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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18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3-022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种类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但不包括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资金来源及具体实施方式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策程序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关系

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政策变化,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

范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资金安全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资金收益,且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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