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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533,278.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492,317.1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49,231.7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72,683,762.51元,减去2023年度向股东实施分派的现金股利13,2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8,367,809.3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867,175.2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867,175.2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5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4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 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0.5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4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3、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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