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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会议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现任独立董事谭旭明、刘斌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旭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斌)》。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李文化先生所作《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

为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充分、有效的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的各项经营目标。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经审查,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为420.58万元。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先生、赵世志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李文化先生、李睿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4)。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SAP系统的核算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更加客观、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1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建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新建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8.1、《关于新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8.2、《关于新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9、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1.5亿元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合计向银行合计申请总额为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三、备查文件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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