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南与高科路西汉朔科技嘉 兴总部基地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世国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1 人,代表
股份311,794,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637%。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 人,代表股份 105,361,3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62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6 人,代表股份206,433,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9.3010%。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9 人,代表股份72,520,23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1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 份23,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8 人,代表股份72,496,9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139%。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752,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弃权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78,1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9%;反对3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373,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909%;反对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弃权47,384,5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78,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77,1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6%;反对36,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弃权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370,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99%;反对3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弃权47,384,7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78,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73,9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2%;反对39,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弃权6,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建设内容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363,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77%;反对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弃权47,385,2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78,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7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6,9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5%;反对46,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弃权7,3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
5、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818,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672%;反对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弃权47,389,0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78,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8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2,6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46,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1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53%。
关联股东侯世国、北京汉朔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汉朔领世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市汉朔领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嘉兴市 汉朔领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1,540,767 股已回 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353,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44%;反对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弃权47,386,6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78,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56,8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反对5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8,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731,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反对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弃权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56,8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反对5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8,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353,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844%;反对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弃权47,386,63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378,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56,8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反对54,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4%;弃权8,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741,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弃权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6,9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5%;反对44,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4%;弃权8,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股东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740,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7%;反对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弃权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6,3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45,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弃权8,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052,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54%;反对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弃权23,696,4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9,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7,2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9%;反对45,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弃权7,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059,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76%;反对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弃权23,698,4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9,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74,2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反对36,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弃权9,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1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051,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52%;反对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弃权23,699,4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9,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1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6,5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43,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0,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45%。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735,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9%;反对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弃权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0,8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1%;反对47,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弃权12,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68%。
1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048,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842%;反对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弃权23,701,9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689,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1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63,5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8%;反对43,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13,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79%。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733,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59,2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9%;反对50,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10,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42%。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1,734,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6%;反对4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弃权1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2,459,731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6%;反对46,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13,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慕景丽律师、张志强律师出席并见证 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