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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博医药: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3

证券代码:301230 证券简称:泓博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0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产品收益可能存在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泓博医药”)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总额度使用期限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

本次授权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

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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