提案3.00《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08,161,8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4,5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同意18,744,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 反对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提案4.00《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308,150,5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5%;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1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
同意18,733,2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4%; 反对2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弃权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72%;
提案5.00《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08,142,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0%;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2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同意18,725,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9%; 反对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2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47%;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6 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
同意308,147,1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22,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同意18,729,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3%; 反对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弃权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04%;
提案7.00《关于预计2026 年度担保情况的议案》
同意306,802,8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02%;反对 1,362,8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2%;弃权23,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同意17,385,5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53%; 反对1,362,8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01%;弃权 2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47%;
提案8.00《关于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08,142,5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22,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同意18,725,2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 反对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215%;
提案9.00《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08,141,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 2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弃权22,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同意18,724,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5%; 反对2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韩政律师、张雪林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