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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如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0

证券代码:301302 证券简称:华如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7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4号楼君正大厦B座4层公司大会议室。

5、召集人: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杰。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77,525,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03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71,68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844,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1,615,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5,7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844,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4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52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61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7,5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60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2%;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9,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7,52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615,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非独立董事韩超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74,368,15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458,1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8187%。

表决结果:韩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非独立董事张柯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74,368,15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458,1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8187%。

表决结果:张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非独立董事刘建湘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74,368,15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458,1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8187%。

表决结果:刘建湘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非独立董事胡明昱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74,368,15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2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458,15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8187%。

表决结果:胡明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独立董事尹志强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74,376,20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3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466,20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8880%。

表决结果:尹志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独立董事赵雪媛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74,376,20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93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8,466,20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8880%。

表决结果:赵雪媛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朦、贾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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