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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9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 (即 2022年10月10日-2023年4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经核查,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业务之间,在部门、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作市场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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