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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拓数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出席或列些本年度历次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会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1第三届第十次会议2023-01-111、《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2023-04-201、《关于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3第三届第十二次会议2023-04-271、《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第十三次会议2023-08-18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三届第十四次会议2023-10-261、《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第十五次会议2023-11-17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7第三届第十六次会议2023-11-271、《关于出售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三届第十七次会议2023-12-15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历次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了职责,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以及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半年报、年报,以及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建全,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易公平合理,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对公司的日常监督,公司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建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使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相关违法违规情况。

(八)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独立性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进一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公司监事会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监 事 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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