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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4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零二三年五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或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释义本预案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隆扬电子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隆扬电子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隆扬电子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为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预案《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募集资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3月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并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逐项进行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68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也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3)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拟修改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的;

(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68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薄膜金属化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92,000.00108,000.00
2薄膜金属化研发试验中心项目3,070.002,680.00
合计195,070.00110,68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以前次募集资金超募部分及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自有资金部分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十八)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九)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告均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容诚审字[2022]230Z0267号”、“容诚审字[2023]230Z027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本预案所引用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均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4,861.86195,931.6037,411.8930,785.01
交易性金融资产12,214.0218,132.5412,029.83-
应收票据28.7196.2875.4720.65
应收账款6,877.4310,429.5414,826.3015,542.67
应收款项融资24.00--12.81
预付款项205.47137.01161.9170.55
其他应收款73.1264.3577.73288.95
存货4,345.774,690.165,135.904,430.04
其他流动资产45.7146.4659.0018.97
流动资产合计228,676.09229,527.9469,778.0251,169.6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7,915.187,155.305,670.515,229.67
在建工程70.05835.59677.01-
使用权资产851.32943.83336.69-
无形资产1,515.28905.54937.28977.10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长期待摊费用607.50575.19--
递延所得税资产224.00227.49217.70213.26
其他非流动资产393.63173.59395.6413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11,576.9710,816.528,234.836,557.07
资产总计240,253.06240,344.4678,012.8557,726.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2.93454.472,054.103,263.33
应付账款2,540.743,078.144,692.173,720.26
合同负债13.326.4220.4319.06
应付职工薪酬669.03731.81690.72622.81
应交税费978.662,100.941,189.79856.78
其他应付款165.20112.72182.39226.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1.28339.0087.83-
其他流动负债1.7351.2557.682.33
流动负债合计4,902.896,874.748,975.108,710.8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501.62606.91250.42-
递延所得税负债12.2219.884.47-
非流动负债合计513.84626.79254.89-
负债合计5,416.737,501.539,230.008,710.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8,350.0028,350.0021,262.5021,262.50
资本公积金154,803.81154,803.8114,713.2914,713.29
其它综合收益10.98-10.66-6.80-6.02
盈余公积金5,686.205,686.202,997.281,315.62
未分配利润45,985.3344,013.5829,816.5811,73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4,836.32232,842.9368,782.8649,015.92
所有者权益合计234,836.32232,842.9368,782.8649,015.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0,253.06240,344.4678,012.8557,726.7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765.1937,644.7242,833.9342,533.98
其中:营业收入4,765.1937,644.7242,833.9342,533.98
二、营业总成本2,422.3118,218.9620,527.5122,504.99
其中:营业成本2,545.1216,704.0215,736.2014,572.15
税金及附加30.83341.02422.55389.72
销售费用236.591,177.001,010.26882.08
管理费用337.471,110.611,676.083,914.75
研发费用592.602,158.572,139.331,789.79
财务费用-1,320.30-3,272.26-456.91956.49
其中:利息费用9.7133.2526.811.75
利息收入940.511,675.70768.52383.61
加:其他收益1.2839.48445.82143.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79581.08147.53142.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1.48132.5429.8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7.16230.3161.26-300.7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8.99-595.06-287.55-293.4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10.461.3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10.5919,818.1222,703.7819,722.10
加:营业外收入-10.67320.42207.78
减:营业外支出1.4149.958.1013.4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09.1819,778.8323,016.1019,916.38
减:所得税费用384.142,892.913,248.403,253.1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25.0416,885.9319,767.7116,663.1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25.0416,885.9319,767.7116,663.1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25.0416,885.9319,767.7116,663.1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64-3.86-0.770.44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1.64-3.86-0.770.44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1.64-3.86-0.770.4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1.64-3.86-0.770.44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946.6816,882.0619,766.9316,663.63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946.6816,882.0619,766.9316,663.6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750.930.8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750.930.8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892.0446,556.4547,380.0738,857.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76183.48800.11500.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45.8046,739.9348,180.1839,357.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42.6618,680.9315,952.8114,799.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17.724,535.374,223.773,519.53
支付的各项税费1,969.443,229.485,060.124,047.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761,784.482,343.312,038.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67.5728,230.2527,580.0124,404.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8.2318,509.6820,600.1714,953.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2,367.06126,741.7370,740.8863,596.1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6.79581.08147.53149.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56.7114.0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171,319.91679.42215.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914.03128,646.5671,574.5463,975.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2.162,880.511,660.452,577.77
投资支付的现金27,232.59181,632.0996,461.9155,479.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544.75184,512.6198,122.3658,057.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30.73-55,866.04-26,547.825,917.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7,178.01-16,583.2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715.302,053.803,296.05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80.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893.314,134.6019,879.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1.044,314.903,262.45116.1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0.5226.5425.1822,323.0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7.06124.242,136.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8.624,465.685,424.0422,439.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8.62145,427.63-1,289.44-2,559.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354.481,322.25-102.04-777.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75.61109,393.51-7,339.1217,533.8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2,987.4413,593.9320,933.043,399.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611.83122,987.4413,593.9320,933.04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0,482.61190,983.5830,689.3024,182.96
交易性金融资产12,214.0218,132.548,021.14-
应收票据22.1268.2263.99-
应收账款4,670.527,640.6611,125.6312,444.97
应收款项融资24.00--12.81
预付款项163.95109.64139.2010.99
其他应收款3,319.263,601.00-205.11
存货2,642.143,024.873,314.942,484.55
其他流动资产---1.49
流动资产合计223,538.62223,560.5153,354.1939,342.8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6,079.0516,079.0513,123.4513,123.45
固定资产3,132.272,598.632,404.802,356.79
在建工程45.78466.3636.44-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使用权资产736.05805.06--
无形资产548.53533.63556.19586.84
递延所得税资产114.80114.80115.58130.88
其他非流动资产56.8663.23-17.96
非流动资产合计20,713.3420,660.7516,236.4616,215.91
资产总计244,251.96244,221.2669,590.6655,558.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263.33
应付账款1,440.872,225.003,021.622,749.20
合同负债12.905.9320.439.24
应付职工薪酬410.79452.78428.14410.71
应交税费750.811,693.161,072.44808.84
其他应付款27.6730.68118.37264.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0.08264.08--
其他流动负债1.6851.1857.681.20
流动负债合计2,934.794,722.824,718.697,506.5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451.68542.53--
递延所得税负债12.2219.883.17-
非流动负债合计463.90562.413.17-
负债合计3,398.695,285.224,721.867,506.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8,350.0028,350.0021,262.5021,262.50
资本公积金165,035.38165,035.3824,944.8724,944.87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金4,556.294,556.291,867.37185.71
未分配利润42,911.6040,994.3716,794.071,65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0,853.27238,936.0464,868.8048,052.25
所有者权益合计240,853.27238,936.0464,868.8048,052.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44,251.96244,221.2669,590.6655,558.78

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183.3627,015.7032,359.9832,519.86
减:营业成本1,684.8611,490.8910,611.0310,033.13
税金及附加5.68213.70289.48263.87
销售费用159.34711.34716.14563.28
管理费用268.34763.931,295.123,655.31
研发费用283.231,041.871,132.091,028.79
财务费用-1,347.20-2,883.01-477.42667.42
其中:利息费用9.323.289.070.88
利息收入927.501,618.45680.57346.22
加:其他收益1.098.50412.4288.9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7913,500.48104.20104.8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1.48132.5421.1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6.40185.6278.53-314.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73.90-266.51-107.05-104.7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47-0.03-0.6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240.9729,238.0819,302.7516,082.18
加:营业外收入-10.20318.00207.02
减:营业外支出1.1145.050.9812.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239.8529,203.2319,619.7716,276.95
减:所得税费用322.622,314.002,803.232,773.7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17.2326,889.2316,816.5513,503.2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17.2326,889.2316,816.5513,503.2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917.2326,889.2316,816.5513,503.21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19.7333,482.8236,255.6027,514.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76155.71784.52475.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673.4933,638.5437,040.1227,989.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55.6512,711.8611,127.059,365.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53.742,557.732,545.012,125.76
支付的各项税费1,056.572,623.654,304.353,194.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7.701,264.371,702.171,335.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93.6619,157.6119,678.5716,021.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79.8314,480.9217,361.5411,968.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454.0581,520.4143,880.8856,406.1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6.799,914.43104.20111.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530.9013.6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191,260.42486.48195.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533.0492,699.1144,502.4656,726.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7.64901.66324.942,278.66
投资支付的现金27,232.59144,700.2865,898.6347,229.9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330.23145,601.9466,223.5649,508.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7.20-52,902.83-21,721.107,218.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7,178.01-16,583.2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296.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178.01-19,879.2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262.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9522,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723,272.4022,000.00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153.29-3,272.40-2,120.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168.181,046.86-89.31-593.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85.54109,778.24-7,721.2716,471.9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074.6910,296.4518,017.721,545.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8,689.14120,074.6910,296.4518,017.7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3年3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简称公司名称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直接间接
1富扬电子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
2川扬电子川扬电子(重庆)有限公司100%-
3香港欧宝欧宝发展有限公司100%-
4聚赫新材聚赫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0%-
5萨摩亚 ONBILLIONONBILLION DEVELOPMENT LIMITED-100%
6萨摩亚隆扬Long Young (SAMOA) Holding Co.,Limited-100%

2、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公司名称报告期间纳入合并范围内原因
聚赫新材2022年9月-2023年3月投资设立
富扬电子2020年1月-2023年3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川扬电子2020年1月-2023年3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香港欧宝2020年11月-2023年3月投资设立
萨摩亚ONBILLION2020年1月-2023年3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萨摩亚隆扬2020年1月-2023年3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公司名称报告期间未纳入合并范围内原因
深圳隆扬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1月-2020年12月注销
昆山酷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月-2020年7月注销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会计期间净利润口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23年1-3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82%0.07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77%0.060.06
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59%0.75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98%0.720.72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3.56%0.930.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20%0.890.89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93%0.85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38%0.860.86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其它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2.25%3.12%11.83%15.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39%2.16%6.79%13.51%
流动比率(倍)46.6433.397.775.87
速动比率(倍)45.7532.707.205.37
每股净资产(元/股)8.288.213.232.31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552.832.683.25
存货周转率(次)0.563.033.023.4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元)0.110.650.970.7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83.86-0.350.82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股本;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4,861.8685.27%195,931.6081.52%37,411.8947.96%30,785.0153.33%
交易性金融资产12,214.025.08%18,132.547.54%12,029.8315.42%--
应收票据28.710.01%96.280.04%75.470.10%20.650.04%
应收账款6,877.432.86%10,429.544.34%14,826.3019.00%15,542.6726.92%
应收款项融资24.000.01%----12.810.02%
预付款项205.470.09%137.010.06%161.910.21%70.550.12%
其他应收款73.120.03%64.350.03%77.730.10%288.950.50%
存货4,345.771.81%4,690.161.95%5,135.906.58%4,430.047.67%
其他流动资产45.710.02%46.460.02%59.000.08%18.970.03%
流动资产合计228,676.0995.18%229,527.9495.50%69,778.0289.44%51,169.6588.6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7,915.183.29%7,155.302.98%5,670.517.27%5,229.679.06%
在建工程70.050.03%835.590.35%677.010.87%--
使用权资产851.320.35%943.830.39%336.690.43%--
无形资产1,515.280.63%905.540.38%937.281.20%977.101.69%
长期待摊费用607.500.25%575.190.24%----
递延所得税资产224.000.09%227.490.09%217.700.28%213.260.37%
其他非流动资产393.630.16%173.590.07%395.640.51%137.030.24%
非流动资产合计11,576.974.82%10,816.524.50%8,234.8310.56%6,557.0711.36%
资产总计240,253.06100.00%240,344.46100.00%78,012.85100.00%57,726.7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5.77亿元、7.80亿元、24.03亿元和24.03亿元。2022年

末公司资产总额同比增加208.08%,主要系当年度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所致。资产构成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64%、89.44%、95.50%和95.18%,资产流动性整体良好。

2、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3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2.933.38%454.476.06%2,054.1022.25%3,263.3337.46%
应付账款2,540.7446.91%3,078.1441.03%4,692.1750.84%3,720.2642.71%
合同负债13.320.25%6.420.09%20.430.22%19.060.22%
应付职工薪酬669.0312.35%731.819.76%690.727.48%622.817.15%
应交税费978.6618.07%2,100.9428.01%1,189.7912.89%856.789.84%
其他应付款165.203.05%112.721.50%182.391.98%226.232.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1.286.49%339.004.52%87.830.95%--
其他流动负债1.730.03%51.250.68%57.680.62%2.330.03%
流动负债合计4,902.8990.51%6,874.7491.64%8,975.1097.24%8,710.80100.0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501.629.26%606.918.09%250.422.71%--
递延所得税负债12.220.23%19.880.27%4.470.05%--
非流动负债合计513.849.49%626.798.36%254.892.76%--
负债合计5,416.73100.00%7,501.53100.00%9,230.00100.00%8,710.8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规模分别为0.87亿元、0.92亿元、0.75亿元和0.5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各期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

97.24%、91.64%和90.51%。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及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后,短期借款需求降低,期末短期借款余额相应减少。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 3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2.25%3.12%11.83%15.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39%2.16%6.79%13.51%
流动比率(倍)46.6433.397.775.87
速动比率(倍)45.7532.707.205.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15.09%、11.83%、

3.12%和2.25%,流动比率分别为5.87、7.77、33.39和46.64,速动比率分别为

5.37、7.20、32.70和45.75,资产流动性较好、偿债能力较强。2022年,随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资完成,公司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资产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相应得到进一步提升。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202.832.683.25
存货周转率(次)2.253.033.023.41

注:2023年1-3月营运能力指标采用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5、2.68、2.83和2.20,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1、3.02、3.03和2.25,营运能力指标整体均保持稳定。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4,765.1937,644.7242,833.9342,533.98
营业成本2,545.1216,704.0215,736.2014,572.15
营业利润2,310.5919,818.1222,703.7819,722.10
利润总额2,309.1819,778.8323,016.1019,916.38
净利润1,925.0416,885.9319,767.7116,663.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25.0416,885.9319,767.7116,663.19

营业收入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533.98万元、42,833.93万元、37,644.72万元和4,765.19万元,整体保持稳定。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消费电子市场需求量略有下滑所致。受下游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下行影响,2022年公司的订单份额增速较以前年度有所放缓,同时公司配合客户对存量产品的销售单价在其生命周期内执行“季降”或者“年降”要求,综合导致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略有下降。2023年1-3月,受上述市场环境的持续影响,公司业务量减少,营业收入较同期有所下降。

净利润方面,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6,663.19万元、19,767.71万元、16,885.93万元和 1,925.04万元。2022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存量产品降价导致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2023年1-3月,受消费电子市场景气度下行的影响,公司业务规模有所减少,相应导致毛利率降低、净利润同比随之下降。

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68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薄膜金属化研发试验中心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92,000.00108,000.00
2薄膜金属化研发试验中心项目3,070.002,680.00
合计195,070.00110,68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以前次募集资金超募部分及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自有资金部分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扣减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下列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现的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的事项。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4、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与决策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管要求,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或者变更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85.9319,767.7116,663.19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9,845.00--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17.5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19,845.00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17,772.2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111.66%

最近三年,公司累计分红金额(含税)为19,84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11.66%。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机制,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文件及《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制订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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