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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医疗: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4942号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其中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康医疗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康医疗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披露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公开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华康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规定对华康医疗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康医疗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3年3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3年4月26日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公司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或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组成以审计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评价小组,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一) 评价程序:成立评价小组,制定评价方案;现场检查;评价小组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方案进行讨论和审核;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 评价方法:组成评价小组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统

计抽样、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华康世纪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菲歌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康世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康世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黄陂华晨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思康世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菲浠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菲尔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医疗净化系统集成、医疗设备销售、医疗耗材销售和运维服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 公司层面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系统管理、内部审计;业务层面的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担保管理、子公司监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在本期的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如下:

(一) 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董事的选聘程序、董事的义务、董事会的构成和职责、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程序、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等。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4.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及生产调度会议、总经理报告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确保了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实施,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二) 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总经办、内审部、营销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售后服务中心、供应链中心、招投标中心、成本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医疗设备耗材事业部、项目管理部、总工办、法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证券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 企业文化

公司是一家现代医疗净化系统综合服务商,致力于解决医疗感染问题,为各类医院提供洁净、安全、智能的医疗环境,整体业务发展战略是发展成为医疗净化系统领域的国际一流公司。公司以服务各类医疗机构为核心,坚持以降低院感发生率为导向,以洁净技术研发为支撑,积极拓展相关医疗器械、医院净化系统运维服务;积极推进“行业与区域协同发展”的营销战略,以国家卫生医疗建设政策为导向,深入医疗净化系统整体服务营销战略,持续推进覆盖全国的区域营销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医疗行业尤其是净化领域的竞争优势,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稳健发展、国际一流医疗净化系统专业公司。

(四) 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责任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和相关义务人、各责任人及义务人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标准、信息披露的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及资料的档案管理、投资者关系活动等,如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的流转程序。

(五) 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投入力量进行了内部网站的策划运作,以邮件系统为切入点,利用ERP、OA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有效、快捷顺畅。同时,公司在信息化建设中实施了内网邮箱和外部网站的物理隔离,建立了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控制环境,规范信息系统开发、信息系统变更、应用程序和数据访问、计算机运行等工作流程,有序组织信息系统开发、运行与维护,优化管理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全面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了信息安全。

(六) 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设内审部经理1名,配备审计员5名,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能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管理层报告。

(七) 人力资源

公司制定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等。

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1616人。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们都能胜任其工作岗位,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对

于企业战略的支持力。

(八) 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作说明书,并配备了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九) 销售业务

根据公司销售模式及销售渠道特点,公司制订了《营销中心管理制度》,从对营销人员的培训考核到营销中心的风险管控再到营销中心的工作流程的细化最后到营销中心成果、资料归档管理等一系列与企业销售有关的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与说明。另外企业根据月度、季度制定项目回款计划,对应收款项回收严格考核;财务部配备专门会计对应收账款进行明细核算和开具发票,并与客户定期对账、必要时提示客户及时付款。

(十) 采购业务

为明确公司采购业务内部各责任部门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以构筑起采购价格和应付账款财务支付内部牵制堵漏、防弊的安全网络,有效控制公司采购成本并杜绝财务支付货款的失误损失,公司制订了《采购部管理制度》,明确了投标授权阶段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工程采购阶段的相关管理制度,此外公司还就供应商管理问题专门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有据可依;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池,形成稳定、安全的供应商资源;及时合理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通过对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供应商资源的正常新陈代谢;保证供应商合作关系良性发展,为企业提供性价比高、可靠的供应服务保障。

(十一) 资金管理

1.货币资金管理

为加强将货币资金的收付、保管和信贷货币资金运筹以及票据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强化堵漏防错、预防舞弊的内控程序和流程,根据《会计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在货币资金岗位职能划分方面,将货币资金的审批与执行、记录与审核、保管与盘查列为不相容职务,并重点强调了审批流程与权限和重点控制环节的执行,在资金计划和银行账务管理方面,着重强调印鉴分管与控制和用款计划与控制,并辅之货币资金台账记录进行管控;在银行票据管理方面,主要通过银行票据登记簿对银行票据的接收、保管、背书、贴现、到期承兑或收款进行及时全面的备查登记,并重点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2.筹资资金管理

根据《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筹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筹融资岗位职责分工、筹融资计划的编制、融资条件方式的确定、以及筹融资额度的审批权限和还款计划的落实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规范了融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流程,强化了融资风险的防范,为降低融资成本、防止并避免融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菲戈特”)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十二) 资产管理

为规范本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华康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从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固定资产的处置等各个方面出发形成公司设备管理体系。该体系的建立能有效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并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十三) 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制度,规定了合同起草、审核、批准、执行、变更等工作程序、要求及责任主体。审计部门、业务部门参与重大合同的签订、审核、谈判工作,避免产生问题合同。本期内未发生重大合同纠纷,也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事件。

(十四) 项目管理

1.设计和质量管理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涉及设计、施工过程和项目质量的控制程序,分别对公司的营销中心、技术研发中心、招投标中心、供应链中心的工作内容与规范进行了明确说明,制定了《营销中心手册》《平面方案工作流程》《设计业务流程图》《招投标流程图》《采购部流程图汇编》《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试行版)》《质量安全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及手册,形成了较为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能够按照既定工作计划进行设计、施工活动,保证施工过程在安全及有效的情况下进行,工程施工的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控制标准。

2.成本费用管理

为在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及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节约、降低成本,并明确成本费用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成本费用控制与管理的业务操作流程,从而提高公司整体运行的经济效益,公司通过对预结算部一系列的工作流程规定来确保公司预算合理准确,使公司从投标到采购到项目施工到验收交付到质量保修都能进行合理的成本费用控制。

3.存货与仓储管理

公司制订了《华康世纪总仓管理办法》、《工程采购阶段相关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对公司的存货从入库、管理至出库、盘点等各程序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特别对直接发往工程项目上的存货,企业要求负责人要对其进行实时跟踪,对未及时发货的材料要及时现场协调并反馈给领导协调;当材料到场后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并及时完成企业ERP入库工作。

在整个存货管理控制过程中,对于存货验收入库、领用发放、盘点清查始终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验收与入库、领用与审批、发放职能相分离。月末将财务账务记录与仓库账务记录进行账账核对,通过存货盘点进行帐实核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维护了存货永续记录的真实性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十五) 研究与开发

为了加强公司直接面向市场、前瞻性开发新产品的能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持续不断地满足市场新需求,公司制定了《技术研发流程制度》,对研发立项、评审、审批及新品检测与鉴定等一系列研发环节工作流程均作出详细的规定,加强了对设计与开发的全过程控制。

(十六) 对外投资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对对外投资进行了规范说明。从对外投资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工作程序、投资管理、投资后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十七) 关联交易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制度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十八) 担保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合同的订立与管理、担保风险管理及责任人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按照担保制度执行,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九) 子公司监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建立有效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订《采购部管理制度》《财务部管理制度》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制订与执行加强了对控股子公司的采购、付款等重要环节的管理控制,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

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整体运行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0%
一般缺陷错报<利润总额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③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④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⑤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的内部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无效;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 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和财务报告相关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损失金额<利润总额10%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③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⑤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①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或决策程序出现失误, 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损失;
②违反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形成损失;
③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④重要业务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缺陷;
⑤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其他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其整改措施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告目标的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并且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

案和计划,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公司应经营环境及业务的变化,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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