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昆船智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杨勇)

本人杨勇作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义务,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历

杨勇,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云南天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和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根据自身专业知识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杨勇101000660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理层成员考核事宜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8、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调整<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3年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3年公司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2022年财务决算、2023年财务预算、会计差错更正、内部控制情况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议案出席委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1.关于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任命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杨勇、尹顺川、戴扬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审计部持续督促后续的审计整改工作。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2023年4月23日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杨勇、尹顺川、戴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
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2.关于《2023年第一季报报告》全文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容,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架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6月2日1.关于任命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杨勇、甘仲平、戴扬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杨勇、甘仲平、戴扬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0月17日1.关于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杨勇、甘仲平、戴扬同意本次会 议议案内容,相关制度的修改持续关注在执行过程中的适应性,并
作规定》的议案 5.关于制订《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督管理办法》的议案及时修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解公司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想法,比如:提示公司加强对存货计划采购、存储、销售等环节的监控,优化存货结构,降低存货成本;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披露,防止关联交易占比过高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持续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内部控制缺陷,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半年报和年报编制过程中,与管理层和审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结合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情况,审计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履职情况:

调查日期考察内容
2023年1月15日-2023年1月16日在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会议召开前到公司现场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人员讨论、询问;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2月2日
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4日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7日
2023年5月18日参与公司开展的“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在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主动询问和获取所需的情况和材料,必要时到公司现场与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交流沟通;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8月24日
2023年9月11日
2023年10月26日-10月27日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29日

(七)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九)对外担保、投资理财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投资理财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和投资理财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十一)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聘任北京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23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二)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十三)其他事项

1、2023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

2023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杨勇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