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统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 2,523,575.64 | 2,523,575.64 |
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060,362.54 | 1,060,362.54 |
租赁负债 | -- | 1,463,213.10 | 1,463,213.10 |
母公司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 432,514.46 | 432,514.46 |
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43,533.94 | 243,533.94 |
租赁负债 | -- | 188,980.52 | 188,980.52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