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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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2 |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9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647772_H03号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647772_H03号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冬梅 |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叻治 | |
中国 北京 | 2023年3月14日 |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2,0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合计为人民币155,040,000.00元,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已将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5,040,000.00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1,476,960,000.00元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2,000,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5,040,00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693,152.98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人民币11,739,622.64元,律师费人民币4,905,660.38元,信息披露费人民币4,150,943.40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896,926.56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5,266,847.02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647772_H01号)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1,455,266,847.02 |
加:待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 | 21,693,152.98 |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75,080.00 |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 | 284,967.4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 1,477,169,887.47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75,08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7,169,887.47元(含待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用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584,069,887.47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及其他),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893,1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2021年5月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本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鉴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3)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584,069,887.47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893,100,000.0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类别 | 余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79400078801400000669 | 募集资金专户 | 252,878,505.7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755943857210506 | 募集资金专户 | 150,028,125.8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777076319593 | 募集资金专户 | 35,039,362.57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528000013844212 | 募集资金专户 | 106,913,920.05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4403040160000384632 | 募集资金专户 | 39,209,973.26 |
小计 | 584,069,887.47 | ||
加:现金管理余额 | 893,100,000.00 | ||
合计 | 1,477,169,887.4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等)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3)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893,1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893,100,000.00元。其中 :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93,100,000.00元;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元;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本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期后事项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截至2022年11月30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金额置换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人民币11,090,525.28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647772_H01号鉴证报告审核。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元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该项目的各个实施主体之间进行资金调配。上述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事项,业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存放用于建设“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全资子公司北京同尔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元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存放用于建设“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本页无正文,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签章页)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3月14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45,526.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LED显示屏控制系统及视频处理设备扩产项目 | 否 | 10,687.31 | 10,687.31 | - | - | - | 2024年12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服务及产品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8,501.32 | 18,501.32 | - | - | - | 2025年12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卡莱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8,918.02 | 38,918.02 | 7.51 | 7.51 | 0.02 | 2024年12月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3,106.65 | 83,106.65 | 7.51 | 7.51 | —— | —— | —— | —— | —— | —— |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未确定用 途的超募 资金 | 不适用 | 62,420.03 | 62,420.03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投向小计 | —— | 62,420.03 | 62,420.03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145,526.68 | 145,526.68 | 7.51 | 7.51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93,1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93,1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依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用途。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584,069,887.47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893,100,000.00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