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三位在任独立董事,分别为俞波先生、刘亚辉先生、路达先生。
俞波先生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刘亚辉先生、路达先生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均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经审查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俞波先生、刘亚辉先生、路达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2023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