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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1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香股份”)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46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4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额度由人民币31,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31,480万元(含本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7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701,898.5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2,094,101.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5Z0028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调整情况

(一)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其中,部分时间段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超过前期审议通过的额度3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金额(万元)产品类型产品起息日产品到期日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到期
1亚香股份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震川支行昆山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11,4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2/8/52023/2/80.7%或4.7%
2亚香江苏昆山农村昆山农商银行结构7,600保本浮动收益2022/8/52023/2/80.7%或6.7%
股份商业震川支行性存款
3亚香股份招商银行昆山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6,75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2/11/212023/2/211.48%或3.3%或3.5%
4亚香股份招商银行昆山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0天结构性存款5,000保本浮动收益型2022/12/152023/3/151.48%或3.3%或3.5%
5亚香股份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1044期2,500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2022/8/62022/11/41.6%-2.88%-3.28%
6亚香股份招商银行昆山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9,969保本浮动收益型2022/8/162022/11/161.48%或3.4%或3.6%

注: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超过经审批额度469万元。

(二)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1、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

的利益。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分别审议通过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4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额度由人民币31,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31,480万元(含本数)。其中,31,000万元有效期至2023年8月1日;48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1日。

2、拟投资品种: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收益的分配: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监事会、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相关产品已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此后公司未再发生超过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坚持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469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4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额度由人民币31,000万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31,480万元(含本数),其中,31,000万元有效期至2023年8月1日;480万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2月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采用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且相关产品已到期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补充审议确认,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2、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及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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