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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30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JSHVenture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77,132,584股普通股,占标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8.22%(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根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JSH Venture Holdings Limited出具的说明,JSH VentureHoldings Limited合法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大,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升,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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