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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行使职权,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通过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2.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2.《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4日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9日1.《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1.《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运行状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核查公司现金管理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开展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六)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实现了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目标,经营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进入良性发展,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及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执行,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控制重大信息的知情范围,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并向交易所申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表,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加强自身学习,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落实监督职能;知悉并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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